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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是著作权的重要客体之一,其中有形再现和独创性是其本质要求。《伯尔尼公约》缔结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艺术家独创性艺术成果的保护的迫切呼吁,文章试拟在对作品划分为艺术作品和非艺术作品的基础上,着重就艺术作品中的语言文学作品的独创性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具体体现在语言文学作品的语言、主题、情节、场景、角色、结构诸要素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