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
千万个嘉莉妹妹涌入了城市,盖茨比们在追逐自己的绿灯。二十世纪初,伴随着德莱塞、菲茨杰拉德、海明威、福克纳、辛克莱·刘易斯等一批作家的崛起,美国文学进入黄金时代,迅速缩小与欧洲文学的差距。到大萧条为止,近三十年里美国诞生出许多佳作,其中,书写村镇青年奋斗的作品尤为突出,从《嘉莉妹妹》开始,美国作家把视线对准了在大都市奋斗的年轻一代,他们出身于乡村,却奋斗于都市,身处美国从农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的节点,他们怀着巨大的欲望,卷入资本主义的浪潮。
譬如在菲茨杰拉德的长篇《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出身于中西部乡村的盖茨比进入纽约后开始了自己的犯罪之路(贩卖禁酒),出身于美国南部肯塔基州的黛西,入住纽约“西卵”后大富大贵,却成为庸俗的资产阶级小姐,声音里满是“金钱叮当的声音”。无独有偶,在德莱塞的美国长篇《嘉莉妹妹》中,主人公嘉莉同样出身于乡村,也同样在进入大城市(芝加哥)后道德腐化。《嘉莉妹妹》和《了不起的盖茨比》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文学的代表作,有趣的是,它们选择了对“村镇青年”相似的命运书写,纵观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的长篇创作,这种书写已经不是偶然。
2
1900年,《嘉莉妹妹》出版,“嘉莉”成为文学史上的一个典型人物。这位贫家女的性格在第一章就被指出:“她挺关心自己的容貌……一心追求物质享受。她是一个装备不齐的小小骑士,冒险到这个神秘的大城市去侦察,狂热地梦想获得某种朦胧而遥远的至高无上的权力。”德莱塞用一句话早早暗示了人物命运,那就是“接受大都市道德标准而越变越坏”,这句话如同咒语,引导了嘉莉的走向。她怀揣着改变命运的决心来到芝加哥,羞怯、粗俗,和商业世界格格不入。金钱成为她渴求的东西,因为唯有金钱能让她脱离贫穷,满足更高的欲念。嘉莉毫不掩饰她的欲望,穿梭于灯红酒绿间。在恪守父权道德规范的主流人群看来,这简直是一个道德败坏的典型,然而,德莱塞却用一种颇具同情的笔触描绘她,甚至给她安排了一个“苦尽甘来”的结局。
嘉莉的改变是渐进的。最初,她恪守着乡土社会的道德规范,对陌生男人的搭讪都小心翼翼,所以在去往芝加哥的火车上,面对推销员达洛特的献殷勤,她显得十分拘束。进城后,她首先找了一份每周四美元的工厂活,在那里进一步感受到物质的差距、生活的悬殊。追求好日子的念头让她抗拒低廉的流水线工作,于是,当达洛特伸出援手,给她四十美元时,她在一番思想斗争后收下了,尽管父母要她不能随便收陌生男人的钱,但她对物质的渴望占据了上风。而后,富人赫斯特伍德的闯入又让她的心泛起微澜,在基本的物质需求满足后,她开始幻想更浪漫的生活,于是倾心于更懂情调也更富裕的大酒店经理赫斯特伍德,哪怕后者已经有了妻子。从嘉莉的身上,我们能清楚地看到一条道德滑坡之路。
《嘉莉妹妹》之后,德莱塞很快推出又一力作《珍妮姑娘》,描绘了温柔、善良的贫家女珍妮为了改善家庭状况和个人生活,先后沦为议员白兰德和纨绔子弟莱斯特的情妇。小说迅速引起文坛注意,得到著名批评家门肯的赞扬。在1911年9月15日给德莱塞的信中,他说:“不要担心《珍妮姑娘》。它是一部上乘之作,是迄今为止美国最棒的小说。”几天后,他又说:“重读《珍妮姑娘》使我越加喜欢。除了《哈克贝利芬》,它是我所读过的美国最优秀的小说。在结构上,它比《麦克提格》严谨得多,绝对高它一筹。”(蒋道超《〈珍妮姑娘〉:动物行为与精神升华 (代译序》)
门肯敏锐地注意到《珍妮姑娘》是一部“在方法和叙述视角上继承了欧洲人衣钵”的小说,就在不久之前,英国作家哈代出版了一部和《珍妮姑娘》主旨相似的小說,那就是《德伯家的苔丝》。苔丝和珍妮几乎是一类人,她们都出身于乡村,性格都单纯和朴素,对大都市都有过向往,又都受到了资产阶级子弟的凌辱。读过《德伯家的苔丝》的读者会记得苔丝的遭遇。娟秀的苔丝到当地富人德伯太太家去打工,却遭到德伯家的长子亚力克强奸。她的痛苦不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村里人耻笑。而后,她去到南部一家牛奶厂打工,在牛奶厂与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相爱并订婚。结婚前数日,她写了一封长信将往事告知克莱,没想到克莱对奸污之事耿耿于怀,他对苔丝纯洁的幻想倒塌了。克莱丢下苔丝,独自奔赴巴西,而苔丝却再次遇见亚力克。亚力克纠缠苔丝,不得到她决不罢休。就在此时,苔丝的父亲病死,母亲身体虚弱,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全压在苔丝肩上。眼见“弟弟妹妹失学,房子租赁到期,一家人被撵出村子无处安身”, 家庭蒙难,自己受辱,苔丝的信仰乃至她对克莱的爱几乎都要动摇。而为了维系家庭的生存,苔丝的母亲接受了亚力克的帮助,要求苔丝成为亚力克的情妇。
德莱塞和哈代都设计出让乡村女性沦为资产阶级子弟的情妇的情节,两位作家并非要批判乡村女性的道德,恰恰相反,他们都对乡村女性倾注了巨大同情,而将讽刺的笔刺向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垄断话语权的大资本家。所以哈代要不遗余力地称赞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性”,要书写道德指控对苔丝造成的二次伤害,以及亚力克在成为基督教牧师后的道貌岸然。在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女人沦为情妇被视作道德堕落的标志,多数人非但不会同情那个女人,还会唾骂她不知廉耻,“淫妇”会成为这些女性撕不下的标签。这也是为什么,苔丝被强奸后,“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罪恶的化身,被人侵犯了清白的领域”,“把自己想象成这个环境中的一个不伦不类的人”。
与苔丝相比,珍妮拥有雷同的性格,“从她很小的时候,她的每一个行为思想都是由善良和仁慈塑造而成的”,而“大自然的优美线条和影子令她心动不已”,她也同样面临贫困家庭的负担和资产阶级的追求,她对物质的渴求、对上流社会的羡慕让她甘愿降低自己的道德标准。珍妮曾不止一次表达“但愿我们能有钱”的想法,在看到白兰德家的豪华后,德莱塞描绘道:“这个男人周围的舒适及豪华叫她深深着迷……”“她四面看看,想想进入这样的生活,这样的空气,真像上天堂一般。”而后,白兰德利用她的渴望占有了她。在此,我们能从珍妮的身上看到嘉莉和苔丝的残影,她们的出现都不是偶然的,都与那个时代巨大的城乡变迁有关。苔丝、嘉莉和珍妮是传统乡村社会的一个隐喻,她们进入城市象征着当时大规模的乡村青年进城潮,而她们在大都市经历的道德滑坡则隐喻了传统乡村伦理不可避免的衰退。纵观这三部作品,大都市都成为一个充满幻想和堕落的符号,天堂和地狱并生的象征,作家实际上将他们的叙事伦理融入城乡书写中,他们的好恶褒贬其实表露于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就如《德伯家的苔丝》里,小说对苔丝的故乡的景色的描写,是有明显的色调变化的,从开头的春意盎然,到结尾的晦暗肃杀,环境变化所隐喻的不只是苔丝的悲剧,也是整个乡村的衰败。 无论是嘉莉妹妹还是珍妮姑娘,他们都是当时美国社会乡村姑娘的一种缩影。十九世纪末,美国正是生产力大幅向前、社会追求消费攀比的阶段,两次工业革命动摇了传统的乡村社会,都市的诱惑让许多乡村男女离开故土。如《嘉莉妹妹》的译者潘庆舲所说:“附着在嘉莉身上的,读者一望可知,是一种美国人的命运模式。她心高才低,富于感情与欲念,走的是一条典型的道路。那个时期,美国城市对乡村正在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嘉莉的人生正是很多美国乡村妹的写照,她们抓住了城乡剧变的机会,实现了阶层跃升。
