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西方政党执政机制的基础在于“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执政党利用执政机制对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实行权力控制。西方政党的执政手段包括竞选纲领、意识形态、亲民活动和金钱政治,执政特点主要表现在党政职能分开、遵守法律框架、实行文官制度和制约执政权力等方面。
关键词:英国工党 执政手段 特点
一、英国工党
(一)工党的历史
英国工党是在英国工会运动的基础上产生的, 从1900年成立到目前为止已经有百年的历史,其中既有成功的执政经验又有漫长的在野教训。从1900年成立到1951年。在这段时期中工党发展迅速。1945年通过大选,工党更以令人吃惊的多数组成政府,达到了鼎盛时期,其推行的福利制度至今仍影响深远。从1951年-1993年。在这段时期中,工党开始走下坡路。1951年之后,在同保守党的较量中工党处于劣势。纵观整个50年代到90年代初,虽然其中也有两度获得执政(1964年-1970年和1974年-1979年),总体而言工党是处于危机和困境中,政绩很不突出,党内矛盾不断。从1993年开始,在史密斯和布莱尔的先后领导下,工党进行了改革,逐渐摆脱了工会对其的控制,更新党的宗旨和价值观,进一步改造党的组织体系,把工党从一个传统的工运党转变成现代的全民党,得到了广大中产阶级的认同,使工党面貌大为改观,于1997年的大选中一举击败保守党,再度上台执政,并在2001年的大选中连续获得选举的胜利。连续执政,这在工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工党的复兴成了举世瞩目的焦点之一。
(二)工党的组织结构
工党的组织由领袖、议会党团、议会外组织和总部组成。在野时每年选举领袖,并设副领袖;执政时可不改选,也不设副职。议会党团由下院全体工党议员组成。每届议会开始即选举领袖、副领袖和总督导员。在野时,由领袖、副领袖、下院议会党团主席、上院工党领袖、两院总督导员以及工党议员代表等组成议会委员会,领导议会党团活动。执政时,则由工党内阁代替,另设联络委员会与后座议员保持联系。在议会外,全国代表大会(工党年会)是工党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全国执行委员会、区域会议、选区组织和全国劳工理事会。工党总部是行政机构。党员600余万人,90%以上为工会集体党员,也有部分知识分子,中小资本家,职工大会系该党主要支柱。
二、西方政党的执政手段
西方政党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和欺骗人民群众,在执政过程中往往会采用一些执政手段来加强其执政,其中既有思想领域方面的手段,也有物质领域方面的手段。
(一)竞选纲领
竞选纲领是一个政党争夺执政资格的重要工具。竞选纲领的口号和内容能否吸引选民,直接关系政党在竞选中的得票率以及能否上台执政。政党的竞选纲领一般要考虑国内外的经济政治形势、国内的社会状况和阶级斗争形势以及选民的偏好。西方国家已走向后实利时代,选民已不再满足于政党的传统形象,而是要考虑政党的竞选纲领内容能否满足自己的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的需求,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福利和解决就业问题等。为此,政党在争取执政资格时,总是尽可能地表现出大众性和亲民性,贴近公民社会的需要,强调发展经济、环境保护、社会福利等问题,以便吸引选民的眼球。政党通常在竞选中借助新闻媒体和竞选广告大力宣传自己政策的优点,以获取选民的好感和认同。当然,由于竞选纲领专门为竞选服务,这样的竞选纲领往往具有模糊性和虚假性,有些内容根本就无法付诸实践。在政党真正执政之后,他们所实行的政策并不完全按竞选纲领操作,而是采取新的甚至与之相左的一套方案。
(二)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是一个政党的政治灵魂和思想基调,决定着政党的发展、纲领、目标和活动方式。在西方国家,虽然有人在二战后发出意识形态终结的预言,但从实际政治生活来看,意识形态并没有终结,反而成为政党借以谋取执政资格的一个必要手段。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和人们思想的复杂化,政党在意识形态上不拘泥于传统的理念,而是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修改自己的理论,表现出了更多的灵活性和变通性,以寻求左右力量之间的平衡。近年来,西方政党在保持本党意识形态特点的同时,尽量扩大自己意识形态的包容性,以便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为此,现在西方政党的意识形态具有交叉性,各个政党在不同政策主张上相互渗透和利用,甚至相互抄袭和模仿。[2]这种转变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赢得选举的胜利,一切为了选举。于是,西方政党的意识形态从左或右两翼向偏中间路线靠近,把民众的喜好当成自己的政策,从而使各个党派的政策差别不大,选民在投票时只能重视候选人的个人品质、能力、许诺等,而不是更多地关注他的党派政治立场。
