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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展低碳经济己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低碳技术是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本文通过研究研究长江中上游地区低碳技术研发的投入与产出情况,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个地区的情况进行对比,找出长江上游地区发展低碳技术的问题,总结低碳技术发展所需的政策。
关键词:长江上游地区;低碳技术;低碳政策
一、引言
低碳技术是指能够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它涉及建筑、电力、化工、石化、冶金、交通等部门,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煤的清洁高效利用、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广泛应用。
相关学者对低碳技术的研究,使用方法和研究的角度各有差异。在技术进步与二氧化碳的排放方面:Popp(2001)[2]估测技术进步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影响,发现从一项专利开始投入使用到三年后,它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影响将达到最大。在低碳技术创新方面:Berkhout(2001)[6]认为,低碳技术创新是真正的革命性创新,并且与社会系统共同进化。在低碳技术转让方面:张建平(2010)[9]认为各国在国际技术转让中处于不同地位,表现在作为技术供方的发达国家与技术受让方的发展中国家间的不公平关系上。
二、四大地区低碳技术的发展现状比较
1.各地区CDM项目数比较
所谓CDM,又称清洁发展机制,是根据《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建立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减排温室气体的灵活机制。它允许工业化国家的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截至2014年06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全部CDM项目为5058项。
总的来看,项目主要分布在可再生资源比较丰富和工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从区域方面来看,长江上游地区(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批准项目为1249项,占全国24.69%;环渤海地区(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北京市、天津市)批准项目为711项,占全国14.06%;长三角地区(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批准项目为277项,占全国5.48%;珠三角地区(广东省)批准项目为125项,占全国2.47%。四大地区中,长江上游地区批准的项目数最多,占全国的比重最大。在长江上游地区四省市中,四川省、云南省分别以511项、483项位居全国第一、第二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长江上游地区可再生资源较为丰富,发展CDM项目的前景良好。
2.CDM项目估计年减排量比较
项目所产生的额外的、可核实的CO2减排量称为“核证减排量”,由中国的项目企业所拥有,并可出售。截至2014年07月31日,我国已获得CERs签发的全部CDM项目1398项,估计CO2年减排总量为333298262t。
按区域划分看,长三角地区CDM签发项目估计年减排量为0.7032亿吨CO2,占全国21.10%;环渤海地区CDM签发项目估计年减排量为0.6113亿吨CO2,占全国18.34%;长江上游地区CDM签发项目估计年减排量为0.5329亿吨CO2,占全国15.99%;珠三角地区CDM签发项目估计年减排量为0.0884亿吨CO2,占全国2.65%。四大地区中,长江上游地区承担的估计年间排量排在第三位。
对比发现,尽管长江上游地区CDM市场发展快速,但规模较小。主要原因是长江上游地区缺乏区域性的碳交易市场,加上运行机制不健全,导致了CDM项目质量下降。如此,将降低企业参与CDM项目的积极性,也将大大增加低碳项目的价格风险。因此,加快长江上游地区区域碳交易市场的建立,提高企业参与CDM项目的积极性,对促进长江上游地区低碳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
3.各地区CDM项目关联度比较
通过对比四大地区与长江上游内部地区CDM项目与研发人员关联度、CDM项目与研发经费的关联度、CDM项目与研发产出的关联度,测评出四大地区与长江上游内部地区低碳技术的发展现状。