那么,为什么同是进城女性,嘉莉实现阶层跨越,珍妮却处境窘迫呢?其实,嘉莉的阶层晋升有很大的运气成分,如果不是碰巧拥有惊人的歌唱天赋,她仍然只是一个无法自给自足、皈依于男人的被动女性。无论是嘉莉还是珍妮,她们进城后的路径体现出乡村女性的无奈,她们靠自我劳动都无法实现命运的改变,反而是得到某个男人的眷顾,成为父权社会的图腾(如赫斯特伍德之于嘉莉,如白兰德之于珍妮),才在物质和精神上得到了满足。如蒋道超所说:“珍妮生活中这两个男人对她的爱都出自‘卑下的情欲’,都是要玩弄女性。布兰德曾经对珍妮美丽的嘴和腮帮以及她那浑圆婀娜的身材赞叹不已,那是因为他垂涎她的肉体;莱斯特‘把珍妮玩弄多年抛弃后,而与富家寡妇莱蒂·杰尔德结婚’,说明他的虚伪及他‘本质上是一个动物式的人,只不过加上了一层教育和地位的虚饰罢了’。”当有钱男人没钱了或者抛弃了她们,她们就又将面临生活的窘迫。
另外,珍妮比起嘉莉更加克制欲望、更保守原有的价值观念,也是她无法实现阶层晋升的重要原因。尽管珍妮一度委身为他人情妇,但她并没有因此膨胀,反而总“自觉卑微,自觉没有地位,自觉身边许多珍宝不应该由她享受”。相比起来,嘉莉在放弃道德规范的路上走得更远,在富有之后,她非但没有看望过去的穷亲戚,而且抛弃了遭受命运捉弄穷困潦倒的赫斯特伍德。嘉莉彻底地融入到大都市的资产阶级中,而珍妮还处于乡村伦理的套子里,这是她们的最大不同。
和哈代一样,德莱塞的作品笼罩着一层朴素的、阶级色彩浓厚的价值观,这层价值观里有明显的城乡对立。乡村出来的姑娘往往淳朴、善良、锐意进取,而象征资本家的角色则一个个道德败坏、贪婪放纵。在德莱塞的作品里,进城的村镇青年大多会经受金钱、男权、阶级上升的诱惑,同时经历道德上的考验。那种渴望迅速改变命运的心态成为他们堕落的一大诱因,最典型的就是《美国的悲剧》里的主人公克莱德·格里菲斯。他原本是一个天真幼稚的贫家子弟,在强烈欲望的驱使下,一步步走上犯罪之路,甚至为了高攀贵族小姐,设计杀掉了对自己不薄的年轻女工罗伯达。他落荒而逃,最终被捕入狱,送上电椅而死。
《美国的悲剧》改编自真实案件,代表了德莱塞对相当一部分人的看法。他发现在美国社会有很多像格里菲斯这样的人,出身贫寒,欲望强烈,总是幻想着出人头地,一夜暴富。《美国的悲剧》是一部写于1925年的小说,距离《嘉莉妹妹》发表已过二十余年,是和《了不起的盖茨比》同期的作品。比起《嘉莉妹妹》《珍妮姑娘》等前作,德莱塞在《美国的悲剧》里采用了更激烈的叙事,阶层的撕裂也被放大到前所未有的地步。这种底层青年为了改变社会地位不惜犯罪的模式,倒是和《了不起的盖茨比》不谋而合,有趣的是,格里菲斯和盖茨比最后都是间接死于资产阶级之手。
3
来到菲茨杰拉德所在的时代,美国社会正处于“柯立芝繁荣”。这一时期美国凭借一战的机遇,大力发展军工业、建筑、汽车和电气工业等,依靠发放债券,从资本输入国变成资本输出国,战后利用技术和垄断资本的力量,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如大步流星。但这种繁荣非常虚假,漂亮的经济数字掩蓋了柯立芝时代严重的产业结构不平衡和经济泡沫问题,政府的“自由放任”政策助长了市场垄断和社会不平等,市场上活跃着大量放贷和投机行为,信贷消费让许多人获得大量现金,却债台高筑,为后来的大萧条埋下隐患。
这个时期被菲茨杰拉德称作“爵士时代”,此时,文学作品中进城青年的命运在悄然改变。黛西让盖茨比铤而走险,最后命丧东部;朱迪·琼斯玩弄德科斯特的感情,让德科斯特求而不得;迪克·戴弗迎娶了生病的尼科尔,自己的事业却一蹶不振。
菲茨杰拉德热衷于书写“菲茨杰拉德式的人物”,他承认:“我笔下的人物都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式的人物。甚至连女主人公也是女性化的菲茨杰拉德。”艾莫里、盖茨比、帕奇、戴弗都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而他们的女友或妻子,也取材于菲茨杰拉德的初恋吉内瓦和妻子泽尔达。在他的小说里,性格是决定主人公行事的关键,而塑造他们性格的是出身与成长环境。譬如《人间天堂》的艾莫里出身于日内瓦湖畔的贵族世家,他的父亲斯蒂芬·布莱恩,“劳而无获,又不善言辞”,却喜欢拜伦的浪漫诗歌,母亲比阿特丽斯是一个非常富有的美国姑娘,出身中产家庭,受过良好教育。优渥的环境养成了艾莫里自上而下看世界的眼光,他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幻想,对现实不屑一顾,他想做个“大人物”,娶一个“漂亮姑娘”,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后沉湎于事业和爱情的玫瑰梦,最终导致幻灭。
与艾莫里形成对比的是盖茨比。尽管二者的结局是相似的,但二者看世界的眼光、选择的人生路径截然不同。盖茨比本是北达科他州的贫穷农家子弟。北达科他州位于美国中西部,乃是大草原里最北的州,那里有野性浑厚的自然风光,但少的是灯红酒绿、高楼林立的都市盛景。盖茨比经历着一个贫穷、淳朴的童年,可外部的诱惑一点点刺激着他,他渴望走进更迷人的世界,追求自己想要的玫瑰女郎和高贵地位。为了致富,他不惜贩卖禁酒[程巍指出:“1922年春卡罗威到达纽约时,正是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八条(即《禁酒令》,“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内酿造、出售或运送致醉酒类,并且不准此种酒类输入或输出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为了得到上流阶层认可,他不惜改名换姓,甚至伪造学历。有学者就指出,盖茨比通过将自己的姓由Gatz(盖茨) 改为更盎格鲁化的Gatsby(盖茨比)而变成一个“WASP”(白种人、盎格鲁-撒克逊人、新教徒合一),而信奉新教尤其是清教观念的“WASP”恰恰是美国上流社会的主体。盖茨比三番五次对尼克强调的牛津学历,也是自己伪造的。甚至,他还在出身问题上说谎,他对尼克说:“上帝作证……我是中西部一个富裕人家的儿子——家人都去世了。我在美国长大,但是在牛津上的学,因为很多年来我的先人都是在那儿接受教育的。这是家庭传统。”盖茨比这些为达目的而编织的谎言,他拙劣的审美和急切想表露自己的想法,都是富贵出身的艾莫里所看不起的。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正是盖茨比的出身成为他不容于上流阶层的原罪,也是他梦想幻灭的根本原因。实际上,这个模式早在《冬天的梦》里就被菲茨杰拉德书写了,那是一个短篇小说,被认为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浓缩版。 菲茨杰拉德从小阅读德莱塞的作品,赞誉后者是“当今生活在美国的最伟大的人物”。1936年,在菲茨杰拉德养病期间撰写的一份二十二本书的书单中,排名第一的就是德莱塞的《嘉莉妹妹》。德莱塞对美国社会种种乱象的揭示,不可避免地影响菲茨杰拉德的创作。年轻的菲茨杰拉德同样将都市作为一个消费文化繁荣、道德规范崩塌的符号,金钱和欲望取代传统伦理,成为支配人物的至高准则。所以学者费瑟斯通在回顾二十世纪初的美国时指出,“遵循享乐主义,追逐眼前的快感,培养自我表现的生活方式,发展自恋和自私的人格类型,这一切都是消费文化所强调的内容”,而“贪欲正在变成时代的秩序,统治的意识形态和主导的社会实践”,欲望成为“一个晦暗不明、深不见底的物自体,开始恶魔般地横冲直撞,毫无目的和理性地自我推进,像一个狰狞的神祗”。
在《华衣美服的魔咒》一文中,作者敏锐地发现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都选择衣服来作为一种重要隐喻。《嘉莉妹妹》开篇写道:“在男人的服装方面,有一条不可言传的依稀的界线,使她能区分哪些是值得她看上一眼,而哪些是不屑一顾的。……男人的服装还有另一条界线,会使女人注意起自己的衣服来。”而当嘉莉来到大都市,“她看见服饰比她好的姑娘在身旁走过,觉得羞愧。她认为自己不应该落到这个地步,觉得不甘心”。作者进而指出衣服在德莱塞小说中的重要性,在消费崛起的美国,衣服成为辨别人物阶层属性的重要载体,也成为美国人满足自尊心的手段。所以在《美国的悲剧》里,克莱德“一想到自己的衣服不行,不能像其他小伙子一样打扮得更漂亮些,以便自己更加吸引人,就觉得很痛苦”。而菲茨杰拉德继承了德莱塞这种写法,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就通过向黛西展示五彩斑斓的衣服,来证明自己财富的跃升,博取黛西的好感。