(三)亲民活动
亲民活动是政党树立自己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为了争取更多的选民,西方政党日渐重视党的基层活动。他们经常发动并要求党的基层组织成员深入社区,开展社会工作和提供社会福利。党的基层组织成为政党在社会的活动细胞,帮助政党高层获得选民的偏好信息,帮助他们了解选民的心态,以制定正确的竞选策略。为了选举获胜,党的基层组织的候选人也常常在选举日前走访普通人家,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他们还会去一些社会公益机构,看望残疾人、患病者等,甚至与小孩子或老人一起玩耍。例如,日本自民党国会议员在加强与选民的联系时就注意做到:寄发贺年片和年中慰问信;举行个人报告或新闻发布会;展开妇女、儿童的公关活动[5]。与此同时,当代西方执政党在执政后,倡导新公共管理理念,重视基层政权建设。例如,法国社会党人大力提倡公民参与制,成立社区委员会或社区咨询委员会,就社会管理、治安或文化生活问题与政府进行协商和对话。当然,对于政党的亲民活动,普通民众并不能通过更换政党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生活状况。竞选说到底只是政治家的滑稽戏。
(四)金钱政治
金钱是西方政党执政的支持性要素,西方政党离开金钱就无法生存和开展活动。无论是总统的竞选,还是全国性的或地方性的议会选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金钱虽不能保证政党一定能获得执政资格或继续执政下去,但没有财阀金钱的支持,政党将很难组织起成功的竞选活动和发挥执政作用。在当前,私人、公司和特殊利益集团的捐款是政党候选人的主要资金来源,捐款人之所以出钱资助某个政党竞选和执政,在于特定政党的执政可以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利益和收入,包括个人荣誉、公司贸易和政治地位等[4]。运用金钱的力量,财阀和特殊利益集团可以控制总统或议会的选举,使自己支持的候选人上台执政。執政党可以利用金钱的力量收买人心,获得更多的选票,借以谋取更长远的政党利益。金钱政治的实质就是执政党为金钱提供者服务。这种政治形态严重扭曲了西方国家所宣扬的民主本质和自由精神。
三、西方政党的执政特点
(一)党政职能分开
西方国家执政党对政府保持相对超脱的地位,对政府的控制作用是有限的,党不具有政府职能。无论是英国的全面型执政方式,还是美国的松散型执政方式、日本的介入型执政方式,执政党对政府的控制首先要实现其选举胜利,然后取得一定期限的执政权,通过组织控制、政策协调和人事安排等策略来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和纲领。执政党把党员即政治代言人送进政府部门内部后,党员以政府人员的身份参与政府运作。执政党不能以政党组织的名义干涉政府部门中党员的日常行政工作。政党是政府之外的政治力量,其活动未被纳入政府运作的过程中,不介入政府内部事务。议会是政党组织活动的场所,但议会里的执政党本身并没有行政化,不能给议会下指令,更不能凌驾于议会之上,只能为本党党务和政治活动服务。这保证了执政党只是一个社会组织,不能取代政府成为国家的统治者,而公众之所以遵守执政党制定的法律和规范在于他们是代表国家制定的,具有国家权威性。
(二)遵守法律框架
政党政治法制化是政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党执政现代化的基本要求。西方国家对执政党的法律约束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宪政,二是政党法。这使政党的活动处于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之下。执政党有依法执政的责任和义务,不享有任何超出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的特权。联邦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政党法的西方国家,1967年制定的政党法对政党活动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一是严格规定了政党内部的组织原则、组织形式和活动规范;二是明确规定了政党参加竞选的程度和细则;三是对政党的经费来源、使用情况、政党财产、开支审计作了具体规定;四是规定政府有权取缔活动非法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政党[6]。