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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不仅是经济层面收入水平的低下,更是由于贫困主体可行能力的缺失。运用阿玛蒂亚·森“可行能力”理论对秦巴山区A贫困县产业扶贫案例进行分析,发现产业扶贫实践之中出现贫困户能力参与不足而导致产业选择悖论、社会机会挤压造成扶贫主体缺失与目标异化以及发展能力排斥引发贫困农户市场化困境等问题。并对以上所出现困境提出要进行农户赋权与产业创新、分类治理与叠加支持突破贫困陷阱以及市场规制和进行扶贫制度层面改革等政策建议,以期在今后产业扶贫政策执行过程之中真正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实现“精准扶贫”政策目标,最终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