衣服在菲茨杰拉德的笔下还有另一重含义,那就是对女性张扬欲望、争取权利的肯定。《了不起的盖茨比》《人间天堂》《夜色温柔》中不乏突破传统伦理的女性,她们不穿束身衣,把裙子提到大腿根,拒绝文雅端庄,和男士们歌舞喧喧,甚至参与过去只开放给男性的运动。菲茨杰拉德写了很多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现代女性,比如《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顶级高尔夫球手乔丹·贝克,《美丽与毁灭》中热爱跳舞、追求享乐的格洛丽亚,她们在着装上都大胆前卫,一改十九世纪中后期的教条保守。
女性形象是菲茨杰拉德和德莱塞很不同的地方。德莱塞笔下的多是乡村女子,如嘉莉妹妹和珍妮姑娘,还有《美国的悲剧》里的穷女工罗伯达。她们一只脚在乡村伦理,另一只脚踏入都市,身上还保有维多利亚时代的气息。而在菲茨杰拉德的笔下,女主角往往以时尚女郎的面貌出现,泽尔达、尼科尔、朱迪·琼斯、格洛丽亚等,读者能不假思索地说出一连串名字,她们奢华轻佻、挑战道德、崇拜金钱、流连夜色,不约而同成为穷小子的幻梦和摧毁者,以至于有人批评菲茨杰拉德有“厌女症”,他对自己的男主角很同情,却对女主角十分刻薄。
究其原因,除了自身恋爱经历的影响,美国社会的剧变不可忽略。尽管从《嘉莉妹妹》到《了不起的盖茨比》只过去二十多年,但这二十多年正是新女性崛起、保守性别观念败退的阶段。在爵士时代,英美掀起了女性运动的浪潮,女性工会的成立、女权运动在政治领域的突围以及现代主义的文学浪潮冲击着维多利亚时代的贞洁妇女观。与此同时,一战的爆发导致大量青壮年男性奔赴战场,女性补充空缺岗位。战火让男性世界陷入疲惫,新潮女性借机成为弄潮儿。她们挑战父辈的道德观和美学观,宣泄欲望,像菲茨杰拉德的妻子泽尔达就是其中的一员。
所以,到柯立芝时代,再书写嘉莉式的人物就显得老套,乡村女性的奋斗史早已不是新闻,而那种女性奋斗却附庸男权的写法,也受到了新一批女权主义者的批判,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先锋的女权故事。在这方面最典型的是泽尔达的长篇《给我留下华尔兹》,这是一部华丽的自传体小说,与《夜色温柔》构成了一对“最不寻常的夫妻篇”。这也是一个女性奋斗的故事,小说第一部分描写了泽尔达熟悉的美国南方生活;第二部分描写了战后纽约和巴黎的繁华,可与海明威的《流动的盛宴》互相关照,第三和第四部分则以泽尔达的芭蕾舞经历为素材,书写了职业女性的奋斗与艰辛。和《夜色温柔》相比,《给我留下华尔兹》去除了男性凝视,在对女性自我意识的书写上更加纯粹。
回到德莱塞与菲茨杰拉德的对比,如果说前者经常书写的是“穷姑娘在大都市异化”,那么后者毫无疑问热衷于“穷小子爱上富家女”。“穷小子爱上富家女”的写法在西方很流行,它的源流是骑士小说,经过文艺复兴、工业革命、启蒙运动,社会阶层洗牌,骑士阶层破落,公主也改头换面,成为资产阶级的闺阁小姐。在“穷小子爱上富家女”的模式中,穷小子出身工人或农民家庭,隶属于乡村或工厂,富家女出身于资产阶级,多是银行家、企业主、政客之女。穷小子生气勃勃、体力充沛,富有浪漫主义精神和改变世界的动力。富家女肤白貌美、瘦弱无力,成长于日益固化却缺乏力量的上流阶层。书写这類故事的多是男性作家,他们对工农怀有同情,意识到资产阶级对工农的剥削,却囿于自身的阶级属性,不敢对资产阶级进行彻底的批判。
4
如今,当批评家回顾这些“穷小子”时,往往会用“美国梦”破灭来形容他们。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成了研究者眼中的“美国梦戳穿者”。的确,他俩在揭穿美国繁华背面的虚弱、浮躁和丑恶上没有手软。德莱塞曾公开表示,自己宁愿“饿着肚子跑到纽约格林威治村来写几部反映真实的小说”,暴露美国虚伪的道德标准和那些暴富神话背后的危机。而菲茨杰拉德干脆预言大萧条的可能,在《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两年后,也就是1927年,他就说:“人们都认为我们是这个世界最了不起的人,因为我们最富有,这样的想法太可笑了。等一等这波繁荣高潮的结束!”
和德莱塞相似,菲茨杰拉德的小说里同样含有城乡二元对立的模式,而这种对立,往往建立在“东西部”的区别之中。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对乡村的描绘同中有异。德莱塞笔下的乡村往往自然淳朴,具有田园牧歌的倾向,承担着洗涤人物心灵,作为“罪恶都市”对立面的功能。这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乡村叙事的主流基调,比如托马斯·尼尔森·佩基(Thomas Nelson Page)的“南方乡村种植园的趣闻轶事”、萨拉·俄恩·朱维特(Sarah Orne Jewett)的“怀旧的新英格兰田园诗”,都有借乡村批判道德堕落、消费文化,礼赞自然的意图。而菲茨杰拉德笔下的乡村大多继承了自由、粗犷、神秘甚至有些蛮荒气息的西部乡村叙事模式。《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面的乡村描写是反诗意、反田园牧歌的,它荒凉、破财,“已不再是世界温暖的中心”。这种反诗意化的乡村书写是一战后美国乡村书写的新趋势,不独《了不起的盖茨比》,作家辛克莱·刘易斯发表于1920年的代表作《大街》也旗帜鲜明地推倒诗意的乡村描写。和十九世纪末不同,爵士时代的美国已经从农业社会转为工业社会,传统乡村已经彻底退到社会边缘,在当时的美国青年看来,留在乡村已经没有希望,奔赴城市才是奋斗之路。 于是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黛西、汤姆和乔丹都已寄居东部的纽约,他们更加认可纽约的生活状态,汤姆说:“我会留在东部,这你不用担心……我要是住到其他地方去,那就是十足的笨蛋!”而乔丹附和“一点没错”,尼克这样出生于中西部殷实家庭的青年,也决定去东部去学债券生意。
我们甚至可以从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的作品中提炼出一个西部→芝加哥→纽约的路径。《嘉莉妹妹》里,嘉莉先去了芝加哥,随后和赫斯特伍德去了纽约。《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一个小细节是,已经定居纽约的汤姆、乔丹等人,此前就在芝加哥居住。芝加哥犹如一个中转站,衔接起阶梯之间的空当,纽约和芝加哥象征着不同的意味。芝加哥在十九世纪末是一座新兴城市,阶层还未固化,大量岗位需要人手。《嘉莉妹妹》第二章就写道:“1889年,芝加哥已具备飞速发展的所有条件,哪怕是年轻的姑娘们,只要敢到这里来冒险,似乎准能发迹。……眼下芝加哥人口只有五十多万,却具有百万人口的大都市的雄心壮志、冒险精神和强大活力。……全市人口猛增,与其说是因为现有巨大规模的商业,还不如说是因为各种工业生产需要,准备接纳大批新人涌入。”所以在当时,外来人口到芝加哥找工作很方便。但纽约不同,那里更富有、更有历史,却也更加阶层固化、等级森严。在纽约,多的是繁华大道与落魄酒鬼。赫斯特伍德失去他在芝加哥的社会地位后,在纽约一事无成。而在菲茨杰拉德的笔下,纽约的悲剧更是比比皆是,犹如一个大型梦想碾压现场。艾莫里回纽约做生意投资失败;盖茨比去纽约追求黛西身死异乡;德克斯特逝去自己冬天的梦;安东尼·帕奇在纽约的夜生活中失去自我。道德滑落、梦想破碎、爱情出轨,纽约可谓是异乡人们的失落之地,留给他们的结局,完全可以用菲茨杰拉德的一本书的名字形容——“崩溃”。
