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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过程中,其给排水工程和建筑结构工程不同,对其造价管理的有效管理是很有必要的。而现阶段,在我国建筑给排水造价控制体系中,依旧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对建筑给排水工程的造价管理。基于此,本文就将对其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建筑;给排水;造价;措施
1、我国建筑给排水造价控制的现状
现阶段,在我国建筑给排水造价控制体系中,所呈现出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全面造价控制意识缺失、设计变更随意性,这都直接导致给排水造价控制受到了限制。首先,目前建筑给排水造价控制都仅仅只是停留在一个初步的结算环节,没有全局管理控制意识;其次,在实际进行工程投资决策过程中,没有对初步的投资定额引起足够重视,埋下工程造价的超标隐患;最后,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促使项目更快启动,在投资额确定、施工标准、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等多个重要环节还未完善的情况下,便开始动工,直接导致施工阶段呈现出的设计冲突现象较多,最终导致建筑给排水造价完全失控。
2、建筑给排水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全方位成本管理概念不够充分
到目前为止,大多数的施工方对于给排水处理工程造价管理的概念以及实际的意义理解得过于片面,只是单纯的停留在结算这个单一的因素上。现如今,给排水工程造价控制方面通常情况下会出现两种问题,一个是轻预算,另一个则是重结算,这两个问题的存在直接产生了许多不良的影响。而针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方面,最为突出且常见的现象就是:除了竣工结算以外,对于工程造价的其他阶段基本上不予以仔细的审核,也就意味着这些阶段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简而言之,即为主要侧重于事后核算,但就事实而言,前期阶段的管理工作对于整个工程造价的管理及控制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给排水工程涉及到的范围很广,其不仅仅涉及系统辅件和施工材料以及施工设备,除此之外,对于工程成本与质量的协调性也要予以兼顾。目前,对于工程成本节约积极性的调动还并不充分,这主要是因为施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序比较复杂,而且对于施工工程的质量的要求较高,而对于材料的掌握以及材料的对比费用往往又跟不上市场更新换代以及市场价格变动的步伐,從而出现概算的值大于估算的值,预算的值超过了概算的值,而决算的值远远大于预算的值。
2.2、施工阶段设计变更不确定性很强
排水处理在工程中很重要,尤其是系统工程的排水处理工程就会更加的突出,这是由于如果排水处理出现了状况就会直接的影响到整个生产装置的正常生产情况带来严重的影响,从而间接的带来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有时处理不当,甚至会造成火灾和爆炸等事故,除此之外,排水处理工程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特点就是倘若出现问题,找到问题的所在需要很长的时间,由于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不可预见的,以至于遇到问题需要临时应对,换而言之解决时间就会很长。施工过程的管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关键性工作。然而,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在于:作为审查部门,对于工程项目设计深度的审查以及招标文件还有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也未做到严格地控制,除此之外,很多施工单位对于项目的开工都操之过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施工单位不可能做好项目开工的准备,甚至就连建筑标准以及投资额度的要求都不够了解就草率的开工,从而导致后期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对部分内容进行涂改,而对于所更改的内容的必要性以及合理性的监督也未到位,而且也没有制定针对性的应急机制。
3、强化建筑给排水造价控制的措施探讨
3.1、强化决策阶段造价控制
对比选择优秀投资方案,针对土建部门、造价部门、财务部门的配合进行协调、强化,精确的计算所所有的费用,做好给排水工程的经济聘雇工作,选择正确投资决策;强化核心控制点的造价管理,加大资源利用力度。在进行造价控制期间,要针对资金筹集、项目选择和选择的具体规模和标准等进行控制,例如工程选址时,要与现场的水文地质状况相结合,尽可能选择土方开挖量小、土地平整的位置,同时对周边资源加以利用。
3.2、强化设计阶段造价控制
针对设计图纸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强化对于设计图纸的审查和监督工作。对设计限额加以合理制定,并且和工程初步的总体概算紧密结合,在完全符合工程造价、功用功能的限额之下,来确保技术标准的规范性,同时严格控制设计造价。设计招投标期间,配套项目与工程主体之间要尽可能同时进行,要对多家单位进行评比之后,选择最优秀、有效的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要尽可能的融入新兴的工艺技术、设备材料等,进而促使建筑给排水工程体系的效益提升。
3.3、强化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
针对招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分包、转包工程现象,做好招投标方式的造价控制严格依照合理、低价的原则执行招标工作,确保招标单位的经济实力、设备状况符合要求,避免工程延误发生。在建筑给排水工程量清单招标期间,投标人自身要结合自身技术水平、劳动力状况、市场价格等几个环节进行综合性报价,并且使用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
3.4、强化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3.4.1、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施工前,要组织施工人员到现场踏勘,并对图纸进行会审和技术交底,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提前。一般无特殊情况坚决不作变更,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设计方应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填报规定格式的签证单,明确签证项目的工程数量和金额,经监理单位、发包人、承包人三方现场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认可。若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达到批准项目预算3%,发包人应当事先报项目审批部门及预算审批部门备案;增加累计达到5%,应重新审批。否则不得实施。
