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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14.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0)04 — 0164 — 0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主成部分。因此,在新的形势下,搞好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有基本的统计内容,但分散于各个部门、系统之间,因此统计指标缺乏系统化,条理化。我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时间不长,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在统计方法、过程和结果等方面还有待完善。就目前来看,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统计基础不牢。近几年来,非公有制经济虽然得到长足的发展,但其管理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给非公有制经济统计造成很大困难。一是大多数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都是小型的私营企业,还谈不上正规化管理,基本上是老板心中一本帐,没有专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没有统计记录,或者是不全面的零星资料,无法满足日常统计调查的需要;二是经营环境制约了业主的统计意识,虽然说如实申报统计数据是每个企业、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但他们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对申报统计数据顾虑重重,甚至是不愿配合,抵触情绪较大。有的企业为逃避各种税费,连相关的证照都不办理,查找起来非常困难;三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机构、场地、人员变化快,统计跟踪调查难度大;四是企业管理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他们对统计指标理解不透,对统计方法掌握不够全面,对统计参与企业管理的作用认识不清。
2.统计数据质量不高。非公有制经济涉及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其统计范围涵盖了除农户生产经营活动外的所有个体私营单位的经济活动。多数经营者对统计工作不重视,统计法律意识不强以及“功利”意识的驱使,致使有些单位的统计数据严重失真,影响了统计调查数据的质量。如果这样的现象不能加以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各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就难以得到保证。
3.总体单位不够准确。一是有些个体户的流动性强、变更快,停业后又不及时注销,如交通运输行业、流动商贩等,致使实际经营的个体户与登记注册的个体户出入较大,单位总量很难准确把握;二是部门登记信息不能实现有效共享,直接表现为各部门登记信息混乱、标准不统一、数据查询处理系统不规范、统计分组不一致,给统计信息采集带来诸多不便。工商部门的登记注册类型不是严格按照实际确定,根据其注册,那些“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等很难判断其是公有还是非公有,重复注册、变幻无常的现象也屡屡发生;财政、税务部门的税收数据虽比较详细,但没有采用按行业与按经济属性复合分组的办法进行分组,要确定非公有成份,需要人工分摊数据;质监、民政,编委等部门登记滞后性更大。这样就使得非公有制经济总体单位长期以来是一个模棱两可的数字。
4.法律约束不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行为的影响或干预能力日益弱化,更多地表现为给企业经营提供服务,就不象过去对待国有企业那样可以采取强硬的行政手段等加以约束。因此,作为一种纯义务性质的统计调查,企业、个人等在履行统计义务的过程中统计法制意识淡薄,拒报、瞒报现象时有发生。对其统计执法也存在入门难、见人难、查帐难等现象,执法检查的现实意义大打折扣。
二、搞好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的对策建议
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是一项综合的统计工作,就象GDP核算一样涵盖了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必须着眼于整个统计工作来加以综合地分析考虑,从宏观的角度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来切实规范企业的行为,夯实企业的统计基础,并调整部门间的统计行为。针对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1.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
第一,企业必须有健全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及财务报表,且能同时满足相关部门的需要,财务报表能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再布置统计报表,并且根据会计决算的实际期效,统一上报时间,以减轻企业的劳动负担,增强企业积极配合统计的意愿,这样也避免了在财务决算之前瞎估乱报的现象;第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会计、统计为一个综合部门,共同承担会计、统计任务,解决基层企业力量配置及劳务成本的问题。但无论人员如何配置,必须保证提供准确可靠的原始数据,做到不迟报、不漏报,确保源头数据的真实性,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的数据质量。
2.整合统计资源,实现部门信息的有效共享
要通过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促进部门间的分工合作,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一是统一制定、发布、执行国家标准,如机构代码、地址代码、行业代码、注册类型代码等代码的编制与运用,端正态度,严谨从事;二是统一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及科学的复合分组体系,综合研究各部门的数据处理系统,探索一条可以互相转换、互相利用信息资源的有效途径,以增强信息共享的可行性。由于政府部门较多,所需信息各有千秋,因而指标设计必须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三是建立一个能够相互提供信息资源的网络平台,各个部门通过这个平台能够很方便地调用所需要的信息,减少在部门之间跑来跑去的频率,提高工作效率。
3.破除陈规,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评估制度
如果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要真正地走上正轨,则必须要从过去的模式中走出来,要超越历史数据开展新的统计调查,改变过去那种“关门论数、用老数验新数”做法,在新的统计调查项目中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数据的评估论证以现场监督、抽查为主,辅之以同期的关联指标的趋势分析。如此,则统计数据质量可求。
