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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培晨·百猴图
【出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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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社会科学
【发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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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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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外包的行为过程,涉及政府、公共服务机构、消费者等多元主体及复合目标,研究发现,在公共服务合同外包中。作为服务供应者的政府与作为服务生产者的服务机构,因同属于公共服务的提供方而在资源配置和措施选择上趋向一致性行动。产生舍约共谋现象。在制度约束松弛和社会参与不足的环境下.合同外包的实际效果与预设的政策目标有可能相去甚远。如果不从公共治理的权力结构和参与机制来分析合同外包的政策过程,或者是仅仅将合同外包看成单纯的招标一签约行为,就难以解释合同外包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合约共谋”现象.更谈不上防范和治理不利于公共
本文将审视卡尔·雅斯贝尔斯人类全球史中的一些关键部分。第一,我将探究雅斯贝尔斯的“文明连续性”理念及其“轴心时代”中的范例。轴心时代聚焦在公元前800年到公元前200年之间同时而又彼此独立发生的诸文明起源上。尽管轴心时代展现出一个清晰的世界主义意向,但它容易受到缺乏一种经验根据的指责。第二,我认为,雅斯贝尔斯的文明相互嫁接理念比轴心时代更有助于人类确立文明连续性理念.因为这一见解是建立在经验历史基础之上的。我将充分利用历史学学术研究,详细阐述耶稣会会士与包括康熙皇帝在内的中国上层阶级之间的内在关系。他们对
澳大利亚历史学家对澳大利亚的历史做出了多种叙述,这些叙述或拥抱或挑战民族认同和民族建构的神话。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厄内斯特·斯考特围绕“自由天赋”的概念,建构澳大利亚民族起源和特征的基本框架。20世纪上半叶,澳大利亚历史学家反复通过“后设叙述”的方式,探讨同伴之谊、白澳和战争牺牲等主题,独特的澳大利亚民族主义由此产生。此后,这种建构同质性民族的历史叙事遭到挑战,各种修正观念在民族认同、种族和性别等问题上彼此争论激烈。90年代以后,围绕澳大利亚白人和土著人的历史问题.爆发了新的分歧和争论.澳大利亚的民族叙述受
发展主义来自19世纪,为编写历史、分析当下和想象未来提供了强大的叙事模板,并继续发挥功用。其历史源头之一,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进化论话语。“发展”理念从严复译述《天演论》进入中国.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成为中国文学文化现代转型的主题。发展主题凭借进化论的本土传播,具体而微地培育了中国本土的现代思维。中国本土知识分子建构了从生物到人类、从童年到成人、从野蛮到文明、从个体到民族国家的一组组具有相同结构的发展主义式框架,这一套“落地知识”框架,在改变历史、国家、世界想象和叙事的同时,也设下了牢笼。鲁迅等本土知识精英一
湛若水,字元明,号甘泉,明代成化丙戌年(1466年)出生于广东增城县甘泉镇沙贝里村(今增城新塘镇)。其祖父湛江,字宗远,号樵林,与当时广东著名学者丘浚、陈献章(字白沙)有交往,在若水9岁时去世。若水父湛瑛,字伯琛,号恰庵,于若水19岁时去世。
个人叙事是构建历史真实的重要素材之一。历史学者谢泳发表的关于“沈崇事件”的演讲引发了诸多以个人叙事的形式出现的批驳之声,为研究个人叙事与历史真实性的复杂关系提供了颇具价值的案例。本文从叙事表演的角度,通过分析被述事件的叙事情境、叙事者的身份构建以及叙事手段的使用等要素,重点审视有关批驳谢泳演讲的个人叙事。本文认为。个人叙事对于事件的重构是否有效,并不取决于叙事者身份及其依靠的主流价值,而是有赖于讲述的准确性、逻辑性与完整性。
行政法的变革其实就是制度创新的过程。诺斯指出,制度变迁过程既可以由政府通过法律、政策和命令强制推行,也可以由个人或社会团体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前者被称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后者则被称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是以政府为主体、自上而下、具有激进性质的制度变革。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以微观行为主体为主体、自下而上进行的一种制度变革。强制性制度变迁强调的是通过公权力强制推进制度变革,诱致性制度变迁倡导的是通过社会自治,让制度自我进行缓慢的调整和改良,最终以达到改革的效果。显然,前者推崇权力和强制,后者倡导自发和自
本文通过语言视角,分析晚清时期“西学”的思想思潮转化为“诗界革命”的形式冲动的具体过程,揭示语言选择上的保守性直接决定着“诗界革命”诗学话语的建构、诗体形式的转向以及诗体尝试的限度。
20世纪60年代后,科学知识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lltific Knowledge,简称为SSK,又时常被称为“强纲领SSK”或科学的社会建构论)以激进的姿态登上学术舞台,开始了对科学的全方位文化解构,引发了20世纪末的“科学大战”,也激起了库恩的强烈不满。正如库恩所说:“强纲领SSK“在科学中的谈判,就像政治、外交、商业与社会生活中其它所有方面一样,是由利益所控制,其结果是由权威与权力的思考来决定的……认为权力与利益就是所有的一切。
从1640至1840年代,英国的政治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为三种自由观念展开辩论和斗争:免于过分的政府压迫的个人权利.积极参与构建向人民负责的政府的政治活动的权利.以及期待国家帮助穷人免于经济压迫的权利。最早的斗争是为了保障个人财产、个人的宗教自由和表达自由.以及以强力抵制暴政的权利,约翰·洛克和17世纪的辉格党激进派从理论和实践上推进了这场斗争,并取得了最大的成功。第二场斗争旨在赋予所有男女选举立法机构成员的权利,以使政府向人民负责。从理论上说。这场斗争在19世纪初取得了成功,但在实践中直到一个多世纪之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