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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的技术属性使得网络交易平台难以进行专利侵权判定,不宜要求平台就平台内存在的专利侵权行为履行“通知一移除”义务,建议构建分层的“通知一处理”系统,由权利人先寻求知识产权维权中心出具侵权判定,平台依据专利侵权判定结果及其他材料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权。对于缺乏专利侵权判定意见书的通知,平台仅履行将通知转交给被投诉的平台内经营者的措施。在机制重塑的过程中,建议一方面将知识产权维权中心的法律地位类比为司法鉴定机构,并促使其进行市场化运营;另一方面。通过修改《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