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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为保险业发展注入了强力推动剂,可以预计我国保险业将步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但在看到保险业广阔发展前景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即保险业竞争实力与日益开放的市场环境不相适应,保险企业风险管控能力与其快速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保险业监管水平和法制环境与我国金融风险管控要求不相适应。全面提升保险业风险管控能力是化解这些矛盾、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EWRM管理体系的应用正好可以有助于提升保险业的风险管控能力。
一、我国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保险业的不良影响
EWRM(Enterprise wide risk management/企业层面风险管理)是对整个企业内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各种种类风险的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各种其它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和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都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汇总,并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1. 当前我国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多年来,在我国保险企业实现从传统型风险管理到经营型风险管理的转变之后,通过实施系统的风险评估过程,改善风险责任的配置,并在自己企业的关键性风险管理过程中运用各种经过验证的管理过程与技术,对企业的各个单位、科室及职能部门,即所有的经营环节遇到的风险进行了有效地管理。这改变了传统风险管理过程中针对纯粹风险进行管理的弊端,扩展了管理对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下列问题:
① 对象的局限性。经营性风险管理的对象仍然主要局限于单个风险或各组相关的风险。通常情况下,在管理细节、报告形式、管理手段和指导方针上仍然缺乏全企业范围内的一致性,这样领导层很难估计各种风险组合对整个企业的影响。
② 风险管理理念不强。保险业发展总体决策和保险公司决策在相当程度上缺乏风险管理理念,保险的粗放型经营、以保费收入作为经营业绩的硬招标的决策思路对目前的保险发展仍起着决定性作用。在保险发展导向上,对保险业发展及保险公司发展战略长远性研究不够;在公众对保险的信任度方面,保险业未能充分重视恶性竞争、保险中介制度混乱、保险欺诈对社会公众产生不良影响;在保险文化建设方面,保险公司文化建设滞后,保险文化传播缺乏创新,保险公司的形象急需加强。
③ 风险管理技术水平较低。风险评估、保险信用等级评定缺乏有效的标准,风险控制和风险融资的方式相当有限。许多保险公司组织结构对风险管理的支持不够,人力与财力的配备相对不足。在保险风险控制过程中,事后控制为主要控制方法,对风险的事前控制重视不够。
④ 对外风险管理重视不够。对保险开放、民族保险安全的风险重视不够,对保险同业的规范竞争和有序竞争带来的风险管理重视不够,对保险中介组织的风险管理力度不够。保险公司对中介组织风险管理与保险公司自身的规范经营都应加强。
⑤ 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保险经营是在大量可保风险前提下运用大数法则对可保风险在广大投保人之间进行的分散。各类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都要求保险企业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对这类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我国相当部分保险公司尚未建立有效的风险信息系统,这样,保险经营决策就缺乏合理的数理基础。这将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增加。
2. 上述问题给我国保险企业带来的不良影响。
① 影响保险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由于传统型的风险管理对象局限性,使得保险企业层面上的风险尤其是净资产的增长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近年来40%的保费增长率是在粗放型经营模式下,在风险管理未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实现的。在这种经营模式下,没能实现保费增长速度与资产负债管理的同步并重,保险公司总资产的增加与净资产的减少并存,保险市场规模扩大与保险业务的利润水平逐步降低并存,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与风险的累积并存,这不仅有悖于保险业风险承担、风险分散的宗旨,而且大大损伤了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② 不利于深化社会公众对保险企业的信任。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真正地为社会公众分散风险、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风险管理服务的经营理念,真正地实现保险经营与保险风险管理的融合,以增强和巩固社会公众对保险企业的信心。特别是在目前风险分散途径多样化的情形下,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和信心对现代保险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③ 使我国保险企业在保险市场中缺乏竞争力。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和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中国的保险企业将面临严峻的考验。如何提高保险基金的运作效率,降低保险费率,提高保险企业的管理水平,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民族保险业的命运。有效地进行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研究将会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④ 保险企业经营的规范程度不高。由于保险企业对外风险的重视不足,不能及时根据全球保险业及国内保险相关行业的发展加强自己的经营规范性,尤其是对严重影响保险企业业务经营的代理人、经纪人管理不足,嚴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经营规范性。
