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结婚是人生的重大事情之一。而对婚姻,有一个具体的问题:“你的婚房怎么署名?”当婚姻遇到房产,房产给婚姻加多重的砝码?
理财师说:新人买房
准新人买房一般都有明确预算,但是知晓自己每月的现金流状况和每月还贷承受能力的人却不多。中国银行的理财师唐晓娟介绍说,年轻人第一次买房,在贷款的前几年,尤其是前5年间一定要争取多还款,使总贷款中的本金基数下降,这样在剩余的贷款中利息负担会减小。从理财的角度来说,每月房贷支出不宜超过总收入的50%,而事实上这也是银行规定的房贷上限。考虑到还有其他消费支出,其实更合理的比例是:个人以及家庭的整体消费中,包括房贷在内的负债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即如果贷款个人(或家庭)月收入为20000元,假设贷款人已经有了其他债务每月要还款5000元,则房贷每月还款额最多不能超过6000元,这样才有持续的还款能力。常规的情况有一个更简洁的计算公式:每月还贷能力 = 家庭月收入 × 30%。理财专家还提示,应该尽量选择10~15年为还款年限,因为这种还款期限下的贷款利息率比较适中。
对于部分新婚购房人群来说,小户型仍是最佳选择,房产投资调查发现:小户型、微型房由于总价低、月供负担较小、一般情况位置较好,成为准新人购买比例较高的一种房型。而且小户型投入资金少,易掉头,新人可以选择。过几年经济条件较好,或实际需要发生变化时——也许二人世界变为三口之家,也许因为工作地点变动,换房出售或出租。因为这期间间隔的年限可能不会太长,所以新人在第一次买房时应重点兼顾投资潜力。好地段、交通便利是承载小户型价值的一大支撑;CBD、金融街、产业园、名校一带因为聚集的高级白领、外籍人士较多,所以小户型也较有需求市场。
律师说:买房署名
两人终于要在法律的庇护下、在同一个空间开始更长久的生活。然而,相信房子的署名让很多准新人颇为头痛,这关乎感情更涉及利益。谁出首付、如何还贷、署谁的名字,还有“你愿意为没署自己名的男方婚前房产装修吗”,凡此种种,处理不当,都会让好事将近的男女们分道扬镳。
北京济源律师事务所的范昕律师介绍说:《物权法》规定,物权的成立采用登记制度,即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因此,署名是一个相对很重要的事情。现在共同财产的认定是以财产获得的时间——婚前或婚后获得来确定,婚前获得的财产,始终归个人所有。之前法律规定共同生活超过8年即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现已不适用。
具体署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婚前的房产,一方全款支付,那么婚后也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
2.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贷款支付余款,则房屋产权归该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剩余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婚内所还贷款的一半主张权利。至于婚内房产增值部分的划分并无明文规定,判例中既有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平分的,也有认定为房屋产权一方个人财产的,从既往判例来看,以第二情况为主流。
3.如果是婚后购买房产,则首先,无论房产证上署谁的名字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平分、共同享有升值部分;房屋价值,应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其次,权益和债务部分。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首先把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现值120万,未还贷款是60万,夫妻可以分割的价值就是60万(120万减去60万),则每人可得30万。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付给未得房一方30万,得房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就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一方父母赠与房产的情况,范律师表示,赠与行为要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婚前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一方,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以馈赠的方式过户给一方,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赠与时签署一个协议,指明此房只赠给其中一人,那么婚后的赠与也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范律师特别提到,赠与是财产转移的一种手段,过户是财产转移的实现方法。即不管是赠与还是别的转移方式,只要产权发生变化,就有过户这一程序,就会产生相关费用。
房产赠与产生的税费
●土地出让金(房改房)
●转移登记费,每宗80元
●转让手续费
●契税,房管局评估价的3%
●印花税,房管局评估价的0.5%
●其他
理财师说:新人买房
准新人买房一般都有明确预算,但是知晓自己每月的现金流状况和每月还贷承受能力的人却不多。中国银行的理财师唐晓娟介绍说,年轻人第一次买房,在贷款的前几年,尤其是前5年间一定要争取多还款,使总贷款中的本金基数下降,这样在剩余的贷款中利息负担会减小。从理财的角度来说,每月房贷支出不宜超过总收入的50%,而事实上这也是银行规定的房贷上限。考虑到还有其他消费支出,其实更合理的比例是:个人以及家庭的整体消费中,包括房贷在内的负债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即如果贷款个人(或家庭)月收入为20000元,假设贷款人已经有了其他债务每月要还款5000元,则房贷每月还款额最多不能超过6000元,这样才有持续的还款能力。常规的情况有一个更简洁的计算公式:每月还贷能力 = 家庭月收入 × 30%。理财专家还提示,应该尽量选择10~15年为还款年限,因为这种还款期限下的贷款利息率比较适中。
对于部分新婚购房人群来说,小户型仍是最佳选择,房产投资调查发现:小户型、微型房由于总价低、月供负担较小、一般情况位置较好,成为准新人购买比例较高的一种房型。而且小户型投入资金少,易掉头,新人可以选择。过几年经济条件较好,或实际需要发生变化时——也许二人世界变为三口之家,也许因为工作地点变动,换房出售或出租。因为这期间间隔的年限可能不会太长,所以新人在第一次买房时应重点兼顾投资潜力。好地段、交通便利是承载小户型价值的一大支撑;CBD、金融街、产业园、名校一带因为聚集的高级白领、外籍人士较多,所以小户型也较有需求市场。
律师说:买房署名
两人终于要在法律的庇护下、在同一个空间开始更长久的生活。然而,相信房子的署名让很多准新人颇为头痛,这关乎感情更涉及利益。谁出首付、如何还贷、署谁的名字,还有“你愿意为没署自己名的男方婚前房产装修吗”,凡此种种,处理不当,都会让好事将近的男女们分道扬镳。
北京济源律师事务所的范昕律师介绍说:《物权法》规定,物权的成立采用登记制度,即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因此,署名是一个相对很重要的事情。现在共同财产的认定是以财产获得的时间——婚前或婚后获得来确定,婚前获得的财产,始终归个人所有。之前法律规定共同生活超过8年即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现已不适用。
具体署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婚前的房产,一方全款支付,那么婚后也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
2.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贷款支付余款,则房屋产权归该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剩余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婚内所还贷款的一半主张权利。至于婚内房产增值部分的划分并无明文规定,判例中既有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平分的,也有认定为房屋产权一方个人财产的,从既往判例来看,以第二情况为主流。
3.如果是婚后购买房产,则首先,无论房产证上署谁的名字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平分、共同享有升值部分;房屋价值,应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其次,权益和债务部分。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首先把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现值120万,未还贷款是60万,夫妻可以分割的价值就是60万(120万减去60万),则每人可得30万。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付给未得房一方30万,得房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就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一方父母赠与房产的情况,范律师表示,赠与行为要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婚前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一方,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以馈赠的方式过户给一方,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赠与时签署一个协议,指明此房只赠给其中一人,那么婚后的赠与也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范律师特别提到,赠与是财产转移的一种手段,过户是财产转移的实现方法。即不管是赠与还是别的转移方式,只要产权发生变化,就有过户这一程序,就会产生相关费用。
房产赠与产生的税费
●土地出让金(房改房)
●转移登记费,每宗80元
●转让手续费
●契税,房管局评估价的3%
●印花税,房管局评估价的0.5%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