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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支持我国企业发展,我国政府于 2008 年起逐步开展税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结构性减税政策本文借鉴有关国家相关地方税体系的发展和实践经验,深入研究有关地方税体系的主流观点。从地方税体系现状入手,研究该体系发展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为结构性减税政府背景下地方税收提供了優化路径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结构性减税;地方税收;重构建议
为支持我国企业发展,我国政府于 2008 年起逐步开展税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在扩大消费需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结构性减税政策正在成为我们国家的一项长期的经济调控政策。纵观近几年经济发展状况,我国在实施了一系列对企业的扶持和减免税政策后,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受益,税收负担也有所下降,但一些企业仍然觉得税收负担较重,企业压力较大,甚至一些企业反映其实质税收负担不降反升。因此,合理分析企业的税收负担问题,探讨研究科学有效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实现企业税收负担合理化,更好地促进我国企业持续发展、不断壮大,成为摆在我国政府和诸多财税届人士面前紧迫而又重要的现实问题。
1 地方税的定义
就目前而言,学术界给出的地方税概念有如下几种主流的定义阐述:如《财经大词典》给出的地方税定义为:“根据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凡是划归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的税种称为地方税,对地方税,地方政府拥有较大的管理权”。而在《现代经济辞典》中所给出的地方税的概念为:所谓“地方税,又被称之为‘地税’,是‘中央税’的对称。该部门税收是由中央统一管理,但是其征收工作由地方负责实施,也是地方政府的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上述观点对地方税的阐述仍有所欠缺,在前述内容中笔者给出了地方税收入归属地方政府所实际使用支配的解释,但是上述的描述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地方税概念,并且并未对地方政府是否享有地方税立法权进行明确说明。笔者在本文中认为地方税是指由中央或地方立法,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税款收入完全归地方政府支配用度的各税种的统称。
2 地方税体系的主要内容
“地方税体系”是由地方税收收入、税收权限、征收管理以及相应的税收制度共同构成的系统性整体,涵盖下列四项:
2.1 收入体系
地方税收入囊括了地方政府按比分成的共享税收入和地方政府拥有独立支配使用权的税种收入。若地方政府能自主支配使用某税种的收入,则即可判定该税种的收入属于地方税收入体系内。能否独立支配使用即是甄别某项税收是否属于地方税收入的标准。地方税收入作为最基本的财源需保障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履行。
2.2 税权体系
地方税税权体系囊括了税收归属权、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其中税收立法权是所有税权的基础。作为地方税收征管和收入组织的法律基础,地方税体系是涵盖了全部地方税法律法规组成的税收法律规范系统。
2.3 制度体系
地方税制度体系涵盖了地方税税种结构、主体税种的选择及各税种间的搭配协调。是由地方政府所能自主支配的各税种及要素间形成的互相协同、彼此配合的税制体系。地方政府应依据当地的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的选择恰当的税种组合,形成协调的比例关系进而发挥最佳效能。
2.4 征管体系
地方税征管体系涵盖了机构组织、管理服务、税务稽查、评估监控等主要内容。是一套由地方税各征管要素间彼此关联、相互制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地方政府机构所归属各税种是其作用对象,其宗旨是合理高效的组织征税活动并能有效的完成税款征收和管理服务等各项事宜。
综上所述,地方税体系的内容相当丰富,从理论层面到实际工作涉及到多个系统多个维度的不同方面。其各子系统之间又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形成了地方税体系的基本内容。
3 地方税收的优化路径
从对中小企业税收负担问题的分析来看,仅仅从树立先进的税收管理理念、营造良好的纳税营商环境、完善配套的服务体系等方面下功夫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要从顶层设计角度出发,在推动税制改革和构建税制体系上不断完善、优化,促进我国整体税制结构稳定、公平、合理,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税收负担不合理的问题。 因此,当前可以在结构性减税政策背景下采用构建集成化的结构性减税体系来优化地方税收的路径。
3.1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结构性减税政策
结构性减税要以产业指导目录为重要依据,推进产业税负的结构性调整。产业目录更加全面地反映了新形势下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主要内容,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更加注重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同时还以增强产业升级动力为核心,培育激励产业技术创新的税收环境。要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关键要把科技创新作为产业升级的核心动力,将其贯穿在产业升级的全过程。因此结构性减税政策应当瞄准创新驱动,为促进产业技术创新与进步提供激励。
3.2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结构性减税政策
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推动科技创新、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税制设计和实施中应当从中小企业发展困境入手实施有针对性的税收扶持政策。当前,中小企业在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资金积累慢、外部融资难、成本压力大和亏损面较广等方面。这些问题与税收负担偏重、税收政策不合理有一定的关系,为此结构性减税政策要为加快中小企业资金积累提供进一步的税收支持。
3.3 改善居民消费的结构性减税政策
我国居民消费需求疲软的主要原因是低收入阶层消费需求不足,而消费水平则突出表现为不同收入阶层消费水平和质量差距较大。因此将减税的着力点放在中低收入阶层身上,能够起到扩大消费需求与减少消费不平等作用。可通过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直接税负担,增加其可以用于消费的可支配收入,也可通过减轻中低消费者的间接负担,间接增强其购买力。
参考文献:
[1] 庞凤喜,张念明.宏观税负、税负结构与结构性减税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
[2] 潘文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着力点与路径选择[J].税务与经济,2012(04).
[3] 朱青.对当前我国税负问题的看法[J].税务研究,2017(03).
[4] 黄晶.我国税负水平及经济新常态下的优化路径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7.