在CDM项目与研发人员关联度方面,长江上游地区为1201.34全时当量/项,环渤海地区为7500.12全时当量/项,长三角地区为17626.50全时当量/项,珠三角地区为20079.66,长江上游地区每个CDM项目的研发人员全时当量最低,而珠三角地区为最高。体现出长江上游地区在R&D人员投入方面过低。
在CDM项目与研发经费的关联度方面,长江上游地区为24806.91万元/项,环渤海地区为220668.44万元/项,长三角地区为477143.54万元/项,珠三角地区为460361.08万元/项,长江上游地区每个CDM项目投入的研发经费远远低于其它三个地区。
在CDM项目与研发产出的关联度方面,长江上游地区为352.11件/项,环渤海地区为2122.78件/项,长三角地区为9625.20件/项,珠三角地区为9628.34件/项,长江上游地区每个CDM项目对应的科技产出也低于其它三个地区。
三、支撑低碳技术发展的区域科技政策需求分析
通过对比分析四大地区的低碳科技现状,综合长江上游地区CDM项目数、CDM项目年减排量、相关系数等情况分析,目前长江上游地区在发展低碳技术方面处于落后状态。为促进低碳技术发展,出台科技政策激发技术领先是必然态势。
1、高能耗生产性碳源
典型行业有: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廷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等。我们可以选择的科技政策有: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企业为主体的技术进步机制形成;提高行业准入标准,严格以能效限定值淘汰高能耗企业并提高行业产业集中度;完善能源统计体系建设,落实节能降耗,考核指标并将能源价格逐步市场化。
2、居民生活碳源
典型行业有:交通出行、休闲、居住等。可以实行的科技政策有:补贴电动汽车技术研发而不是补贴制造;鼓励建筑节能技术研发;鼓励消费方式转变。
3、行政工作碳源
典型方式有:出行、办公条件电耗等,可实行的科技政策有:鼓励电油混合动力公家车成为单位通勤车;使用节能照明、供暖、制冷等节能技术。
四、总结
通过分析对比相关数据发现,长江上游地区低碳科技发展现状落后于其它三个地区。从CDM项目关联度的相关对比发现,长江上游地区对R&D人员全時当量、经费内部支出的投入处于低水平阶段,也直接导致了低碳技术产出的低产。所以加大长江上游地区低碳技术投入,平衡区域内部低碳技术发展,有选择地确定减碳技术或碳汇技术进行科技政策制定,从而提高长江上游地区低碳技术发展的整体水平。(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1]Popp D.The effect of new technology on energy consumption.Resource and Energy Economics,2001,23):215-239.
[2]Berkhout F.Technology regimes,path dependency and the environment.Global Environment Change, 2001,5):1-4.
[3]张建平.气候变化谈判框架下的国际技术转让机制研究.国际贸易,2010,5):49-53.
关键词:长江上游地区;低碳技术;低碳政策
一、引言
低碳技术是指能够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它涉及建筑、电力、化工、石化、冶金、交通等部门,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煤的清洁高效利用、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广泛应用。
相关学者对低碳技术的研究,使用方法和研究的角度各有差异。在技术进步与二氧化碳的排放方面:Popp(2001)[2]估测技术进步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影响,发现从一项专利开始投入使用到三年后,它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影响将达到最大。在低碳技术创新方面:Berkhout(2001)[6]认为,低碳技术创新是真正的革命性创新,并且与社会系统共同进化。在低碳技术转让方面:张建平(2010)[9]认为各国在国际技术转让中处于不同地位,表现在作为技术供方的发达国家与技术受让方的发展中国家间的不公平关系上。
二、四大地区低碳技术的发展现状比较
1.各地区CDM项目数比较
所谓CDM,又称清洁发展机制,是根据《京都议定书》第十二条建立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减排温室气体的灵活机制。它允许工业化国家的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截至2014年06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全部CDM项目为5058项。
