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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分析孕产妇死亡医疗纠纷案的法医病理因素。方法选取我中心2000年至2013年10多年间医疗纠纷的孕产妇死亡法医病理尸检案例进行回顾分析。结果在24例孕产妇中,在市级医院分娩死亡的孕产妇有2例,在县级、乡镇医院分娩死亡的孕产妇有17例,在家中分娩死亡的孕产妇有5例;临床诊断结果与病理诊断结果相一致的有9例,不一致的有15例、误诊率为62.5%。结论通过法医病理鉴定查明死亡原因,明确医疗纠纷的原因,已成为目前解决孕产妇死亡医疗纠纷的重要手段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