3.4.2、严格现场签证管理
给排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设,一是地下隐蔽工程多,二是现场情况复杂,因此要充分理解招投标文件及有关会议记录内容,分析其所直接或间接包含的工程内容,恰当处理工程现场签证。现场变更一旦发生就要求施工、监理及时计算增减的费用,量化签证内容。对填报的签证,一定要严格按合同原则及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监理人员一起到现场进行丈量,认真核准其真实性。施工单位往往只填写增加的子项,而不填写减少的子项。如在管槽开挖中,施工队往往只填写增加的开挖量、回填量、抽水台班,而不核减未进行支护的措施和抽水机未进行工作的时间。 3.4.3、加强现场协调管理
给排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设,往往涉及部门多,应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统一施工顺序、时间节点,明确責任。同时要求建设方代表在沟槽开挖和管道埋设时在现场,并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完成有效工程量的真实性,为按合同付款提供正确依据,并随时检查进度款的运用情况,保证工程正常推进。
3.5、强化竣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目前给排水管道项目结算大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因此在结算时应重点做好工程量审查。具体做到:施工阶段各个方面有关投资控制的资料整理工作,要认真审核工程的各个款项,对已经送审的竣工决算材料进行核实,落实签证等产生的费用,审核变更签证的内容与原施工图间是否有重复、变更签证项目套价是否正确等,核实各分项工程使用的综合单价是否与投标或签订合同时的综合单价相符,最后审核竣工决算的总金额,从而完成工程造价具体情况的确认。并针对工程造价所得到的最终金额数,将其委托给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再一次的审计,并要出具具体的审计报告,最终要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才能生效,从而确保工程造价的公正、公平性原则以及其所具有的法律效力。
总而言之,建筑给排水工程体系本身属于一项极为复杂的工程。这就要求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相关人员务必要全面详细的对建筑给排水工程造价影响因素加以把握,并不断引进不同形式的建筑给排水新材料以及新节能技术,并且针对各个不同施工环节做好动态性的造价管理,以此在最大限度上为相关企业赢得更多的经济以及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阴锋荣,唐映茜.控制建筑给排水造价的思考[J].才智,2011,03:28.
[2]贾东,李巧娥.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途径分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3,27:83.
[3]姜晓铭,申玥鑫.关于建筑给排水施工中常见问题的对策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3,21:176.
[4]穆黎明.试析建筑给排水工程概预算编制对造价的影响[J].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13,10:125.
[5]马效民.浅谈我国建筑给排水的发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01:104.
[6]付玲玲. 探讨控制建筑给排水造价的有效对策[J]. 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9:420.
【关键词】建筑;给排水;造价;措施
1、我国建筑给排水造价控制的现状
现阶段,在我国建筑给排水造价控制体系中,所呈现出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全面造价控制意识缺失、设计变更随意性,这都直接导致给排水造价控制受到了限制。首先,目前建筑给排水造价控制都仅仅只是停留在一个初步的结算环节,没有全局管理控制意识;其次,在实际进行工程投资决策过程中,没有对初步的投资定额引起足够重视,埋下工程造价的超标隐患;最后,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促使项目更快启动,在投资额确定、施工标准、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等多个重要环节还未完善的情况下,便开始动工,直接导致施工阶段呈现出的设计冲突现象较多,最终导致建筑给排水造价完全失控。
2、建筑给排水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全方位成本管理概念不够充分
到目前为止,大多数的施工方对于给排水处理工程造价管理的概念以及实际的意义理解得过于片面,只是单纯的停留在结算这个单一的因素上。现如今,给排水工程造价控制方面通常情况下会出现两种问题,一个是轻预算,另一个则是重结算,这两个问题的存在直接产生了许多不良的影响。而针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方面,最为突出且常见的现象就是:除了竣工结算以外,对于工程造价的其他阶段基本上不予以仔细的审核,也就意味着这些阶段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简而言之,即为主要侧重于事后核算,但就事实而言,前期阶段的管理工作对于整个工程造价的管理及控制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给排水工程涉及到的范围很广,其不仅仅涉及系统辅件和施工材料以及施工设备,除此之外,对于工程成本与质量的协调性也要予以兼顾。目前,对于工程成本节约积极性的调动还并不充分,这主要是因为施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序比较复杂,而且对于施工工程的质量的要求较高,而对于材料的掌握以及材料的对比费用往往又跟不上市场更新换代以及市场价格变动的步伐,從而出现概算的值大于估算的值,预算的值超过了概算的值,而决算的值远远大于预算的值。
2.2、施工阶段设计变更不确定性很强
排水处理在工程中很重要,尤其是系统工程的排水处理工程就会更加的突出,这是由于如果排水处理出现了状况就会直接的影响到整个生产装置的正常生产情况带来严重的影响,从而间接的带来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有时处理不当,甚至会造成火灾和爆炸等事故,除此之外,排水处理工程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特点就是倘若出现问题,找到问题的所在需要很长的时间,由于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不可预见的,以至于遇到问题需要临时应对,换而言之解决时间就会很长。施工过程的管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关键性工作。然而,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在于:作为审查部门,对于工程项目设计深度的审查以及招标文件还有承包合同的合理与完善程度也未做到严格地控制,除此之外,很多施工单位对于项目的开工都操之过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施工单位不可能做好项目开工的准备,甚至就连建筑标准以及投资额度的要求都不够了解就草率的开工,从而导致后期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对部分内容进行涂改,而对于所更改的内容的必要性以及合理性的监督也未到位,而且也没有制定针对性的应急机制。
