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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土地产权理论和土地租金理论,本文提出基于珠三角地区的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的理论分析框架。为有序推动存量用地再开发以及土地市场法治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进行了强制性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此来规制地方政府、开发者以及原土地权利人之间对土地经济租金的"寻租"。土地产权是一种权利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通过对存量建设用地中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开发权和收益权的重构,重塑了土地市场和土地经济租金分配格局,推动了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的空间治理。本文为分析珠三角不同类型的存量用地再开发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实证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