[5] 杨元伟.税收收入视角下稳定税负[J].税务研究,2015(05).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构性减税政策背景下地方税收的路径优化研究”(编号:19G107)。
(作者单位:湖北商贸学院)
关键词:结构性减税;地方税收;重构建议
为支持我国企业发展,我国政府于 2008 年起逐步开展税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在扩大消费需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结构性减税政策正在成为我们国家的一项长期的经济调控政策。纵观近几年经济发展状况,我国在实施了一系列对企业的扶持和减免税政策后,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受益,税收负担也有所下降,但一些企业仍然觉得税收负担较重,企业压力较大,甚至一些企业反映其实质税收负担不降反升。因此,合理分析企业的税收负担问题,探讨研究科学有效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实现企业税收负担合理化,更好地促进我国企业持续发展、不断壮大,成为摆在我国政府和诸多财税届人士面前紧迫而又重要的现实问题。
1 地方税的定义
就目前而言,学术界给出的地方税概念有如下几种主流的定义阐述:如《财经大词典》给出的地方税定义为:“根据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凡是划归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的税种称为地方税,对地方税,地方政府拥有较大的管理权”。而在《现代经济辞典》中所给出的地方税的概念为:所谓“地方税,又被称之为‘地税’,是‘中央税’的对称。该部门税收是由中央统一管理,但是其征收工作由地方负责实施,也是地方政府的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上述观点对地方税的阐述仍有所欠缺,在前述内容中笔者给出了地方税收入归属地方政府所实际使用支配的解释,但是上述的描述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地方税概念,并且并未对地方政府是否享有地方税立法权进行明确说明。笔者在本文中认为地方税是指由中央或地方立法,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税款收入完全归地方政府支配用度的各税种的统称。
2 地方税体系的主要内容
“地方税体系”是由地方税收收入、税收权限、征收管理以及相应的税收制度共同构成的系统性整体,涵盖下列四项:
2.1 收入体系
地方税收入囊括了地方政府按比分成的共享税收入和地方政府拥有独立支配使用权的税种收入。若地方政府能自主支配使用某税种的收入,则即可判定该税种的收入属于地方税收入体系内。能否独立支配使用即是甄别某项税收是否属于地方税收入的标准。地方税收入作为最基本的财源需保障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履行。
2.2 税权体系
地方税税权体系囊括了税收归属权、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其中税收立法权是所有税权的基础。作为地方税收征管和收入组织的法律基础,地方税体系是涵盖了全部地方税法律法规组成的税收法律规范系统。
2.3 制度体系
地方税制度体系涵盖了地方税税种结构、主体税种的选择及各税种间的搭配协调。是由地方政府所能自主支配的各税种及要素间形成的互相协同、彼此配合的税制体系。地方政府应依据当地的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的选择恰当的税种组合,形成协调的比例关系进而发挥最佳效能。
2.4 征管体系
地方税征管体系涵盖了机构组织、管理服务、税务稽查、评估监控等主要内容。是一套由地方税各征管要素间彼此关联、相互制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地方政府机构所归属各税种是其作用对象,其宗旨是合理高效的组织征税活动并能有效的完成税款征收和管理服务等各项事宜。
综上所述,地方税体系的内容相当丰富,从理论层面到实际工作涉及到多个系统多个维度的不同方面。其各子系统之间又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形成了地方税体系的基本内容。
3 地方税收的优化路径
从对中小企业税收负担问题的分析来看,仅仅从树立先进的税收管理理念、营造良好的纳税营商环境、完善配套的服务体系等方面下功夫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要从顶层设计角度出发,在推动税制改革和构建税制体系上不断完善、优化,促进我国整体税制结构稳定、公平、合理,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税收负担不合理的问题。 因此,当前可以在结构性减税政策背景下采用构建集成化的结构性减税体系来优化地方税收的路径。
3.1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结构性减税政策
结构性减税要以产业指导目录为重要依据,推进产业税负的结构性调整。产业目录更加全面地反映了新形势下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主要内容,更加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更加注重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更加注重对产能过剩行业的限制和引导。同时还以增强产业升级动力为核心,培育激励产业技术创新的税收环境。要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关键要把科技创新作为产业升级的核心动力,将其贯穿在产业升级的全过程。因此结构性减税政策应当瞄准创新驱动,为促进产业技术创新与进步提供激励。
3.2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结构性减税政策
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推动科技创新、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税制设计和实施中应当从中小企业发展困境入手实施有针对性的税收扶持政策。当前,中小企业在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资金积累慢、外部融资难、成本压力大和亏损面较广等方面。这些问题与税收负担偏重、税收政策不合理有一定的关系,为此结构性减税政策要为加快中小企业资金积累提供进一步的税收支持。
3.3 改善居民消费的结构性减税政策
我国居民消费需求疲软的主要原因是低收入阶层消费需求不足,而消费水平则突出表现为不同收入阶层消费水平和质量差距较大。因此将减税的着力点放在中低收入阶层身上,能够起到扩大消费需求与减少消费不平等作用。可通过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直接税负担,增加其可以用于消费的可支配收入,也可通过减轻中低消费者的间接负担,间接增强其购买力。
参考文献:
[1] 庞凤喜,张念明.宏观税负、税负结构与结构性减税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
[2] 潘文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着力点与路径选择[J].税务与经济,2012(04).
[3] 朱青.对当前我国税负问题的看法[J].税务研究,2017(03).
[4] 黄晶.我国税负水平及经济新常态下的优化路径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7.
[5] 杨元伟.税收收入视角下稳定税负[J].税务研究,2015(05).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构性减税政策背景下地方税收的路径优化研究”(编号:19G107)。
(作者单位:湖北商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