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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各地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地方在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中还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这对农村的改革和稳步、和谐发展是很不利的。如果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农村贯彻落实来看,我们需要从畅通民主渠道、执法严格规范、办事透明公开、监督及时有效等四个方面探索了做好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