总的来看,项目主要分布在可再生资源比较丰富和工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从区域方面来看,长江上游地区(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批准项目为1249项,占全国24.69%;环渤海地区(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北京市、天津市)批准项目为711项,占全国14.06%;长三角地区(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批准项目为277项,占全国5.48%;珠三角地区(广东省)批准项目为125项,占全国2.47%。四大地区中,长江上游地区批准的项目数最多,占全国的比重最大。在长江上游地区四省市中,四川省、云南省分别以511项、483项位居全国第一、第二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长江上游地区可再生资源较为丰富,发展CDM项目的前景良好。
2.CDM项目估计年减排量比较
项目所产生的额外的、可核实的CO2减排量称为“核证减排量”,由中国的项目企业所拥有,并可出售。截至2014年07月31日,我国已获得CERs签发的全部CDM项目1398项,估计CO2年减排总量为333298262t。
按区域划分看,长三角地区CDM签发项目估计年减排量为0.7032亿吨CO2,占全国21.10%;环渤海地区CDM签发项目估计年减排量为0.6113亿吨CO2,占全国18.34%;长江上游地区CDM签发项目估计年减排量为0.5329亿吨CO2,占全国15.99%;珠三角地区CDM签发项目估计年减排量为0.0884亿吨CO2,占全国2.65%。四大地区中,长江上游地区承担的估计年间排量排在第三位。
对比发现,尽管长江上游地区CDM市场发展快速,但规模较小。主要原因是长江上游地区缺乏区域性的碳交易市场,加上运行机制不健全,导致了CDM项目质量下降。如此,将降低企业参与CDM项目的积极性,也将大大增加低碳项目的价格风险。因此,加快长江上游地区区域碳交易市场的建立,提高企业参与CDM项目的积极性,对促进长江上游地区低碳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
3.各地区CDM项目关联度比较
通过对比四大地区与长江上游内部地区CDM项目与研发人员关联度、CDM项目与研发经费的关联度、CDM项目与研发产出的关联度,测评出四大地区与长江上游内部地区低碳技术的发展现状。
在CDM项目与研发人员关联度方面,长江上游地区为1201.34全时当量/项,环渤海地区为7500.12全时当量/项,长三角地区为17626.50全时当量/项,珠三角地区为20079.66,长江上游地区每个CDM项目的研发人员全时当量最低,而珠三角地区为最高。体现出长江上游地区在R&D人员投入方面过低。
在CDM项目与研发经费的关联度方面,长江上游地区为24806.91万元/项,环渤海地区为220668.44万元/项,长三角地区为477143.54万元/项,珠三角地区为460361.08万元/项,长江上游地区每个CDM项目投入的研发经费远远低于其它三个地区。
在CDM项目与研发产出的关联度方面,长江上游地区为352.11件/项,环渤海地区为2122.78件/项,长三角地区为9625.20件/项,珠三角地区为9628.34件/项,长江上游地区每个CDM项目对应的科技产出也低于其它三个地区。
三、支撑低碳技术发展的区域科技政策需求分析
通过对比分析四大地区的低碳科技现状,综合长江上游地区CDM项目数、CDM项目年减排量、相关系数等情况分析,目前长江上游地区在发展低碳技术方面处于落后状态。为促进低碳技术发展,出台科技政策激发技术领先是必然态势。
1、高能耗生产性碳源
典型行业有: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廷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等。我们可以选择的科技政策有: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企业为主体的技术进步机制形成;提高行业准入标准,严格以能效限定值淘汰高能耗企业并提高行业产业集中度;完善能源统计体系建设,落实节能降耗,考核指标并将能源价格逐步市场化。
2、居民生活碳源
典型行业有:交通出行、休闲、居住等。可以实行的科技政策有:补贴电动汽车技术研发而不是补贴制造;鼓励建筑节能技术研发;鼓励消费方式转变。
3、行政工作碳源
典型方式有:出行、办公条件电耗等,可实行的科技政策有:鼓励电油混合动力公家车成为单位通勤车;使用节能照明、供暖、制冷等节能技术。
四、总结
通过分析对比相关数据发现,长江上游地区低碳科技发展现状落后于其它三个地区。从CDM项目关联度的相关对比发现,长江上游地区对R&D人员全時当量、经费内部支出的投入处于低水平阶段,也直接导致了低碳技术产出的低产。所以加大长江上游地区低碳技术投入,平衡区域内部低碳技术发展,有选择地确定减碳技术或碳汇技术进行科技政策制定,从而提高长江上游地区低碳技术发展的整体水平。(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1]Popp D.The effect of new technology on energy consumption.Resource and Energy Economics,2001,23):215-239.
[2]Berkhout F.Technology regimes,path dependency and the environment.Global Environment Change, 2001,5):1-4.
[3]张建平.气候变化谈判框架下的国际技术转让机制研究.国际贸易,2010,5):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