这种政党政治法制化使得任何一个政党的成立、组织、活动、竞选、取缔等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由此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对执政党的活动进行制约和监督,保证了执政与非执政的有序更替,保证执政权力真正服从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益,对国家政权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不可否认,西方国家的政党法对规范政党的活动方式,克服金钱政治等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实行文官制度
西方文官制度的建立是西方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政治中立和职务常任是现代西方国家文官制度的重要特点,是避免政党分赃和职位垄断的一个举措。基于政治中立要求,多数西方国家规定文官不能参加任何政党竞选,其升迁由公务员制度及其内部机制来决定;执政党不能介入公务员内部的事务,不能在公务员队伍中建立自己的组织、开展政党活动;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不得带有政党偏见,服从执政党内阁的领导。例如,日本《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享有结社和集体交涉等权利,不得以政府雇员身份与公众搞同盟罢工、怠工和其他有争议的行为;公务员不得为政党或政治目的谋求捐款及其他利益,不得作为选举公职的候选人,不得作为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的负责人、政治顾问或其他同等作用的成员。基于职务常任原则,公务员无过失不受免职处分,不与内阁共进退,不受政党竞争的影响。他们在政党竞争过程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这种制度的普遍实行,不仅确保政府不受大选和执政党更替的影响,保证国家管理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而且对执政党的执政方式产生深刻影响。公务员不受党派竞争的影响,不因选举而更换,降低了执政党直接干涉政府过程的可能性,提高了行政效率[3]。由于文官制度的存在,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总统和间接产生的内阁便不可能完全主宰政府。
(四)制约执政权力
在西方国家,执政党的执政权力受到有力的制约。一是利益集团对执政党的权力运行具有牵制作用。利益集团是西方政治生活中的普遍现象,一般是以某种特定的利益背景组织起来的,他们一方面为政党活动提供回旋余地,另一方面直接向执政党施加压力,影响政治决策,牵制执政权力的运行。利益集团在从事院外活动时,运用游说等形式向执政党议员施压或提供相关材料,把有利于本集团利益的条款写进议案,尽量抹去不利于本集团的条款。一旦执政党做出不利于本集团的决议时,这些利益集团就会运用政治暴力、组织游行示威、请愿等来干涉政策的执行。利益集团参与国家利益的实现和分配过程,保持各種利益的平衡,防止执政党的行为超出法律的界限,这无疑对执政党的政治过程形成一种制约作用。二是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对执政党的权力运作具有监督作用。新闻媒体在西方世界被称为“第四种权力”,不受任何政党和政府的控制,是政府体系外部最有效、最有力的监督体制。新闻媒体可以监督执政党的一言一行,尤其是执政党议员的行为,从而对执政党的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迫使执政党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不敢违背民主原则和法律规范,如新闻媒体对水门事件的揭露,不仅迫使当时的尼克松总统下台,而且对整个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产生影响。三是反对党或在野党对执政党的权力行使也形成强有力的制约。反对党或在野党一般有一个影子内阁,随时准备取代执政党的地位而执掌政府大权。同时,反对党通过各种形式揭露执政党的腐败行为或违法行为,发现并攻击执政党政策的失误,甚至迫使其交出执政权。鉴于此,执政党不得不对自己的执政行为保持谨慎。
参考文献:
1.李景治.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
2.谭君久.当代各国政治体制——美国[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
3.林勋建.西方政党是如何执政的[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
