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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运管处是海城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中枢,肩负着引领道路运输发展的重任。2012年客运量达到108万人,客运周转量9691万人公里;2012年全年1.5吨以上货车年审9100台,新车820台;1.5吨以下及三轮车年审5121台,新车560台;全年累计完成车辆检测27579台次,已经为200人办理了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资格证;共办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3100个,信誉考核22000余人。形势十分喜人,这得益于运政管理职能的不断转变。
为适应交通运输业进入发展的快车道,运管处在继续坚持和秉承好的传统和作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坚持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管理,优质服务的同时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运管人员的素质,围绕客运,货运、维修业、以及驾培、运输服务业等方面,从过去的批证、批线、批修理厂的职能逐步转向公共服务为主体的职能转变。当职能转变一步步走向深水区时,暴露出来的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研究这个问题势在必行。
一、 新时期道路运管职能转变前的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运输管理经过了以行业开放、职能转变、政企分开等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改革,逐步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输管理体系。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道路运输业又面临一系列新的矛盾与问题。为此,《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以加快交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积极推动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交通发展方式的转变,不仅仅是运输结构、布局的不断优化和效益的不断提高,还包括交通运输体制和管理的不断创新。其中,道路运输管理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具体来说,就是更加关注民生,搞好服务。职能转变势在必行。那么职能转变前的运管职能是什么呢?具体说可以批证、批线、批修理厂,真可谓是权利很大,运管部门在业主心中的威信也很高。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特别新时期以来,运输经营集约化的今天,运管管理职能不断地被弱化,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暴露出来,一是运管职能被分解。部分省(市、区)平行设置或重复设置多个运管机构,人为将运管职能分解,既造成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主体混乱,又割裂了道路运输子行业之间的内在联系,破坏了道路运输市场及其监管的统一性,为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制造了障碍。二是职能调整进展缓慢。有的地方将职能落实到运管机构,有的则另设管理机构,造成系统内部的职责交叉和多头管理。三是重收费轻管理、重处罚轻服务。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前,由于自收自支的单位性质,导致基层运管机构“重收费、轻管理”以及“以费养人”,对市场监管等职能落实不到位。为了稳定队伍,保障开支,个别经费不到位的运管机构又出现了“重处罚、轻管理”,“以罚代管” 的问题。四是随着运管职能逐渐转变,运管机构从管的职能退出来,业主告状不断增多,业主之间争抢客源的现象日趋激烈,致使运管部门的信访量成倍上升。这无疑的就给运管机构提出一个新的课题,运管人员缺少,特别是缺少那些素质高又有一定协调能力的人。过去,运管机构的权力很大,现在权力弱化,竟剩下“责任”。因此,运管机构要不断培养那些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新人才将成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当务之急。
上述突出的问题严重制约了运管队伍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运管人员中,省级运管人员占1.77%,市级占18.63%,县级占79.6%。省、市、县运管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分别占职工总数的87.29%、83.86%和73.05%这样的比例不仅反映了具有经济、管理、行政、法律、运输、物流等专业知识人员的缺乏,还反映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员编制标准陈旧,贯彻执行不一。二是缺乏统一的录用标准,进出机制不畅,培训教育滞后。三是运管机构经费保障不足,现在的经费拨付还是费改税时期按人头费的老作法,几年来工资连续上涨,市场物价连续上涨,唯独运管经费不涨,客观上造成运管部门责任大,权力小,利益小,这样就给运输市场管理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四是队伍装备不规范。
因此,在交通运输大变革、大发展的新时期中,对运管机构职能进行调整、规范,加强运管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 新时期运管职能转变后如何应对几点思考