4.依法行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统计法律法规能够有效贯彻执行,对非公有制经济开展法制教育十分必要。一是继续完善统计立法,确保法制的严肃性。统计立法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广泛的适用性,不仅能够约束企业法人、自然法人,更要约束政府及其各部门。二是开展普法教育,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大力宣传统计法,使每一个劳动者、管理者都知法、懂法、守法,共同维护统计法律的尊严。三是端正部门行为,在实施统计调查的过程中,应以企业、个人利益为本,以提供优质服务为重,诚实守信,态度可亲,严格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消除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的思想顾虑,以德政赢得调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四是严格统计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严格执法,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工作秩序才会真正得到保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主成部分。因此,在新的形势下,搞好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有基本的统计内容,但分散于各个部门、系统之间,因此统计指标缺乏系统化,条理化。我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时间不长,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在统计方法、过程和结果等方面还有待完善。就目前来看,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统计基础不牢。近几年来,非公有制经济虽然得到长足的发展,但其管理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给非公有制经济统计造成很大困难。一是大多数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都是小型的私营企业,还谈不上正规化管理,基本上是老板心中一本帐,没有专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没有统计记录,或者是不全面的零星资料,无法满足日常统计调查的需要;二是经营环境制约了业主的统计意识,虽然说如实申报统计数据是每个企业、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但他们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对申报统计数据顾虑重重,甚至是不愿配合,抵触情绪较大。有的企业为逃避各种税费,连相关的证照都不办理,查找起来非常困难;三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机构、场地、人员变化快,统计跟踪调查难度大;四是企业管理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他们对统计指标理解不透,对统计方法掌握不够全面,对统计参与企业管理的作用认识不清。
2.统计数据质量不高。非公有制经济涉及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其统计范围涵盖了除农户生产经营活动外的所有个体私营单位的经济活动。多数经营者对统计工作不重视,统计法律意识不强以及“功利”意识的驱使,致使有些单位的统计数据严重失真,影响了统计调查数据的质量。如果这样的现象不能加以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各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就难以得到保证。
3.总体单位不够准确。一是有些个体户的流动性强、变更快,停业后又不及时注销,如交通运输行业、流动商贩等,致使实际经营的个体户与登记注册的个体户出入较大,单位总量很难准确把握;二是部门登记信息不能实现有效共享,直接表现为各部门登记信息混乱、标准不统一、数据查询处理系统不规范、统计分组不一致,给统计信息采集带来诸多不便。工商部门的登记注册类型不是严格按照实际确定,根据其注册,那些“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等很难判断其是公有还是非公有,重复注册、变幻无常的现象也屡屡发生;财政、税务部门的税收数据虽比较详细,但没有采用按行业与按经济属性复合分组的办法进行分组,要确定非公有成份,需要人工分摊数据;质监、民政,编委等部门登记滞后性更大。这样就使得非公有制经济总体单位长期以来是一个模棱两可的数字。
4.法律约束不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行为的影响或干预能力日益弱化,更多地表现为给企业经营提供服务,就不象过去对待国有企业那样可以采取强硬的行政手段等加以约束。因此,作为一种纯义务性质的统计调查,企业、个人等在履行统计义务的过程中统计法制意识淡薄,拒报、瞒报现象时有发生。对其统计执法也存在入门难、见人难、查帐难等现象,执法检查的现实意义大打折扣。
二、搞好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的对策建议
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是一项综合的统计工作,就象GDP核算一样涵盖了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必须着眼于整个统计工作来加以综合地分析考虑,从宏观的角度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来切实规范企业的行为,夯实企业的统计基础,并调整部门间的统计行为。针对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1.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
第一,企业必须有健全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及财务报表,且能同时满足相关部门的需要,财务报表能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再布置统计报表,并且根据会计决算的实际期效,统一上报时间,以减轻企业的劳动负担,增强企业积极配合统计的意愿,这样也避免了在财务决算之前瞎估乱报的现象;第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会计、统计为一个综合部门,共同承担会计、统计任务,解决基层企业力量配置及劳务成本的问题。但无论人员如何配置,必须保证提供准确可靠的原始数据,做到不迟报、不漏报,确保源头数据的真实性,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的数据质量。
2.整合统计资源,实现部门信息的有效共享
要通过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促进部门间的分工合作,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一是统一制定、发布、执行国家标准,如机构代码、地址代码、行业代码、注册类型代码等代码的编制与运用,端正态度,严谨从事;二是统一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及科学的复合分组体系,综合研究各部门的数据处理系统,探索一条可以互相转换、互相利用信息资源的有效途径,以增强信息共享的可行性。由于政府部门较多,所需信息各有千秋,因而指标设计必须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三是建立一个能够相互提供信息资源的网络平台,各个部门通过这个平台能够很方便地调用所需要的信息,减少在部门之间跑来跑去的频率,提高工作效率。
3.破除陈规,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评估制度
如果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要真正地走上正轨,则必须要从过去的模式中走出来,要超越历史数据开展新的统计调查,改变过去那种“关门论数、用老数验新数”做法,在新的统计调查项目中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数据的评估论证以现场监督、抽查为主,辅之以同期的关联指标的趋势分析。如此,则统计数据质量可求。
4.依法行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统计法律法规能够有效贯彻执行,对非公有制经济开展法制教育十分必要。一是继续完善统计立法,确保法制的严肃性。统计立法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广泛的适用性,不仅能够约束企业法人、自然法人,更要约束政府及其各部门。二是开展普法教育,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大力宣传统计法,使每一个劳动者、管理者都知法、懂法、守法,共同维护统计法律的尊严。三是端正部门行为,在实施统计调查的过程中,应以企业、个人利益为本,以提供优质服务为重,诚实守信,态度可亲,严格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消除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的思想顾虑,以德政赢得调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四是严格统计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严格执法,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工作秩序才会真正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