⑤ 经营的现代化程度较低。由于保险企业经营中对于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相对滞后,造成信息与数据的传递与交流存在阻碍,严重影响保险企业内部及与其它保险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使得本来可以通过信息交流识别并控制的风险未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影响保险企业的稳定经营。
根据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上述一系列问题,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全面的风险管理观念,它既应包括风险投资、保险购买和管理、安全、赔偿金管理、索赔管理,又应包括公共关系、市场服务、培训员工、提供法律咨询等内容;既应包括对保险公司的硬件风险和软件风险的管理,又应包括组织性风险和人为风险的管理;既应包括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又应包括保险业风险管理;既应包括保险经营显性风险的管理,又应包括保险经营隐性风险的管理。只有建立起企业层面的风险管理,才能满足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的新需求。
二、我国保险企业应用EWRM的可行性
1. EWRM的特点与解决保险企业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一致性。
①在管理的对象上,保险企业原有的问题是管理对象的局限性,这使得保险企业中风险管理的战略性较差,而EWRM管理体系针对的是全面的风险类型,包括原有的纯粹风险和投机性风险以及保险企业急需解决的企业层面的风险。
② 在管理的理念上,我国保险企业原有的风险管理模式是各个部门相对独立的风险管理战略,这样的战略不利于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效益的最大化。而EWRM管理模式是将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战略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全面的风险管理战略,这将有助于企业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
③ 从管理技术上来看,我国保险企业原有的风险管理模式对于新的管理技术的采用还存在一定的滞后,而EWRM的应用首先要求有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做依托。因此,在实施EWRM过程中,新的管理技术的不断引入可以解决我国保险企业技术落后的问题。
④ 从企业文化上来讲,我国保险企业原有的文化对风险管理的全员参与重视不足,而EWRM体系的实施强调风险管理语言及观念的普及,由于共同语言的使用,风险管理部门更易于得到企业各个层面的支持。
⑤ 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上,EWRM强调信息系统的完善,这将有助于解决我国保险企业原有的信息分割问题,从而达到信息充分共享基础上的更完善的风险管理。
⑥ 在管理理论上,我国保险企业目前正缺乏先进的管理理论的支持,EWRM正是能够满足我国保险企业需要的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
2. 在我国保险企业实施EWRM的现有条件。
① 人才储备力量充足。目前,保险企业和大专院校都聚集着一批精英,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具有较强的优势,但是,一方面,业界的理论研究者虽然具有丰富的实践知识,但其研究缺乏对保险业实践前瞻性、深层次的提炼和总结,理论提升不足,很难有较大的理论突破;另一方面,学术界具有较强的抽象与逻辑思维能力、理论分析能力,但缺少实践经验,其研究成果中规范研究偏多,实证研究与数量研究较少,一些研究还与实际脱节。为了实现两股力量的整合,保监会及保险协会正在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整合之后的这部分人才将为我国保险企业的EWRM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② 体制改革为EWRM提供一定的基础。优良的体制可以促使管理者潜能的发挥,但终究不能代替管理,进行体制创新的同时必须进行管理创新。首先是确立以效率和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目标;其次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第三是建立以诚信为取向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规范,打造良好的企业文化;第四是建立双向选择的人事劳动制度、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制度,以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薪酬分配制度;第五是牢固树立以市场和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这些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都为保险企业科学地进行风险管理,并引入先进的EWRM理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③ 保险企业的风险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不断加强。全球经济正在向真正的市场经济过渡,效率越来越高,保险企业预见和管理不确定性的能力成为驱动企业股价上涨的有力因素。政策制定者、监管机构、投资者都想得到有关保险企业风险和内部控制的信息。应这种要求,保险企业正在不断的扩大信息披露的力度。这使得保险企业不断完善自己的风险管理工作,力图以良好的风险管理效果提升企业的形象。