4.林拓、李惠斌、陈强.执政与认同[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1)
5.周敬青.中外执政党制度建设论[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
关键词:英国工党 执政手段 特点
一、英国工党
(一)工党的历史
英国工党是在英国工会运动的基础上产生的, 从1900年成立到目前为止已经有百年的历史,其中既有成功的执政经验又有漫长的在野教训。从1900年成立到1951年。在这段时期中工党发展迅速。1945年通过大选,工党更以令人吃惊的多数组成政府,达到了鼎盛时期,其推行的福利制度至今仍影响深远。从1951年-1993年。在这段时期中,工党开始走下坡路。1951年之后,在同保守党的较量中工党处于劣势。纵观整个50年代到90年代初,虽然其中也有两度获得执政(1964年-1970年和1974年-1979年),总体而言工党是处于危机和困境中,政绩很不突出,党内矛盾不断。从1993年开始,在史密斯和布莱尔的先后领导下,工党进行了改革,逐渐摆脱了工会对其的控制,更新党的宗旨和价值观,进一步改造党的组织体系,把工党从一个传统的工运党转变成现代的全民党,得到了广大中产阶级的认同,使工党面貌大为改观,于1997年的大选中一举击败保守党,再度上台执政,并在2001年的大选中连续获得选举的胜利。连续执政,这在工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工党的复兴成了举世瞩目的焦点之一。
(二)工党的组织结构
工党的组织由领袖、议会党团、议会外组织和总部组成。在野时每年选举领袖,并设副领袖;执政时可不改选,也不设副职。议会党团由下院全体工党议员组成。每届议会开始即选举领袖、副领袖和总督导员。在野时,由领袖、副领袖、下院议会党团主席、上院工党领袖、两院总督导员以及工党议员代表等组成议会委员会,领导议会党团活动。执政时,则由工党内阁代替,另设联络委员会与后座议员保持联系。在议会外,全国代表大会(工党年会)是工党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全国执行委员会、区域会议、选区组织和全国劳工理事会。工党总部是行政机构。党员600余万人,90%以上为工会集体党员,也有部分知识分子,中小资本家,职工大会系该党主要支柱。
二、西方政党的执政手段
西方政党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和欺骗人民群众,在执政过程中往往会采用一些执政手段来加强其执政,其中既有思想领域方面的手段,也有物质领域方面的手段。
(一)竞选纲领
竞选纲领是一个政党争夺执政资格的重要工具。竞选纲领的口号和内容能否吸引选民,直接关系政党在竞选中的得票率以及能否上台执政。政党的竞选纲领一般要考虑国内外的经济政治形势、国内的社会状况和阶级斗争形势以及选民的偏好。西方国家已走向后实利时代,选民已不再满足于政党的传统形象,而是要考虑政党的竞选纲领内容能否满足自己的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的需求,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福利和解决就业问题等。为此,政党在争取执政资格时,总是尽可能地表现出大众性和亲民性,贴近公民社会的需要,强调发展经济、环境保护、社会福利等问题,以便吸引选民的眼球。政党通常在竞选中借助新闻媒体和竞选广告大力宣传自己政策的优点,以获取选民的好感和认同。当然,由于竞选纲领专门为竞选服务,这样的竞选纲领往往具有模糊性和虚假性,有些内容根本就无法付诸实践。在政党真正执政之后,他们所实行的政策并不完全按竞选纲领操作,而是采取新的甚至与之相左的一套方案。
(二)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是一个政党的政治灵魂和思想基调,决定着政党的发展、纲领、目标和活动方式。在西方国家,虽然有人在二战后发出意识形态终结的预言,但从实际政治生活来看,意识形态并没有终结,反而成为政党借以谋取执政资格的一个必要手段。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和人们思想的复杂化,政党在意识形态上不拘泥于传统的理念,而是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修改自己的理论,表现出了更多的灵活性和变通性,以寻求左右力量之间的平衡。近年来,西方政党在保持本党意识形态特点的同时,尽量扩大自己意识形态的包容性,以便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为此,现在西方政党的意识形态具有交叉性,各个政党在不同政策主张上相互渗透和利用,甚至相互抄袭和模仿。[2]这种转变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赢得选举的胜利,一切为了选举。于是,西方政党的意识形态从左或右两翼向偏中间路线靠近,把民众的喜好当成自己的政策,从而使各个党派的政策差别不大,选民在投票时只能重视候选人的个人品质、能力、许诺等,而不是更多地关注他的党派政治立场。