在反映城乡对立和青年奋斗的小说中,爵士时代代表作所反映的阶层冲突的青年斗争方式明显比十九世纪末激烈。十九世纪末,以霍普肖·阿尔杰为代表的一批作家正面歌颂美国梦,给从乡村到城市奋斗的美国青年安排励志结局,他们的小说才是当时最流行的作品,而德莱塞的《嘉莉妹妹》刚发表时,其实乏人问津。但到了爵士时代,以菲茨杰拉德、德莱塞、沃尔夫、韋斯特为代表的一批作家纷纷强调美国社会阶层的撕裂,他们的奋斗故事伤感、绝望,不乏对美国梦的讽刺。除了上文提及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和《美国的悲剧》,纳撒尼尔·韦斯特笔下的《百万富翁》《蝗灾之日》,更是直接讥讽了阿尔杰冠冕堂皇的美国梦,描绘进取的美国青年如何被上层欺凌、剥削和欺骗。其实早在1910年,作家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就打响了幻灭的炮声。马丁发现自己想要进入的圈子原来庸俗浅薄,堆满了世态炎凉,他经受不起这荒谬,绝望自杀。短短二十年,金色梦想成为黑色悲剧,美国文学中的青年奋斗结局转变,反映了爵士时代的社会隐忧。
对底层的同情成为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作品的本色,这与两位作家的成长和价值观密不可分。德莱塞出生于一个破产的小业主家庭,他父亲是个信奉天主教的编织工,母亲是个信孟诺教的农家女。他曾经中学没毕业就去芝加哥谋生,在小餐馆和五金公司干粗活,后来进入印第安纳大学,却再次辍学,又去了芝加哥,先后做过收账员、洗碗工、洗衣房工人、火车站验票员、家具店伙计、记者等,积累了足够的生活经验,也让他对底层有更深的理解。此外,德莱塞的自然主义文学观也是他喜欢书写村镇青年的重要原因,他写这些人的命运,是“为了证实人类与自然的斗争总是归于失败,为了说明命运左右人的力量,表明遗传因素始终起着主导作用”。
而菲茨杰拉德则和他笔下的男主角一样,追求美国梦却被上流阶层所埋汰。菲茨杰拉德出身于明尼苏达州的一个小商人家庭,属于没落中产,祖上曾阔过,但到他父母这代已经衰落。他不是底层,但也不属于上流人的圈子,在凭借《人间天堂》一炮而红之前,他的初恋女友富家女吉内瓦·金就因为他的出身拒绝了他,如果不是《人间天堂》,花钱如流水的泽尔达也不会决定与他成婚。生命的前半生和后半生都因为金钱而沮丧,这让菲茨杰拉德对金钱乃至经商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厌恶。1938年,在致友人奥伯的信中,他说:“我总是这样,富裕城镇里的贫穷男孩,富家子弟学校里的贫穷男孩,普林斯顿大学富人俱乐部里的贫穷男孩……我永远无法原谅富人的富裕,这影响了我的整个生活和全部作品。”1940年8月24日,他说:“经商是乏味的游戏,为了钱他们在人性价值方面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致杰拉德-墨菲的信中,他又说:“所有的淘金行动本质上都是阴暗的——而那些年轻姑娘也很快加入了这邪恶的圈子。”在小说《富家公子》中,他还写道:“这些富裕地非同一般的人……在他们的心灵深处,他们觉得比我们优越,因为我们必须去寻找生活的补偿和庇护。即使深深地陷入了我们的世界,甚至沦落到比我们还不如的地步,他们依然觉得高人一等。”这些话都清楚地表露了菲茨杰拉德的态度,他内心里始终与上流阶层有所隔阂。
5
其实,无论是德莱塞还是菲茨杰拉德,他们的文学都与开端于《红与黑》的于连式书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于连是司汤达在代表作《红与黑》中创造的人物,他成长于法国大革命后的王政复辟时期,如艾珉所说:“是被排斥在政权之外的中小资产阶级‘才智之士’的代表。”他的身上残留着司汤达的影子,他的内心竖立着拿破仑的丰碑,他的脑海里种着打破权威等级的观念,但在他的时代,拿破仑却已成过去,“王政复辟时期,平民甚至没有穿军官制服的可能”。于连巨大的欲望让他不甘于此,对命运的不满让他憎恨权贵,而对改变命运的渴望,让他不惜泯灭道德而投入权贵的修罗场。司汤达通过一段精彩的外貌描写点出了于连的精神气质:“他两颊绯红,眼睛低垂,是个十八九岁的小青年。外表荏弱,五官虽不端正,但颇清秀。鹰钩鼻子,一双眼睛又黑又大,安静时目光深沉而热情,此刻却充满强烈的仇恨。深栗色的头发长得很低,额头显得很小,生起气来,有股子狠劲。”
《红与黑》是一部写给无路可走之人的书。司汤达对被残酷社会现实伤害的年轻人给予了同情的目光,于连就是其中的典型。无论是后拿破仑时代飘摇的法国社会,还是喧嚣与虚空并存的今朝,这世上,于连似乎源源不断,他们为自我而战、为屈辱而战,最终却成为一个个精致的浮萍,寂灭于幻梦。于连们被定格的形象背后,是作为时代边缘人难以言说的苦楚。 于连的死亡,既是由于他个人的贪欲,也是因为当时的法国社会已经愈发权贵化,留给寒门公平奋斗的机会越来越少,这对急于改变命运的于连来说是巨大的刺激,所以他才铤而走险,通过攀附贵族甚至走上不法之路来跻身“人上人”。纵观《红与黑》《嘉莉妹妹》《珍妮姑娘》《美国的悲剧》《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些小说普遍存在一个出身寒门想要改变命运的主角,城乡对立、色彩分明的二元结构,和主角发生关系的上流人物,以及主人公在奋斗过程中面临的道德滑坡风险和幻灭结局。在美国,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是这个模式的继承人和拓宽者,他们的小说实质上是一次次对“于连式人物”的美国化书写。
这些小说向现实抛出了一个巨大的难题——当法律的解释权被权贵占有,舆论机器无视底层的声音时,法律和媒体会不会变成上流人的工具,进一步断送底层青年的希望?如果社会上有公平的奋斗通道,于连、盖茨比、格里菲斯们还会铤而走险吗?
而现在,法兰西的王政复辟和美利坚的爵士时代都成过去,于连和盖茨比毁于尘嚣,这世上的于连、盖茨比依然源源不断,许许多多的作品实质上还在书写司汤达、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困惑的问题。在东亚,这种趋势非常明显,从大陆的《暴裂无声》《暴雪将至》《山河故人》《江湖儿女》,到港台的《天水围的日与夜》《大佛普拉斯》《血观音》,再到韩国的现象级电影《燃烧》,《燃烧》的主角更是直接感慨:“韩国的盖茨比很多啊。”《了不起的盖茨比》结尾,灯红酒绿的盖茨比豪宅如同暗淡的绿灯,在寂灭的雨声中走向败落,失望的尼克告别了他的致富梦想,重新回到他的西部故乡。百年后,面对阶层高墙的奋斗青年不知何路可走,他们或是像《重庆森林》的红男绿女,不再过问家国大事,躲进自己的小生活;或是像《燃烧》里的钟秀,燃起怒火,以复仇之名发出这个时代村镇青年的抗议;或是像《大佛普拉斯》里的小人物,玩世不恭,歇斯底里,演绎出当代阿Q的内心戏。然而梦醒过后,依然如入荒原,命运的钟声响起,雨水消融于雨水。想起了《燃烧》里慧美在夕阳之下的舞蹈,当她远离城市,意识微醺时,她在钟秀的注视下,轻盈地张开自己的双臂,也许只有在那短暂一刻,她才能真正掌握她自己,只有在那时,钟秀和千千万万个盖茨比的愤怒才能暂时平息。
参考文献:
1.西奥多·德莱塞:《嘉莉妹妹》;
2.西奥多·德莱塞:《珍妮姑娘》;
3.西奥多·德莱塞:《美国的悲剧》;
4.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
5.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人间天堂》;
6.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美丽与毁灭》;
7.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夜色温柔》;
8.杰克·伦敦:《马丁·伊登》;
9.纳撒尼尔·韦斯特:《蝗灾之日》;
10.纳撒尼尔·韦斯特:《百万富翁》;
11.辛克萊·刘易斯:《大街》;
12.司汤达:《红与黑》;
13.泽尔达·菲茨杰拉德:《给我留下华尔兹》;
14.董衡巽:《美国文学简史》;
15.吴建国:《菲茨杰拉德研究》;
16.凡勃仑:《有闲阶层论》;
17.王长荣:《现代美国小说史》;
18.王东:《德莱赛与菲茨杰拉德作品中的女主人翁形象对比[J]. 学理论》,2009年第22期64-66页;
19.蒋道超:《〈珍妮姑娘〉:动物行为与精神升华(代译序)》;