④ 技术因素为EWRM提供有力的支持。在EWRM进化过程中,技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电子邮件和网络加速了人们的沟通,功能强大的程序使得通过数据库得到的分析结果为计划和决策提供了大量的信息。目前,保险企业的信息系统正在发展,它使得人们能够有效地收集、分析内部与外部数据,将其变为战略性的适时情报,为风险的度量提供帮助。
(作者单位:河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我国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保险业的不良影响
EWRM(Enterprise wide risk management/企业层面风险管理)是对整个企业内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各种种类风险的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各种其它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和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都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汇总,并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1. 当前我国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多年来,在我国保险企业实现从传统型风险管理到经营型风险管理的转变之后,通过实施系统的风险评估过程,改善风险责任的配置,并在自己企业的关键性风险管理过程中运用各种经过验证的管理过程与技术,对企业的各个单位、科室及职能部门,即所有的经营环节遇到的风险进行了有效地管理。这改变了传统风险管理过程中针对纯粹风险进行管理的弊端,扩展了管理对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下列问题:
① 对象的局限性。经营性风险管理的对象仍然主要局限于单个风险或各组相关的风险。通常情况下,在管理细节、报告形式、管理手段和指导方针上仍然缺乏全企业范围内的一致性,这样领导层很难估计各种风险组合对整个企业的影响。
② 风险管理理念不强。保险业发展总体决策和保险公司决策在相当程度上缺乏风险管理理念,保险的粗放型经营、以保费收入作为经营业绩的硬招标的决策思路对目前的保险发展仍起着决定性作用。在保险发展导向上,对保险业发展及保险公司发展战略长远性研究不够;在公众对保险的信任度方面,保险业未能充分重视恶性竞争、保险中介制度混乱、保险欺诈对社会公众产生不良影响;在保险文化建设方面,保险公司文化建设滞后,保险文化传播缺乏创新,保险公司的形象急需加强。
③ 风险管理技术水平较低。风险评估、保险信用等级评定缺乏有效的标准,风险控制和风险融资的方式相当有限。许多保险公司组织结构对风险管理的支持不够,人力与财力的配备相对不足。在保险风险控制过程中,事后控制为主要控制方法,对风险的事前控制重视不够。
④ 对外风险管理重视不够。对保险开放、民族保险安全的风险重视不够,对保险同业的规范竞争和有序竞争带来的风险管理重视不够,对保险中介组织的风险管理力度不够。保险公司对中介组织风险管理与保险公司自身的规范经营都应加强。
⑤ 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保险经营是在大量可保风险前提下运用大数法则对可保风险在广大投保人之间进行的分散。各类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都要求保险企业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对这类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我国相当部分保险公司尚未建立有效的风险信息系统,这样,保险经营决策就缺乏合理的数理基础。这将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增加。
2. 上述问题给我国保险企业带来的不良影响。
① 影响保险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由于传统型的风险管理对象局限性,使得保险企业层面上的风险尤其是净资产的增长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近年来40%的保费增长率是在粗放型经营模式下,在风险管理未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实现的。在这种经营模式下,没能实现保费增长速度与资产负债管理的同步并重,保险公司总资产的增加与净资产的减少并存,保险市场规模扩大与保险业务的利润水平逐步降低并存,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与风险的累积并存,这不仅有悖于保险业风险承担、风险分散的宗旨,而且大大损伤了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② 不利于深化社会公众对保险企业的信任。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真正地为社会公众分散风险、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风险管理服务的经营理念,真正地实现保险经营与保险风险管理的融合,以增强和巩固社会公众对保险企业的信心。特别是在目前风险分散途径多样化的情形下,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和信心对现代保险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③ 使我国保险企业在保险市场中缺乏竞争力。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和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中国的保险企业将面临严峻的考验。如何提高保险基金的运作效率,降低保险费率,提高保险企业的管理水平,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民族保险业的命运。有效地进行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研究将会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④ 保险企业经营的规范程度不高。由于保险企业对外风险的重视不足,不能及时根据全球保险业及国内保险相关行业的发展加强自己的经营规范性,尤其是对严重影响保险企业业务经营的代理人、经纪人管理不足,嚴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经营规范性。
