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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韩国政府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一.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61年韩国政府建立了公共救助计划,按照官方确定的标准向贫困者提供现金和实物支持.但救助对象必须符合人口年龄调查和财产调查的条件(实际上仅限于65岁以上的老年贫困者).1997-1998年的金融危机暴露了韩国收入维持政策的缺陷.1997年,公共救助计划的对象占总人口的3.1%,现金待遇的绝对额只相当于官方贫困线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