20.三联生活周刊:《华衣美服的魔咒》。
责编:梁红
千万个嘉莉妹妹涌入了城市,盖茨比们在追逐自己的绿灯。二十世纪初,伴随着德莱塞、菲茨杰拉德、海明威、福克纳、辛克莱·刘易斯等一批作家的崛起,美国文学进入黄金时代,迅速缩小与欧洲文学的差距。到大萧条为止,近三十年里美国诞生出许多佳作,其中,书写村镇青年奋斗的作品尤为突出,从《嘉莉妹妹》开始,美国作家把视线对准了在大都市奋斗的年轻一代,他们出身于乡村,却奋斗于都市,身处美国从农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的节点,他们怀着巨大的欲望,卷入资本主义的浪潮。
譬如在菲茨杰拉德的长篇《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出身于中西部乡村的盖茨比进入纽约后开始了自己的犯罪之路(贩卖禁酒),出身于美国南部肯塔基州的黛西,入住纽约“西卵”后大富大贵,却成为庸俗的资产阶级小姐,声音里满是“金钱叮当的声音”。无独有偶,在德莱塞的美国长篇《嘉莉妹妹》中,主人公嘉莉同样出身于乡村,也同样在进入大城市(芝加哥)后道德腐化。《嘉莉妹妹》和《了不起的盖茨比》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文学的代表作,有趣的是,它们选择了对“村镇青年”相似的命运书写,纵观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的长篇创作,这种书写已经不是偶然。
2
1900年,《嘉莉妹妹》出版,“嘉莉”成为文学史上的一个典型人物。这位贫家女的性格在第一章就被指出:“她挺关心自己的容貌……一心追求物质享受。她是一个装备不齐的小小骑士,冒险到这个神秘的大城市去侦察,狂热地梦想获得某种朦胧而遥远的至高无上的权力。”德莱塞用一句话早早暗示了人物命运,那就是“接受大都市道德标准而越变越坏”,这句话如同咒语,引导了嘉莉的走向。她怀揣着改变命运的决心来到芝加哥,羞怯、粗俗,和商业世界格格不入。金钱成为她渴求的东西,因为唯有金钱能让她脱离贫穷,满足更高的欲念。嘉莉毫不掩饰她的欲望,穿梭于灯红酒绿间。在恪守父权道德规范的主流人群看来,这简直是一个道德败坏的典型,然而,德莱塞却用一种颇具同情的笔触描绘她,甚至给她安排了一个“苦尽甘来”的结局。
嘉莉的改变是渐进的。最初,她恪守着乡土社会的道德规范,对陌生男人的搭讪都小心翼翼,所以在去往芝加哥的火车上,面对推销员达洛特的献殷勤,她显得十分拘束。进城后,她首先找了一份每周四美元的工厂活,在那里进一步感受到物质的差距、生活的悬殊。追求好日子的念头让她抗拒低廉的流水线工作,于是,当达洛特伸出援手,给她四十美元时,她在一番思想斗争后收下了,尽管父母要她不能随便收陌生男人的钱,但她对物质的渴望占据了上风。而后,富人赫斯特伍德的闯入又让她的心泛起微澜,在基本的物质需求满足后,她开始幻想更浪漫的生活,于是倾心于更懂情调也更富裕的大酒店经理赫斯特伍德,哪怕后者已经有了妻子。从嘉莉的身上,我们能清楚地看到一条道德滑坡之路。
《嘉莉妹妹》之后,德莱塞很快推出又一力作《珍妮姑娘》,描绘了温柔、善良的贫家女珍妮为了改善家庭状况和个人生活,先后沦为议员白兰德和纨绔子弟莱斯特的情妇。小说迅速引起文坛注意,得到著名批评家门肯的赞扬。在1911年9月15日给德莱塞的信中,他说:“不要担心《珍妮姑娘》。它是一部上乘之作,是迄今为止美国最棒的小说。”几天后,他又说:“重读《珍妮姑娘》使我越加喜欢。除了《哈克贝利芬》,它是我所读过的美国最优秀的小说。在结构上,它比《麦克提格》严谨得多,绝对高它一筹。”(蒋道超《〈珍妮姑娘〉:动物行为与精神升华 (代译序》)
门肯敏锐地注意到《珍妮姑娘》是一部“在方法和叙述视角上继承了欧洲人衣钵”的小说,就在不久之前,英国作家哈代出版了一部和《珍妮姑娘》主旨相似的小說,那就是《德伯家的苔丝》。苔丝和珍妮几乎是一类人,她们都出身于乡村,性格都单纯和朴素,对大都市都有过向往,又都受到了资产阶级子弟的凌辱。读过《德伯家的苔丝》的读者会记得苔丝的遭遇。娟秀的苔丝到当地富人德伯太太家去打工,却遭到德伯家的长子亚力克强奸。她的痛苦不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村里人耻笑。而后,她去到南部一家牛奶厂打工,在牛奶厂与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相爱并订婚。结婚前数日,她写了一封长信将往事告知克莱,没想到克莱对奸污之事耿耿于怀,他对苔丝纯洁的幻想倒塌了。克莱丢下苔丝,独自奔赴巴西,而苔丝却再次遇见亚力克。亚力克纠缠苔丝,不得到她决不罢休。就在此时,苔丝的父亲病死,母亲身体虚弱,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全压在苔丝肩上。眼见“弟弟妹妹失学,房子租赁到期,一家人被撵出村子无处安身”, 家庭蒙难,自己受辱,苔丝的信仰乃至她对克莱的爱几乎都要动摇。而为了维系家庭的生存,苔丝的母亲接受了亚力克的帮助,要求苔丝成为亚力克的情妇。
德莱塞和哈代都设计出让乡村女性沦为资产阶级子弟的情妇的情节,两位作家并非要批判乡村女性的道德,恰恰相反,他们都对乡村女性倾注了巨大同情,而将讽刺的笔刺向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垄断话语权的大资本家。所以哈代要不遗余力地称赞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性”,要书写道德指控对苔丝造成的二次伤害,以及亚力克在成为基督教牧师后的道貌岸然。在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女人沦为情妇被视作道德堕落的标志,多数人非但不会同情那个女人,还会唾骂她不知廉耻,“淫妇”会成为这些女性撕不下的标签。这也是为什么,苔丝被强奸后,“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罪恶的化身,被人侵犯了清白的领域”,“把自己想象成这个环境中的一个不伦不类的人”。
与苔丝相比,珍妮拥有雷同的性格,“从她很小的时候,她的每一个行为思想都是由善良和仁慈塑造而成的”,而“大自然的优美线条和影子令她心动不已”,她也同样面临贫困家庭的负担和资产阶级的追求,她对物质的渴求、对上流社会的羡慕让她甘愿降低自己的道德标准。珍妮曾不止一次表达“但愿我们能有钱”的想法,在看到白兰德家的豪华后,德莱塞描绘道:“这个男人周围的舒适及豪华叫她深深着迷……”“她四面看看,想想进入这样的生活,这样的空气,真像上天堂一般。”而后,白兰德利用她的渴望占有了她。在此,我们能从珍妮的身上看到嘉莉和苔丝的残影,她们的出现都不是偶然的,都与那个时代巨大的城乡变迁有关。苔丝、嘉莉和珍妮是传统乡村社会的一个隐喻,她们进入城市象征着当时大规模的乡村青年进城潮,而她们在大都市经历的道德滑坡则隐喻了传统乡村伦理不可避免的衰退。纵观这三部作品,大都市都成为一个充满幻想和堕落的符号,天堂和地狱并生的象征,作家实际上将他们的叙事伦理融入城乡书写中,他们的好恶褒贬其实表露于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就如《德伯家的苔丝》里,小说对苔丝的故乡的景色的描写,是有明显的色调变化的,从开头的春意盎然,到结尾的晦暗肃杀,环境变化所隐喻的不只是苔丝的悲剧,也是整个乡村的衰败。 无论是嘉莉妹妹还是珍妮姑娘,他们都是当时美国社会乡村姑娘的一种缩影。十九世纪末,美国正是生产力大幅向前、社会追求消费攀比的阶段,两次工业革命动摇了传统的乡村社会,都市的诱惑让许多乡村男女离开故土。如《嘉莉妹妹》的译者潘庆舲所说:“附着在嘉莉身上的,读者一望可知,是一种美国人的命运模式。她心高才低,富于感情与欲念,走的是一条典型的道路。那个时期,美国城市对乡村正在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嘉莉的人生正是很多美国乡村妹的写照,她们抓住了城乡剧变的机会,实现了阶层跃升。