(三)亲民活动
亲民活动是政党树立自己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为了争取更多的选民,西方政党日渐重视党的基层活动。他们经常发动并要求党的基层组织成员深入社区,开展社会工作和提供社会福利。党的基层组织成为政党在社会的活动细胞,帮助政党高层获得选民的偏好信息,帮助他们了解选民的心态,以制定正确的竞选策略。为了选举获胜,党的基层组织的候选人也常常在选举日前走访普通人家,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他们还会去一些社会公益机构,看望残疾人、患病者等,甚至与小孩子或老人一起玩耍。例如,日本自民党国会议员在加强与选民的联系时就注意做到:寄发贺年片和年中慰问信;举行个人报告或新闻发布会;展开妇女、儿童的公关活动[5]。与此同时,当代西方执政党在执政后,倡导新公共管理理念,重视基层政权建设。例如,法国社会党人大力提倡公民参与制,成立社区委员会或社区咨询委员会,就社会管理、治安或文化生活问题与政府进行协商和对话。当然,对于政党的亲民活动,普通民众并不能通过更换政党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生活状况。竞选说到底只是政治家的滑稽戏。
(四)金钱政治
金钱是西方政党执政的支持性要素,西方政党离开金钱就无法生存和开展活动。无论是总统的竞选,还是全国性的或地方性的议会选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金钱虽不能保证政党一定能获得执政资格或继续执政下去,但没有财阀金钱的支持,政党将很难组织起成功的竞选活动和发挥执政作用。在当前,私人、公司和特殊利益集团的捐款是政党候选人的主要资金来源,捐款人之所以出钱资助某个政党竞选和执政,在于特定政党的执政可以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利益和收入,包括个人荣誉、公司贸易和政治地位等[4]。运用金钱的力量,财阀和特殊利益集团可以控制总统或议会的选举,使自己支持的候选人上台执政。執政党可以利用金钱的力量收买人心,获得更多的选票,借以谋取更长远的政党利益。金钱政治的实质就是执政党为金钱提供者服务。这种政治形态严重扭曲了西方国家所宣扬的民主本质和自由精神。
三、西方政党的执政特点
(一)党政职能分开
西方国家执政党对政府保持相对超脱的地位,对政府的控制作用是有限的,党不具有政府职能。无论是英国的全面型执政方式,还是美国的松散型执政方式、日本的介入型执政方式,执政党对政府的控制首先要实现其选举胜利,然后取得一定期限的执政权,通过组织控制、政策协调和人事安排等策略来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和纲领。执政党把党员即政治代言人送进政府部门内部后,党员以政府人员的身份参与政府运作。执政党不能以政党组织的名义干涉政府部门中党员的日常行政工作。政党是政府之外的政治力量,其活动未被纳入政府运作的过程中,不介入政府内部事务。议会是政党组织活动的场所,但议会里的执政党本身并没有行政化,不能给议会下指令,更不能凌驾于议会之上,只能为本党党务和政治活动服务。这保证了执政党只是一个社会组织,不能取代政府成为国家的统治者,而公众之所以遵守执政党制定的法律和规范在于他们是代表国家制定的,具有国家权威性。
(二)遵守法律框架
政党政治法制化是政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党执政现代化的基本要求。西方国家对执政党的法律约束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宪政,二是政党法。这使政党的活动处于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之下。执政党有依法执政的责任和义务,不享有任何超出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的特权。联邦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政党法的西方国家,1967年制定的政党法对政党活动范围作了明确规定:一是严格规定了政党内部的组织原则、组织形式和活动规范;二是明确规定了政党参加竞选的程度和细则;三是对政党的经费来源、使用情况、政党财产、开支审计作了具体规定;四是规定政府有权取缔活动非法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政党[6]。这种政党政治法制化使得任何一个政党的成立、组织、活动、竞选、取缔等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由此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对执政党的活动进行制约和监督,保证了执政与非执政的有序更替,保证执政权力真正服从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益,对国家政权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不可否认,西方国家的政党法对规范政党的活动方式,克服金钱政治等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实行文官制度
