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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生物资产在成长期就具有产能,但《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一生物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一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相关规定仅对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折旧,所计提的折旧仅与成熟后的产能匹配,不考虑成熟前成长期的产能,致使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后的折旧等成本增加,收益下降,与事实不相符,违背配比原则。为此,以火龙果为例,建议改进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政策,提出三种比较符合实际的折旧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