那么,为什么同是进城女性,嘉莉实现阶层跨越,珍妮却处境窘迫呢?其实,嘉莉的阶层晋升有很大的运气成分,如果不是碰巧拥有惊人的歌唱天赋,她仍然只是一个无法自给自足、皈依于男人的被动女性。无论是嘉莉还是珍妮,她们进城后的路径体现出乡村女性的无奈,她们靠自我劳动都无法实现命运的改变,反而是得到某个男人的眷顾,成为父权社会的图腾(如赫斯特伍德之于嘉莉,如白兰德之于珍妮),才在物质和精神上得到了满足。如蒋道超所说:“珍妮生活中这两个男人对她的爱都出自‘卑下的情欲’,都是要玩弄女性。布兰德曾经对珍妮美丽的嘴和腮帮以及她那浑圆婀娜的身材赞叹不已,那是因为他垂涎她的肉体;莱斯特‘把珍妮玩弄多年抛弃后,而与富家寡妇莱蒂·杰尔德结婚’,说明他的虚伪及他‘本质上是一个动物式的人,只不过加上了一层教育和地位的虚饰罢了’。”当有钱男人没钱了或者抛弃了她们,她们就又将面临生活的窘迫。
另外,珍妮比起嘉莉更加克制欲望、更保守原有的价值观念,也是她无法实现阶层晋升的重要原因。尽管珍妮一度委身为他人情妇,但她并没有因此膨胀,反而总“自觉卑微,自觉没有地位,自觉身边许多珍宝不应该由她享受”。相比起来,嘉莉在放弃道德规范的路上走得更远,在富有之后,她非但没有看望过去的穷亲戚,而且抛弃了遭受命运捉弄穷困潦倒的赫斯特伍德。嘉莉彻底地融入到大都市的资产阶级中,而珍妮还处于乡村伦理的套子里,这是她们的最大不同。
和哈代一样,德莱塞的作品笼罩着一层朴素的、阶级色彩浓厚的价值观,这层价值观里有明显的城乡对立。乡村出来的姑娘往往淳朴、善良、锐意进取,而象征资本家的角色则一个个道德败坏、贪婪放纵。在德莱塞的作品里,进城的村镇青年大多会经受金钱、男权、阶级上升的诱惑,同时经历道德上的考验。那种渴望迅速改变命运的心态成为他们堕落的一大诱因,最典型的就是《美国的悲剧》里的主人公克莱德·格里菲斯。他原本是一个天真幼稚的贫家子弟,在强烈欲望的驱使下,一步步走上犯罪之路,甚至为了高攀贵族小姐,设计杀掉了对自己不薄的年轻女工罗伯达。他落荒而逃,最终被捕入狱,送上电椅而死。
《美国的悲剧》改编自真实案件,代表了德莱塞对相当一部分人的看法。他发现在美国社会有很多像格里菲斯这样的人,出身贫寒,欲望强烈,总是幻想着出人头地,一夜暴富。《美国的悲剧》是一部写于1925年的小说,距离《嘉莉妹妹》发表已过二十余年,是和《了不起的盖茨比》同期的作品。比起《嘉莉妹妹》《珍妮姑娘》等前作,德莱塞在《美国的悲剧》里采用了更激烈的叙事,阶层的撕裂也被放大到前所未有的地步。这种底层青年为了改变社会地位不惜犯罪的模式,倒是和《了不起的盖茨比》不谋而合,有趣的是,格里菲斯和盖茨比最后都是间接死于资产阶级之手。
3
来到菲茨杰拉德所在的时代,美国社会正处于“柯立芝繁荣”。这一时期美国凭借一战的机遇,大力发展军工业、建筑、汽车和电气工业等,依靠发放债券,从资本输入国变成资本输出国,战后利用技术和垄断资本的力量,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如大步流星。但这种繁荣非常虚假,漂亮的经济数字掩蓋了柯立芝时代严重的产业结构不平衡和经济泡沫问题,政府的“自由放任”政策助长了市场垄断和社会不平等,市场上活跃着大量放贷和投机行为,信贷消费让许多人获得大量现金,却债台高筑,为后来的大萧条埋下隐患。
这个时期被菲茨杰拉德称作“爵士时代”,此时,文学作品中进城青年的命运在悄然改变。黛西让盖茨比铤而走险,最后命丧东部;朱迪·琼斯玩弄德科斯特的感情,让德科斯特求而不得;迪克·戴弗迎娶了生病的尼科尔,自己的事业却一蹶不振。
菲茨杰拉德热衷于书写“菲茨杰拉德式的人物”,他承认:“我笔下的人物都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式的人物。甚至连女主人公也是女性化的菲茨杰拉德。”艾莫里、盖茨比、帕奇、戴弗都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而他们的女友或妻子,也取材于菲茨杰拉德的初恋吉内瓦和妻子泽尔达。在他的小说里,性格是决定主人公行事的关键,而塑造他们性格的是出身与成长环境。譬如《人间天堂》的艾莫里出身于日内瓦湖畔的贵族世家,他的父亲斯蒂芬·布莱恩,“劳而无获,又不善言辞”,却喜欢拜伦的浪漫诗歌,母亲比阿特丽斯是一个非常富有的美国姑娘,出身中产家庭,受过良好教育。优渥的环境养成了艾莫里自上而下看世界的眼光,他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幻想,对现实不屑一顾,他想做个“大人物”,娶一个“漂亮姑娘”,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后沉湎于事业和爱情的玫瑰梦,最终导致幻灭。
与艾莫里形成对比的是盖茨比。尽管二者的结局是相似的,但二者看世界的眼光、选择的人生路径截然不同。盖茨比本是北达科他州的贫穷农家子弟。北达科他州位于美国中西部,乃是大草原里最北的州,那里有野性浑厚的自然风光,但少的是灯红酒绿、高楼林立的都市盛景。盖茨比经历着一个贫穷、淳朴的童年,可外部的诱惑一点点刺激着他,他渴望走进更迷人的世界,追求自己想要的玫瑰女郎和高贵地位。为了致富,他不惜贩卖禁酒[程巍指出:“1922年春卡罗威到达纽约时,正是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八条(即《禁酒令》,“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内酿造、出售或运送致醉酒类,并且不准此种酒类输入或输出合众国及其管辖下的一切领土”)],为了得到上流阶层认可,他不惜改名换姓,甚至伪造学历。有学者就指出,盖茨比通过将自己的姓由Gatz(盖茨) 改为更盎格鲁化的Gatsby(盖茨比)而变成一个“WASP”(白种人、盎格鲁-撒克逊人、新教徒合一),而信奉新教尤其是清教观念的“WASP”恰恰是美国上流社会的主体。盖茨比三番五次对尼克强调的牛津学历,也是自己伪造的。甚至,他还在出身问题上说谎,他对尼克说:“上帝作证……我是中西部一个富裕人家的儿子——家人都去世了。我在美国长大,但是在牛津上的学,因为很多年来我的先人都是在那儿接受教育的。这是家庭传统。”盖茨比这些为达目的而编织的谎言,他拙劣的审美和急切想表露自己的想法,都是富贵出身的艾莫里所看不起的。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正是盖茨比的出身成为他不容于上流阶层的原罪,也是他梦想幻灭的根本原因。实际上,这个模式早在《冬天的梦》里就被菲茨杰拉德书写了,那是一个短篇小说,被认为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浓缩版。 菲茨杰拉德从小阅读德莱塞的作品,赞誉后者是“当今生活在美国的最伟大的人物”。1936年,在菲茨杰拉德养病期间撰写的一份二十二本书的书单中,排名第一的就是德莱塞的《嘉莉妹妹》。德莱塞对美国社会种种乱象的揭示,不可避免地影响菲茨杰拉德的创作。年轻的菲茨杰拉德同样将都市作为一个消费文化繁荣、道德规范崩塌的符号,金钱和欲望取代传统伦理,成为支配人物的至高准则。所以学者费瑟斯通在回顾二十世纪初的美国时指出,“遵循享乐主义,追逐眼前的快感,培养自我表现的生活方式,发展自恋和自私的人格类型,这一切都是消费文化所强调的内容”,而“贪欲正在变成时代的秩序,统治的意识形态和主导的社会实践”,欲望成为“一个晦暗不明、深不见底的物自体,开始恶魔般地横冲直撞,毫无目的和理性地自我推进,像一个狰狞的神祗”。
在《华衣美服的魔咒》一文中,作者敏锐地发现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都选择衣服来作为一种重要隐喻。《嘉莉妹妹》开篇写道:“在男人的服装方面,有一条不可言传的依稀的界线,使她能区分哪些是值得她看上一眼,而哪些是不屑一顾的。……男人的服装还有另一条界线,会使女人注意起自己的衣服来。”而当嘉莉来到大都市,“她看见服饰比她好的姑娘在身旁走过,觉得羞愧。她认为自己不应该落到这个地步,觉得不甘心”。作者进而指出衣服在德莱塞小说中的重要性,在消费崛起的美国,衣服成为辨别人物阶层属性的重要载体,也成为美国人满足自尊心的手段。所以在《美国的悲剧》里,克莱德“一想到自己的衣服不行,不能像其他小伙子一样打扮得更漂亮些,以便自己更加吸引人,就觉得很痛苦”。而菲茨杰拉德继承了德莱塞这种写法,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就通过向黛西展示五彩斑斓的衣服,来证明自己财富的跃升,博取黛西的好感。
