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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的辩护可以划分为概率式辩护和非概率式辩护两种不同的形态。概率式辩护由于得到数理统计理论支撑而得以成立,然而概率式辩护并不足以承担整个为归纳辩护的职责。作为补充,归纳的非概率式辩护并不成功,不论是皮尔士所说的"归纳具有自我修正性"还是刘易斯的"先验分析式"辩护最终都没有说明归纳推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