面对运管职能转变后暴露出的种种问题,我们认为应向“搞好服务方面转变”加以解决。首先要转变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手段。道路运政机构的管理理念要从运用行政手段向法律和经济手段转变。从“重收费、重处罚”向“重监管、重服务”转变,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重视行政规划和指导。做好客运线路发展及运力投放规划、公布和实施,完善客运线路布局和客运网络体系,合理安排客运线路;引导运输经营者合理投放车辆,调整和优化运力结构;解决跨市、县等重点热线班次运力难和运力投放不足等问题。其次,扩大监管范围,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积极主动扩大监管范围,对行业进行事先、事中、事后整个过程的动态监管。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和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树立标杆企业,激励企业加强管理并提供优质服务。再次,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系统和社会公众服务交流平台。建立电子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系统、电子政务管理系统、电子办公系统、电子培训系统、电子法规政策系统、业绩评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系统;建设道路运输车辆、营运驾驶员和经营业户数据库;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公共服务信息交流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公众投诉、求助服务等,全面推进运管政务公开,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最后,加强对运管人员的培训。提高运管人员对政策、法规和安全的认识,培养运管人员的服务意识,在做好人员的考核和录用工作的同时,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秩序,保护好各方面的权益,随着运管职能发生的变化,要求运管人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高的业务素质。要让运管人员能长期保持旺盛工作热情,我们呼吁国家要给运管人员适当的提高待遇。因为管理模式变了,权力被装在制度的笼子里,责任增大了,不能光增加责任,不提高待遇。在新形势下,国家对执法人员要求越来越严,而且市场的管理要求运管人员的素质越来越高,那么当前的现状是运管人员的偏低待遇和他们的高付出很不相称,他们的身份仅介入企业和公务员之间,因此我们的浅见是,要想管好运输市场,除了要求运管人员不断地提高素质、觉悟和责任心外,还要从政府层面逐步提高运管人员身份及待遇。只有这样,才能唤发运管人的冲天干劲,才能适应道路运输生产力发展需要。
实践证明,发展现代道路运输业,机构是保障,队伍是关键,服务是动力。针对现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能调整与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是,以职能调整为核心,确保职责清晰,管理规范;以完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改革为载体,建立统一、高效的运输管理体系;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抓手,促进运管队伍的科学化、正规化。所以,在落实“路运并举”方针中,要树立推进道路运输又好又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个服务”为中心,大力推进运管机构职能调整与队伍建设的同时还要关心运管人员待遇,二者不能偏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道路运输公共服务能力、安全生产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市场监督能力,才能建设一支能正确履行职能,为行业解难,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尽责的运管队伍,才能为道路运输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和支撑。
为适应交通运输业进入发展的快车道,运管处在继续坚持和秉承好的传统和作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坚持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管理,优质服务的同时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运管人员的素质,围绕客运,货运、维修业、以及驾培、运输服务业等方面,从过去的批证、批线、批修理厂的职能逐步转向公共服务为主体的职能转变。当职能转变一步步走向深水区时,暴露出来的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研究这个问题势在必行。
一、 新时期道路运管职能转变前的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运输管理经过了以行业开放、职能转变、政企分开等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改革,逐步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输管理体系。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道路运输业又面临一系列新的矛盾与问题。为此,《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以加快交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积极推动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交通发展方式的转变,不仅仅是运输结构、布局的不断优化和效益的不断提高,还包括交通运输体制和管理的不断创新。其中,道路运输管理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具体来说,就是更加关注民生,搞好服务。职能转变势在必行。那么职能转变前的运管职能是什么呢?具体说可以批证、批线、批修理厂,真可谓是权利很大,运管部门在业主心中的威信也很高。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特别新时期以来,运输经营集约化的今天,运管管理职能不断地被弱化,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暴露出来,一是运管职能被分解。部分省(市、区)平行设置或重复设置多个运管机构,人为将运管职能分解,既造成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主体混乱,又割裂了道路运输子行业之间的内在联系,破坏了道路运输市场及其监管的统一性,为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制造了障碍。二是职能调整进展缓慢。有的地方将职能落实到运管机构,有的则另设管理机构,造成系统内部的职责交叉和多头管理。三是重收费轻管理、重处罚轻服务。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前,由于自收自支的单位性质,导致基层运管机构“重收费、轻管理”以及“以费养人”,对市场监管等职能落实不到位。为了稳定队伍,保障开支,个别经费不到位的运管机构又出现了“重处罚、轻管理”,“以罚代管” 的问题。四是随着运管职能逐渐转变,运管机构从管的职能退出来,业主告状不断增多,业主之间争抢客源的现象日趋激烈,致使运管部门的信访量成倍上升。这无疑的就给运管机构提出一个新的课题,运管人员缺少,特别是缺少那些素质高又有一定协调能力的人。过去,运管机构的权力很大,现在权力弱化,竟剩下“责任”。因此,运管机构要不断培养那些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新人才将成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当务之急。