衣服在菲茨杰拉德的笔下还有另一重含义,那就是对女性张扬欲望、争取权利的肯定。《了不起的盖茨比》《人间天堂》《夜色温柔》中不乏突破传统伦理的女性,她们不穿束身衣,把裙子提到大腿根,拒绝文雅端庄,和男士们歌舞喧喧,甚至参与过去只开放给男性的运动。菲茨杰拉德写了很多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现代女性,比如《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顶级高尔夫球手乔丹·贝克,《美丽与毁灭》中热爱跳舞、追求享乐的格洛丽亚,她们在着装上都大胆前卫,一改十九世纪中后期的教条保守。
女性形象是菲茨杰拉德和德莱塞很不同的地方。德莱塞笔下的多是乡村女子,如嘉莉妹妹和珍妮姑娘,还有《美国的悲剧》里的穷女工罗伯达。她们一只脚在乡村伦理,另一只脚踏入都市,身上还保有维多利亚时代的气息。而在菲茨杰拉德的笔下,女主角往往以时尚女郎的面貌出现,泽尔达、尼科尔、朱迪·琼斯、格洛丽亚等,读者能不假思索地说出一连串名字,她们奢华轻佻、挑战道德、崇拜金钱、流连夜色,不约而同成为穷小子的幻梦和摧毁者,以至于有人批评菲茨杰拉德有“厌女症”,他对自己的男主角很同情,却对女主角十分刻薄。
究其原因,除了自身恋爱经历的影响,美国社会的剧变不可忽略。尽管从《嘉莉妹妹》到《了不起的盖茨比》只过去二十多年,但这二十多年正是新女性崛起、保守性别观念败退的阶段。在爵士时代,英美掀起了女性运动的浪潮,女性工会的成立、女权运动在政治领域的突围以及现代主义的文学浪潮冲击着维多利亚时代的贞洁妇女观。与此同时,一战的爆发导致大量青壮年男性奔赴战场,女性补充空缺岗位。战火让男性世界陷入疲惫,新潮女性借机成为弄潮儿。她们挑战父辈的道德观和美学观,宣泄欲望,像菲茨杰拉德的妻子泽尔达就是其中的一员。
所以,到柯立芝时代,再书写嘉莉式的人物就显得老套,乡村女性的奋斗史早已不是新闻,而那种女性奋斗却附庸男权的写法,也受到了新一批女权主义者的批判,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先锋的女权故事。在这方面最典型的是泽尔达的长篇《给我留下华尔兹》,这是一部华丽的自传体小说,与《夜色温柔》构成了一对“最不寻常的夫妻篇”。这也是一个女性奋斗的故事,小说第一部分描写了泽尔达熟悉的美国南方生活;第二部分描写了战后纽约和巴黎的繁华,可与海明威的《流动的盛宴》互相关照,第三和第四部分则以泽尔达的芭蕾舞经历为素材,书写了职业女性的奋斗与艰辛。和《夜色温柔》相比,《给我留下华尔兹》去除了男性凝视,在对女性自我意识的书写上更加纯粹。
回到德莱塞与菲茨杰拉德的对比,如果说前者经常书写的是“穷姑娘在大都市异化”,那么后者毫无疑问热衷于“穷小子爱上富家女”。“穷小子爱上富家女”的写法在西方很流行,它的源流是骑士小说,经过文艺复兴、工业革命、启蒙运动,社会阶层洗牌,骑士阶层破落,公主也改头换面,成为资产阶级的闺阁小姐。在“穷小子爱上富家女”的模式中,穷小子出身工人或农民家庭,隶属于乡村或工厂,富家女出身于资产阶级,多是银行家、企业主、政客之女。穷小子生气勃勃、体力充沛,富有浪漫主义精神和改变世界的动力。富家女肤白貌美、瘦弱无力,成长于日益固化却缺乏力量的上流阶层。书写这類故事的多是男性作家,他们对工农怀有同情,意识到资产阶级对工农的剥削,却囿于自身的阶级属性,不敢对资产阶级进行彻底的批判。
4
如今,当批评家回顾这些“穷小子”时,往往会用“美国梦”破灭来形容他们。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成了研究者眼中的“美国梦戳穿者”。的确,他俩在揭穿美国繁华背面的虚弱、浮躁和丑恶上没有手软。德莱塞曾公开表示,自己宁愿“饿着肚子跑到纽约格林威治村来写几部反映真实的小说”,暴露美国虚伪的道德标准和那些暴富神话背后的危机。而菲茨杰拉德干脆预言大萧条的可能,在《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两年后,也就是1927年,他就说:“人们都认为我们是这个世界最了不起的人,因为我们最富有,这样的想法太可笑了。等一等这波繁荣高潮的结束!”
和德莱塞相似,菲茨杰拉德的小说里同样含有城乡二元对立的模式,而这种对立,往往建立在“东西部”的区别之中。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对乡村的描绘同中有异。德莱塞笔下的乡村往往自然淳朴,具有田园牧歌的倾向,承担着洗涤人物心灵,作为“罪恶都市”对立面的功能。这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乡村叙事的主流基调,比如托马斯·尼尔森·佩基(Thomas Nelson Page)的“南方乡村种植园的趣闻轶事”、萨拉·俄恩·朱维特(Sarah Orne Jewett)的“怀旧的新英格兰田园诗”,都有借乡村批判道德堕落、消费文化,礼赞自然的意图。而菲茨杰拉德笔下的乡村大多继承了自由、粗犷、神秘甚至有些蛮荒气息的西部乡村叙事模式。《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面的乡村描写是反诗意、反田园牧歌的,它荒凉、破财,“已不再是世界温暖的中心”。这种反诗意化的乡村书写是一战后美国乡村书写的新趋势,不独《了不起的盖茨比》,作家辛克莱·刘易斯发表于1920年的代表作《大街》也旗帜鲜明地推倒诗意的乡村描写。和十九世纪末不同,爵士时代的美国已经从农业社会转为工业社会,传统乡村已经彻底退到社会边缘,在当时的美国青年看来,留在乡村已经没有希望,奔赴城市才是奋斗之路。 于是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黛西、汤姆和乔丹都已寄居东部的纽约,他们更加认可纽约的生活状态,汤姆说:“我会留在东部,这你不用担心……我要是住到其他地方去,那就是十足的笨蛋!”而乔丹附和“一点没错”,尼克这样出生于中西部殷实家庭的青年,也决定去东部去学债券生意。
我们甚至可以从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的作品中提炼出一个西部→芝加哥→纽约的路径。《嘉莉妹妹》里,嘉莉先去了芝加哥,随后和赫斯特伍德去了纽约。《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一个小细节是,已经定居纽约的汤姆、乔丹等人,此前就在芝加哥居住。芝加哥犹如一个中转站,衔接起阶梯之间的空当,纽约和芝加哥象征着不同的意味。芝加哥在十九世纪末是一座新兴城市,阶层还未固化,大量岗位需要人手。《嘉莉妹妹》第二章就写道:“1889年,芝加哥已具备飞速发展的所有条件,哪怕是年轻的姑娘们,只要敢到这里来冒险,似乎准能发迹。……眼下芝加哥人口只有五十多万,却具有百万人口的大都市的雄心壮志、冒险精神和强大活力。……全市人口猛增,与其说是因为现有巨大规模的商业,还不如说是因为各种工业生产需要,准备接纳大批新人涌入。”所以在当时,外来人口到芝加哥找工作很方便。但纽约不同,那里更富有、更有历史,却也更加阶层固化、等级森严。在纽约,多的是繁华大道与落魄酒鬼。赫斯特伍德失去他在芝加哥的社会地位后,在纽约一事无成。而在菲茨杰拉德的笔下,纽约的悲剧更是比比皆是,犹如一个大型梦想碾压现场。艾莫里回纽约做生意投资失败;盖茨比去纽约追求黛西身死异乡;德克斯特逝去自己冬天的梦;安东尼·帕奇在纽约的夜生活中失去自我。道德滑落、梦想破碎、爱情出轨,纽约可谓是异乡人们的失落之地,留给他们的结局,完全可以用菲茨杰拉德的一本书的名字形容——“崩溃”。
