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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渡时期中,我们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性胜利。对个体农业,我们党和国家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创造了从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渡形式。在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的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1958年秋后,轻率地发动了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党中央和党的主要领导人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许多重要文献,已经公开发表,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农村改革,更好地发展农村合作事业,本刊补充选载一组过去没有公开发表过的文献,供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