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部署,我部已发布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现就相关兽药产品质量标准修订和批准文号变更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