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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素红在《中国特殊教育》2011年第2期上介绍了美国个别化教育计划立法的演进与发展。文章提到,30多年来,美国个别化教育计划(IEP)的立法演进和IEP的发展情况说明,IEP的地位和作用已经在发生变化。《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1975)把IEP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美国把特殊教育定义为“特别设计的教学”。恰当的教育就是能够满足特殊儿童的个别需要的教育,就是必须有IEP的教育。IEP作为特殊设计的教学方案,其使命是在评估儿童个别需要的基础上,设计特别的教学目标,计划需提供的特殊教育服务及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