3、强化建筑给排水造价控制的措施探讨
3.1、强化决策阶段造价控制
对比选择优秀投资方案,针对土建部门、造价部门、财务部门的配合进行协调、强化,精确的计算所所有的费用,做好给排水工程的经济聘雇工作,选择正确投资决策;强化核心控制点的造价管理,加大资源利用力度。在进行造价控制期间,要针对资金筹集、项目选择和选择的具体规模和标准等进行控制,例如工程选址时,要与现场的水文地质状况相结合,尽可能选择土方开挖量小、土地平整的位置,同时对周边资源加以利用。
3.2、强化设计阶段造价控制
针对设计图纸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强化对于设计图纸的审查和监督工作。对设计限额加以合理制定,并且和工程初步的总体概算紧密结合,在完全符合工程造价、功用功能的限额之下,来确保技术标准的规范性,同时严格控制设计造价。设计招投标期间,配套项目与工程主体之间要尽可能同时进行,要对多家单位进行评比之后,选择最优秀、有效的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要尽可能的融入新兴的工艺技术、设备材料等,进而促使建筑给排水工程体系的效益提升。
3.3、强化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
针对招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分包、转包工程现象,做好招投标方式的造价控制严格依照合理、低价的原则执行招标工作,确保招标单位的经济实力、设备状况符合要求,避免工程延误发生。在建筑给排水工程量清单招标期间,投标人自身要结合自身技术水平、劳动力状况、市场价格等几个环节进行综合性报价,并且使用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
3.4、强化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3.4.1、建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施工前,要组织施工人员到现场踏勘,并对图纸进行会审和技术交底,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提前。一般无特殊情况坚决不作变更,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设计方应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填报规定格式的签证单,明确签证项目的工程数量和金额,经监理单位、发包人、承包人三方现场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认可。若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达到批准项目预算3%,发包人应当事先报项目审批部门及预算审批部门备案;增加累计达到5%,应重新审批。否则不得实施。
3.4.2、严格现场签证管理
给排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设,一是地下隐蔽工程多,二是现场情况复杂,因此要充分理解招投标文件及有关会议记录内容,分析其所直接或间接包含的工程内容,恰当处理工程现场签证。现场变更一旦发生就要求施工、监理及时计算增减的费用,量化签证内容。对填报的签证,一定要严格按合同原则及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监理人员一起到现场进行丈量,认真核准其真实性。施工单位往往只填写增加的子项,而不填写减少的子项。如在管槽开挖中,施工队往往只填写增加的开挖量、回填量、抽水台班,而不核减未进行支护的措施和抽水机未进行工作的时间。 3.4.3、加强现场协调管理
给排水管道工程项目建设,往往涉及部门多,应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统一施工顺序、时间节点,明确責任。同时要求建设方代表在沟槽开挖和管道埋设时在现场,并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完成有效工程量的真实性,为按合同付款提供正确依据,并随时检查进度款的运用情况,保证工程正常推进。
3.5、强化竣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目前给排水管道项目结算大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因此在结算时应重点做好工程量审查。具体做到:施工阶段各个方面有关投资控制的资料整理工作,要认真审核工程的各个款项,对已经送审的竣工决算材料进行核实,落实签证等产生的费用,审核变更签证的内容与原施工图间是否有重复、变更签证项目套价是否正确等,核实各分项工程使用的综合单价是否与投标或签订合同时的综合单价相符,最后审核竣工决算的总金额,从而完成工程造价具体情况的确认。并针对工程造价所得到的最终金额数,将其委托给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再一次的审计,并要出具具体的审计报告,最终要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才能生效,从而确保工程造价的公正、公平性原则以及其所具有的法律效力。
总而言之,建筑给排水工程体系本身属于一项极为复杂的工程。这就要求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相关人员务必要全面详细的对建筑给排水工程造价影响因素加以把握,并不断引进不同形式的建筑给排水新材料以及新节能技术,并且针对各个不同施工环节做好动态性的造价管理,以此在最大限度上为相关企业赢得更多的经济以及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阴锋荣,唐映茜.控制建筑给排水造价的思考[J].才智,2011,03:28.
[2]贾东,李巧娥.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途径分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3,27:83.
[3]姜晓铭,申玥鑫.关于建筑给排水施工中常见问题的对策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3,21:176.
[4]穆黎明.试析建筑给排水工程概预算编制对造价的影响[J].中国建筑金属结构,2013,10:125.
[5]马效民.浅谈我国建筑给排水的发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01:104.
[6]付玲玲. 探讨控制建筑给排水造价的有效对策[J]. 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9: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