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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翼飞
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
简历:
1985年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
1998年为中央政治局领导同志作法制度讲座;
2000年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作法制讲座;
2002年受聘担任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成立的“四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专家。
先后出版个人学术专著和合作学术著作23部,参加10多部法律的立法调研起草活动。
社会兼职:
国家司法部、国家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计生委、国土资源部法律专家;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土地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顾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教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简历:
1988年9月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先后于1992年、1995年、1998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硕士学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曾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作短期访问研究,研究领域是宪法、行政法原理和行政诉讼制度,参加“依法治国”局部实践调查研究、《行政组织法》研究,主持“准政府组织”研究课题,出版三部著作,在法学核心刊物发表文章数十篇。
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简历:
1979至1983年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
1983至1985年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法专业研究生;
1985至1994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并任教研室主任;
1994至今高朋律师事务所(2004年底,高朋律师事务所与天达律师事务所合并为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社会兼职:
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理事,九洲知识产权鉴定中心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血液净化管理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已经发表出版著作包括《民法教程》(参与编著)、《论企业租赁的问题》、《互联网出版的法律问题》等。
业务专长:
公司法律业务,公司重组、并购、破产及改制,民商法及合同法,成长企业的风险融资,IPO,产权界定及产权保护,文化传媒(含因特网)产业的策划及法律设计,电子商务所涉的法律事务。
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简历:
1981年至1983年在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任审判员;
1984年至1988年任湖南省吉首市司法局副局长。吉首市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主任;
1989年至1991年任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员;
1991年至1994年任湖南省吉首大学讲师;
1994年10月加盟合伙制的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
业务举要:
曾担任法律顾问的客户有: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核电合营公司、广州珠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云维股份、求是杂志社、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北京市医药集团、中外名人文化研究会、北京同道文化发展公司、北京强视文化发展公司、北京妆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集团、北京创智科技公司、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政府、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等二十余家,同时担任广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承办了北海银河科技、浏阳花炮、华源制药等上市及再融资的专项法律事务。
承办了双鹤药业、西单商场、航天长锋等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法律事务。
还主办和参与了建行北京市分行下属的支行、长沙商业银行、交通银行长沙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拆借、存单、票据、国际结算等的法律事务及纠纷处理。为大型电视连续剧《雍正王朝》、《走向共和》剧组提供法律服务。
法学硕士,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简历:
1992年至1995年在在公安部邢事侦查局工作,任主任科员;
1995年至2002年在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工作,任副处长、处长;
2002年至2003年在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工作,任处长;
现为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曾办理南德集团诈骗案、辽国发案、琼民源案、亿安科技案、银广夏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案等大案的侦查工作。
擅长刑事案件、资本市场的法律业务。
已经发表出版著作包括《经济犯罪侦查》、《金融犯罪侦查》(参与编著)等。
主要法律顾问客户有:中国烟草科技公司、光大银行、亚洲证券、南方证券、北方证券、华通科技、上海宝源投资公司、上海中广基础设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普陀山佛教协会等。
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
简历:
1985年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
1998年为中央政治局领导同志作法制度讲座;
2000年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作法制讲座;
2002年受聘担任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成立的“四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专家。
先后出版个人学术专著和合作学术著作23部,参加10多部法律的立法调研起草活动。
社会兼职:
国家司法部、国家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计生委、国土资源部法律专家;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土地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顾问;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教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简历:
1988年9月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先后于1992年、1995年、1998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硕士学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曾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作短期访问研究,研究领域是宪法、行政法原理和行政诉讼制度,参加“依法治国”局部实践调查研究、《行政组织法》研究,主持“准政府组织”研究课题,出版三部著作,在法学核心刊物发表文章数十篇。
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简历:
1979至1983年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
1983至1985年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法专业研究生;
1985至1994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并任教研室主任;
1994至今高朋律师事务所(2004年底,高朋律师事务所与天达律师事务所合并为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社会兼职:
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航空法研究会理事,九洲知识产权鉴定中心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血液净化管理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已经发表出版著作包括《民法教程》(参与编著)、《论企业租赁的问题》、《互联网出版的法律问题》等。
业务专长:
公司法律业务,公司重组、并购、破产及改制,民商法及合同法,成长企业的风险融资,IPO,产权界定及产权保护,文化传媒(含因特网)产业的策划及法律设计,电子商务所涉的法律事务。
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简历:
1981年至1983年在湖南省龙山县人民法院任审判员;
1984年至1988年任湖南省吉首市司法局副局长。吉首市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主任;
1989年至1991年任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员;
1991年至1994年任湖南省吉首大学讲师;
1994年10月加盟合伙制的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
业务举要:
曾担任法律顾问的客户有: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核电合营公司、广州珠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云维股份、求是杂志社、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北京市医药集团、中外名人文化研究会、北京同道文化发展公司、北京强视文化发展公司、北京妆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集团、北京创智科技公司、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政府、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等二十余家,同时担任广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承办了北海银河科技、浏阳花炮、华源制药等上市及再融资的专项法律事务。
承办了双鹤药业、西单商场、航天长锋等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法律事务。
还主办和参与了建行北京市分行下属的支行、长沙商业银行、交通银行长沙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拆借、存单、票据、国际结算等的法律事务及纠纷处理。为大型电视连续剧《雍正王朝》、《走向共和》剧组提供法律服务。
法学硕士,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简历:
1992年至1995年在在公安部邢事侦查局工作,任主任科员;
1995年至2002年在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工作,任副处长、处长;
2002年至2003年在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工作,任处长;
现为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曾办理南德集团诈骗案、辽国发案、琼民源案、亿安科技案、银广夏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案等大案的侦查工作。
擅长刑事案件、资本市场的法律业务。
已经发表出版著作包括《经济犯罪侦查》、《金融犯罪侦查》(参与编著)等。
主要法律顾问客户有:中国烟草科技公司、光大银行、亚洲证券、南方证券、北方证券、华通科技、上海宝源投资公司、上海中广基础设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普陀山佛教协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