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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荷兰海牙举行的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上首次提出了理性、协调、并进的中国核安全观,明确指出"我国将坚定不移增强自身核安全能力,继续致力于加强核安全政府监管能力建设,加大核安全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源投入力度,坚持培育和发展核安全文化。"这些新论断和新要求将我国核安全的战略定位推向了新的高度,并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