在反映城乡对立和青年奋斗的小说中,爵士时代代表作所反映的阶层冲突的青年斗争方式明显比十九世纪末激烈。十九世纪末,以霍普肖·阿尔杰为代表的一批作家正面歌颂美国梦,给从乡村到城市奋斗的美国青年安排励志结局,他们的小说才是当时最流行的作品,而德莱塞的《嘉莉妹妹》刚发表时,其实乏人问津。但到了爵士时代,以菲茨杰拉德、德莱塞、沃尔夫、韋斯特为代表的一批作家纷纷强调美国社会阶层的撕裂,他们的奋斗故事伤感、绝望,不乏对美国梦的讽刺。除了上文提及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和《美国的悲剧》,纳撒尼尔·韦斯特笔下的《百万富翁》《蝗灾之日》,更是直接讥讽了阿尔杰冠冕堂皇的美国梦,描绘进取的美国青年如何被上层欺凌、剥削和欺骗。其实早在1910年,作家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就打响了幻灭的炮声。马丁发现自己想要进入的圈子原来庸俗浅薄,堆满了世态炎凉,他经受不起这荒谬,绝望自杀。短短二十年,金色梦想成为黑色悲剧,美国文学中的青年奋斗结局转变,反映了爵士时代的社会隐忧。
对底层的同情成为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作品的本色,这与两位作家的成长和价值观密不可分。德莱塞出生于一个破产的小业主家庭,他父亲是个信奉天主教的编织工,母亲是个信孟诺教的农家女。他曾经中学没毕业就去芝加哥谋生,在小餐馆和五金公司干粗活,后来进入印第安纳大学,却再次辍学,又去了芝加哥,先后做过收账员、洗碗工、洗衣房工人、火车站验票员、家具店伙计、记者等,积累了足够的生活经验,也让他对底层有更深的理解。此外,德莱塞的自然主义文学观也是他喜欢书写村镇青年的重要原因,他写这些人的命运,是“为了证实人类与自然的斗争总是归于失败,为了说明命运左右人的力量,表明遗传因素始终起着主导作用”。
而菲茨杰拉德则和他笔下的男主角一样,追求美国梦却被上流阶层所埋汰。菲茨杰拉德出身于明尼苏达州的一个小商人家庭,属于没落中产,祖上曾阔过,但到他父母这代已经衰落。他不是底层,但也不属于上流人的圈子,在凭借《人间天堂》一炮而红之前,他的初恋女友富家女吉内瓦·金就因为他的出身拒绝了他,如果不是《人间天堂》,花钱如流水的泽尔达也不会决定与他成婚。生命的前半生和后半生都因为金钱而沮丧,这让菲茨杰拉德对金钱乃至经商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厌恶。1938年,在致友人奥伯的信中,他说:“我总是这样,富裕城镇里的贫穷男孩,富家子弟学校里的贫穷男孩,普林斯顿大学富人俱乐部里的贫穷男孩……我永远无法原谅富人的富裕,这影响了我的整个生活和全部作品。”1940年8月24日,他说:“经商是乏味的游戏,为了钱他们在人性价值方面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致杰拉德-墨菲的信中,他又说:“所有的淘金行动本质上都是阴暗的——而那些年轻姑娘也很快加入了这邪恶的圈子。”在小说《富家公子》中,他还写道:“这些富裕地非同一般的人……在他们的心灵深处,他们觉得比我们优越,因为我们必须去寻找生活的补偿和庇护。即使深深地陷入了我们的世界,甚至沦落到比我们还不如的地步,他们依然觉得高人一等。”这些话都清楚地表露了菲茨杰拉德的态度,他内心里始终与上流阶层有所隔阂。
5
其实,无论是德莱塞还是菲茨杰拉德,他们的文学都与开端于《红与黑》的于连式书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于连是司汤达在代表作《红与黑》中创造的人物,他成长于法国大革命后的王政复辟时期,如艾珉所说:“是被排斥在政权之外的中小资产阶级‘才智之士’的代表。”他的身上残留着司汤达的影子,他的内心竖立着拿破仑的丰碑,他的脑海里种着打破权威等级的观念,但在他的时代,拿破仑却已成过去,“王政复辟时期,平民甚至没有穿军官制服的可能”。于连巨大的欲望让他不甘于此,对命运的不满让他憎恨权贵,而对改变命运的渴望,让他不惜泯灭道德而投入权贵的修罗场。司汤达通过一段精彩的外貌描写点出了于连的精神气质:“他两颊绯红,眼睛低垂,是个十八九岁的小青年。外表荏弱,五官虽不端正,但颇清秀。鹰钩鼻子,一双眼睛又黑又大,安静时目光深沉而热情,此刻却充满强烈的仇恨。深栗色的头发长得很低,额头显得很小,生起气来,有股子狠劲。”
《红与黑》是一部写给无路可走之人的书。司汤达对被残酷社会现实伤害的年轻人给予了同情的目光,于连就是其中的典型。无论是后拿破仑时代飘摇的法国社会,还是喧嚣与虚空并存的今朝,这世上,于连似乎源源不断,他们为自我而战、为屈辱而战,最终却成为一个个精致的浮萍,寂灭于幻梦。于连们被定格的形象背后,是作为时代边缘人难以言说的苦楚。 于连的死亡,既是由于他个人的贪欲,也是因为当时的法国社会已经愈发权贵化,留给寒门公平奋斗的机会越来越少,这对急于改变命运的于连来说是巨大的刺激,所以他才铤而走险,通过攀附贵族甚至走上不法之路来跻身“人上人”。纵观《红与黑》《嘉莉妹妹》《珍妮姑娘》《美国的悲剧》《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些小说普遍存在一个出身寒门想要改变命运的主角,城乡对立、色彩分明的二元结构,和主角发生关系的上流人物,以及主人公在奋斗过程中面临的道德滑坡风险和幻灭结局。在美国,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是这个模式的继承人和拓宽者,他们的小说实质上是一次次对“于连式人物”的美国化书写。
这些小说向现实抛出了一个巨大的难题——当法律的解释权被权贵占有,舆论机器无视底层的声音时,法律和媒体会不会变成上流人的工具,进一步断送底层青年的希望?如果社会上有公平的奋斗通道,于连、盖茨比、格里菲斯们还会铤而走险吗?
而现在,法兰西的王政复辟和美利坚的爵士时代都成过去,于连和盖茨比毁于尘嚣,这世上的于连、盖茨比依然源源不断,许许多多的作品实质上还在书写司汤达、德莱塞和菲茨杰拉德困惑的问题。在东亚,这种趋势非常明显,从大陆的《暴裂无声》《暴雪将至》《山河故人》《江湖儿女》,到港台的《天水围的日与夜》《大佛普拉斯》《血观音》,再到韩国的现象级电影《燃烧》,《燃烧》的主角更是直接感慨:“韩国的盖茨比很多啊。”《了不起的盖茨比》结尾,灯红酒绿的盖茨比豪宅如同暗淡的绿灯,在寂灭的雨声中走向败落,失望的尼克告别了他的致富梦想,重新回到他的西部故乡。百年后,面对阶层高墙的奋斗青年不知何路可走,他们或是像《重庆森林》的红男绿女,不再过问家国大事,躲进自己的小生活;或是像《燃烧》里的钟秀,燃起怒火,以复仇之名发出这个时代村镇青年的抗议;或是像《大佛普拉斯》里的小人物,玩世不恭,歇斯底里,演绎出当代阿Q的内心戏。然而梦醒过后,依然如入荒原,命运的钟声响起,雨水消融于雨水。想起了《燃烧》里慧美在夕阳之下的舞蹈,当她远离城市,意识微醺时,她在钟秀的注视下,轻盈地张开自己的双臂,也许只有在那短暂一刻,她才能真正掌握她自己,只有在那时,钟秀和千千万万个盖茨比的愤怒才能暂时平息。
参考文献:
1.西奥多·德莱塞:《嘉莉妹妹》;
2.西奥多·德莱塞:《珍妮姑娘》;
3.西奥多·德莱塞:《美国的悲剧》;
4.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
5.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人间天堂》;
6.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美丽与毁灭》;
7.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夜色温柔》;
8.杰克·伦敦:《马丁·伊登》;
9.纳撒尼尔·韦斯特:《蝗灾之日》;
10.纳撒尼尔·韦斯特:《百万富翁》;
11.辛克萊·刘易斯:《大街》;
12.司汤达:《红与黑》;
13.泽尔达·菲茨杰拉德:《给我留下华尔兹》;
14.董衡巽:《美国文学简史》;
15.吴建国:《菲茨杰拉德研究》;
16.凡勃仑:《有闲阶层论》;
17.王长荣:《现代美国小说史》;
18.王东:《德莱赛与菲茨杰拉德作品中的女主人翁形象对比[J]. 学理论》,2009年第22期64-66页;
19.蒋道超:《〈珍妮姑娘〉:动物行为与精神升华(代译序)》;
20.三联生活周刊:《华衣美服的魔咒》。
责编:梁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