⑤ 经营的现代化程度较低。由于保险企业经营中对于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相对滞后,造成信息与数据的传递与交流存在阻碍,严重影响保险企业内部及与其它保险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使得本来可以通过信息交流识别并控制的风险未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影响保险企业的稳定经营。
根据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上述一系列问题,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全面的风险管理观念,它既应包括风险投资、保险购买和管理、安全、赔偿金管理、索赔管理,又应包括公共关系、市场服务、培训员工、提供法律咨询等内容;既应包括对保险公司的硬件风险和软件风险的管理,又应包括组织性风险和人为风险的管理;既应包括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又应包括保险业风险管理;既应包括保险经营显性风险的管理,又应包括保险经营隐性风险的管理。只有建立起企业层面的风险管理,才能满足保险企业风险管理的新需求。
二、我国保险企业应用EWRM的可行性
1. EWRM的特点与解决保险企业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一致性。
①在管理的对象上,保险企业原有的问题是管理对象的局限性,这使得保险企业中风险管理的战略性较差,而EWRM管理体系针对的是全面的风险类型,包括原有的纯粹风险和投机性风险以及保险企业急需解决的企业层面的风险。
② 在管理的理念上,我国保险企业原有的风险管理模式是各个部门相对独立的风险管理战略,这样的战略不利于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效益的最大化。而EWRM管理模式是将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战略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全面的风险管理战略,这将有助于企业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
③ 从管理技术上来看,我国保险企业原有的风险管理模式对于新的管理技术的采用还存在一定的滞后,而EWRM的应用首先要求有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做依托。因此,在实施EWRM过程中,新的管理技术的不断引入可以解决我国保险企业技术落后的问题。
④ 从企业文化上来讲,我国保险企业原有的文化对风险管理的全员参与重视不足,而EWRM体系的实施强调风险管理语言及观念的普及,由于共同语言的使用,风险管理部门更易于得到企业各个层面的支持。
⑤ 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上,EWRM强调信息系统的完善,这将有助于解决我国保险企业原有的信息分割问题,从而达到信息充分共享基础上的更完善的风险管理。
⑥ 在管理理论上,我国保险企业目前正缺乏先进的管理理论的支持,EWRM正是能够满足我国保险企业需要的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
2. 在我国保险企业实施EWRM的现有条件。
① 人才储备力量充足。目前,保险企业和大专院校都聚集着一批精英,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具有较强的优势,但是,一方面,业界的理论研究者虽然具有丰富的实践知识,但其研究缺乏对保险业实践前瞻性、深层次的提炼和总结,理论提升不足,很难有较大的理论突破;另一方面,学术界具有较强的抽象与逻辑思维能力、理论分析能力,但缺少实践经验,其研究成果中规范研究偏多,实证研究与数量研究较少,一些研究还与实际脱节。为了实现两股力量的整合,保监会及保险协会正在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整合之后的这部分人才将为我国保险企业的EWRM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② 体制改革为EWRM提供一定的基础。优良的体制可以促使管理者潜能的发挥,但终究不能代替管理,进行体制创新的同时必须进行管理创新。首先是确立以效率和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目标;其次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第三是建立以诚信为取向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规范,打造良好的企业文化;第四是建立双向选择的人事劳动制度、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制度,以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薪酬分配制度;第五是牢固树立以市场和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这些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都为保险企业科学地进行风险管理,并引入先进的EWRM理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③ 保险企业的风险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不断加强。全球经济正在向真正的市场经济过渡,效率越来越高,保险企业预见和管理不确定性的能力成为驱动企业股价上涨的有力因素。政策制定者、监管机构、投资者都想得到有关保险企业风险和内部控制的信息。应这种要求,保险企业正在不断的扩大信息披露的力度。这使得保险企业不断完善自己的风险管理工作,力图以良好的风险管理效果提升企业的形象。
④ 技术因素为EWRM提供有力的支持。在EWRM进化过程中,技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电子邮件和网络加速了人们的沟通,功能强大的程序使得通过数据库得到的分析结果为计划和决策提供了大量的信息。目前,保险企业的信息系统正在发展,它使得人们能够有效地收集、分析内部与外部数据,将其变为战略性的适时情报,为风险的度量提供帮助。
(作者单位:河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