上述突出的问题严重制约了运管队伍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运管人员中,省级运管人员占1.77%,市级占18.63%,县级占79.6%。省、市、县运管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分别占职工总数的87.29%、83.86%和73.05%这样的比例不仅反映了具有经济、管理、行政、法律、运输、物流等专业知识人员的缺乏,还反映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员编制标准陈旧,贯彻执行不一。二是缺乏统一的录用标准,进出机制不畅,培训教育滞后。三是运管机构经费保障不足,现在的经费拨付还是费改税时期按人头费的老作法,几年来工资连续上涨,市场物价连续上涨,唯独运管经费不涨,客观上造成运管部门责任大,权力小,利益小,这样就给运输市场管理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四是队伍装备不规范。
因此,在交通运输大变革、大发展的新时期中,对运管机构职能进行调整、规范,加强运管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 新时期运管职能转变后如何应对几点思考
面对运管职能转变后暴露出的种种问题,我们认为应向“搞好服务方面转变”加以解决。首先要转变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手段。道路运政机构的管理理念要从运用行政手段向法律和经济手段转变。从“重收费、重处罚”向“重监管、重服务”转变,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重视行政规划和指导。做好客运线路发展及运力投放规划、公布和实施,完善客运线路布局和客运网络体系,合理安排客运线路;引导运输经营者合理投放车辆,调整和优化运力结构;解决跨市、县等重点热线班次运力难和运力投放不足等问题。其次,扩大监管范围,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积极主动扩大监管范围,对行业进行事先、事中、事后整个过程的动态监管。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和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树立标杆企业,激励企业加强管理并提供优质服务。再次,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系统和社会公众服务交流平台。建立电子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系统、电子政务管理系统、电子办公系统、电子培训系统、电子法规政策系统、业绩评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系统;建设道路运输车辆、营运驾驶员和经营业户数据库;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公共服务信息交流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公众投诉、求助服务等,全面推进运管政务公开,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最后,加强对运管人员的培训。提高运管人员对政策、法规和安全的认识,培养运管人员的服务意识,在做好人员的考核和录用工作的同时,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秩序,保护好各方面的权益,随着运管职能发生的变化,要求运管人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高的业务素质。要让运管人员能长期保持旺盛工作热情,我们呼吁国家要给运管人员适当的提高待遇。因为管理模式变了,权力被装在制度的笼子里,责任增大了,不能光增加责任,不提高待遇。在新形势下,国家对执法人员要求越来越严,而且市场的管理要求运管人员的素质越来越高,那么当前的现状是运管人员的偏低待遇和他们的高付出很不相称,他们的身份仅介入企业和公务员之间,因此我们的浅见是,要想管好运输市场,除了要求运管人员不断地提高素质、觉悟和责任心外,还要从政府层面逐步提高运管人员身份及待遇。只有这样,才能唤发运管人的冲天干劲,才能适应道路运输生产力发展需要。
实践证明,发展现代道路运输业,机构是保障,队伍是关键,服务是动力。针对现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能调整与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是,以职能调整为核心,确保职责清晰,管理规范;以完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改革为载体,建立统一、高效的运输管理体系;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抓手,促进运管队伍的科学化、正规化。所以,在落实“路运并举”方针中,要树立推进道路运输又好又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个服务”为中心,大力推进运管机构职能调整与队伍建设的同时还要关心运管人员待遇,二者不能偏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道路运输公共服务能力、安全生产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市场监督能力,才能建设一支能正确履行职能,为行业解难,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尽责的运管队伍,才能为道路运输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