西方文官制度的建立是西方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政治中立和职务常任是现代西方国家文官制度的重要特点,是避免政党分赃和职位垄断的一个举措。基于政治中立要求,多数西方国家规定文官不能参加任何政党竞选,其升迁由公务员制度及其内部机制来决定;执政党不能介入公务员内部的事务,不能在公务员队伍中建立自己的组织、开展政党活动;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不得带有政党偏见,服从执政党内阁的领导。例如,日本《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享有结社和集体交涉等权利,不得以政府雇员身份与公众搞同盟罢工、怠工和其他有争议的行为;公务员不得为政党或政治目的谋求捐款及其他利益,不得作为选举公职的候选人,不得作为政党或其他政治团体的负责人、政治顾问或其他同等作用的成员。基于职务常任原则,公务员无过失不受免职处分,不与内阁共进退,不受政党竞争的影响。他们在政党竞争过程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这种制度的普遍实行,不仅确保政府不受大选和执政党更替的影响,保证国家管理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而且对执政党的执政方式产生深刻影响。公务员不受党派竞争的影响,不因选举而更换,降低了执政党直接干涉政府过程的可能性,提高了行政效率[3]。由于文官制度的存在,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总统和间接产生的内阁便不可能完全主宰政府。
(四)制约执政权力
在西方国家,执政党的执政权力受到有力的制约。一是利益集团对执政党的权力运行具有牵制作用。利益集团是西方政治生活中的普遍现象,一般是以某种特定的利益背景组织起来的,他们一方面为政党活动提供回旋余地,另一方面直接向执政党施加压力,影响政治决策,牵制执政权力的运行。利益集团在从事院外活动时,运用游说等形式向执政党议员施压或提供相关材料,把有利于本集团利益的条款写进议案,尽量抹去不利于本集团的条款。一旦执政党做出不利于本集团的决议时,这些利益集团就会运用政治暴力、组织游行示威、请愿等来干涉政策的执行。利益集团参与国家利益的实现和分配过程,保持各種利益的平衡,防止执政党的行为超出法律的界限,这无疑对执政党的政治过程形成一种制约作用。二是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对执政党的权力运作具有监督作用。新闻媒体在西方世界被称为“第四种权力”,不受任何政党和政府的控制,是政府体系外部最有效、最有力的监督体制。新闻媒体可以监督执政党的一言一行,尤其是执政党议员的行为,从而对执政党的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迫使执政党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不敢违背民主原则和法律规范,如新闻媒体对水门事件的揭露,不仅迫使当时的尼克松总统下台,而且对整个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产生影响。三是反对党或在野党对执政党的权力行使也形成强有力的制约。反对党或在野党一般有一个影子内阁,随时准备取代执政党的地位而执掌政府大权。同时,反对党通过各种形式揭露执政党的腐败行为或违法行为,发现并攻击执政党政策的失误,甚至迫使其交出执政权。鉴于此,执政党不得不对自己的执政行为保持谨慎。
参考文献:
1.李景治.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
2.谭君久.当代各国政治体制——美国[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
3.林勋建.西方政党是如何执政的[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
4.林拓、李惠斌、陈强.执政与认同[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5(1)
5.周敬青.中外执政党制度建设论[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