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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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初的一个小台风至今仍令我刮目相看,它無意逞强,只是摇荡着树梢挟雨而至,慢慢地来,又慢慢地走,眷恋复眷恋,仿佛演绎着人间的情深义重。连续几天的阴雨却将我困在家里,这天我从稿纸上停笔,望着窗外灰蒙不见底的天空,除了时间,无法感觉一切都是倏忽而逝。这时已是中午一点多钟,写作时憋着的一股气外泄了,我立时感到饥饿难耐。为图省事,我拿起手机点了一份外卖。点完后我才想到,这样雨脚不绝的天气,会有人送一份只挣几块钱的“外卖”吗?台风天气容易将人的生活打乱,只是人们习以为常,早已没有易怒到对天怨言。
  窗外是湿漉漉的雨丝,室内是无处不在的湿漉漉的时间,这样的情景容易使人陷入人生意义难明的境地。饥肠难平使我瘫软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鄙夷边饶有兴味地看一群当红男女在电视屏幕上你追我赶,手舞足蹈,矫情而做作地表演真人秀。说实话,我很欣赏他们在影视剧里拿捏到位、惟妙惟肖的表演,但是在真人秀里,他们该停不停、该走还走,装出喜怒无常,他们却不能坦荡地演好自己。其实这应该见怪不怪了,世上太多人演戏很逼真,做回自己总是勉为其难。不知过了多久,响起了敲门声,我打开门一看,我的外卖到了。送货者是一个肤色黝黑的年轻人,他穿着湿淋淋的雨衣,一绺湿头发斜贴在前额,圆脸上有一双目光飘忽的眼睛。我接过快餐的瞬间,边说谢谢边顺手塞给他二十元,算是给他冒雨而来的奖赏。他看了看我,迟疑了一下,便将钱接住,说了声谢谢立马转身下楼。那匆匆的神情,仿佛担心我会反悔而将钱追回。
  这天周末我很晚才起床,以为这是可以闲散的一天,时间就失去了应有的份量。手机上的闹钟响了一遍,我曾在睡意朦胧中伸手关掉,然后翻身重返梦乡。昨夜我与几个朋友去了久违的酒吧,他们兴奋得又喝又喊,释放着久蓄的热情。尤其是同来的两个女孩,醉醺醺之中衣衫不整,与旁人勾肩搭背,完全是本色出演夜生活的活色生香,一改往日端庄优雅、举止矜持的白领形象。我陪着他们玩到深宵,渐渐发觉在那样的场景中,我自己的许多言行已无法融入他们的作派,至今我仍在想,以后我是否应该多麻醉自己,对生活摆出一副狂欢的样子。
  即便这天起床很晚,我仍感觉睡眠不足,脑袋里昏昏然化不开。当我拖着慵懒的身子进入盥洗间,一会就响起了敲门声。我赶紧抹掉嘴角的牙膏泡沫去开门,原来是他——前几天给我送外卖的年轻人,他眨巴着眼睛,一副公事公办的面容,手里提着一只不大的菠萝蜜。我一怔,努力回忆并确定,这几天来我自己并没有网购菠萝蜜。见我疑惑,他的脸倒是先涨红了,忙说这是送我的,这是他自己家树上自然熟的果实,味道独特,就是品种不够好,没长那么大。
  他那海南腔普通话就像随身的标识,听起来亲切,但是拗口,仿佛每一个字都在嘴里拐一个弯才被释放出来。我愣怔了一下,接过他手里的菠萝蜜,请他进屋坐坐。他马上摇头,说还有外卖要送,做他这行就是多送多得。我让他等等,然后马上返回房间取出五十元,递出时他却摆手不接受,说上次我额外给他二十元,今天就送一只菠萝蜜略表心意。说罢他的圆脸更红了,这大概是他第一次带着仪式感给人送东西吧。
  无疑,这是一个懂得知恩图报的年轻人,看着他朴实的面容,最后我能做的就是嘱他留下我的手机号码,如有事需要我帮忙,我会尽力而为。或许唯有这样,我才能安心接纳这只从遥远的乡下辗转而来的果实。其实我又能帮他什么呢?更多的是一种惯性的客套罢了。
  我得承认,繁杂的生活使我忙碌,总感觉正在经历一场旷日持久的奔波。林林总总的无效外交,毫无止境的无聊话题,往往使我身不由己。我试图去伪存真,见机行事,结果往往收效甚微。这天一个电话打进来,自报家门说是谁谁,我竟一时想不起来,这也难怪,潜意识里我极不愿意被这类不相识的电话打扰。彼此不得要领地聊了几句,见我还弄不明白他的身份,他不得不重提曾送给我一只菠萝蜜。我一下子记起来了,这已是半年前的事,我迟疑了一下,客套地问找我是否有什么事。
  电话那头倒也心直口快,口气还非常焦急,说他的父亲刚检查出严重的肺病,要在省人民医院住院,但现在住院部的床位很紧张,问我能否帮忙让他父亲住进病房。
  其实我完全可以拒绝他,但一想到救病如救火,他在海口可能举目无亲,我就答应了帮忙。挂断电话后我却犯难了,一时竟想不出在省医院里有可以帮忙的朋友。倒是认识里面两个护士,只是她俩位低人微,应该说不上话。我迅速扩大人脉搜索,竟想起与我交情不咸不淡的省卫生厅的一位处长。这时我又陷入难境,为一个半生不熟的人,这样做肯定得不偿失,但如果我此时假意回复办不了,似乎又跟我的做人原则相悖。最终,我还是通过那位处长帮了他,但我心里竟没有一点助人为乐的感觉。我不否认,面对顽固而势利的生存法则,我自己同样无法免俗。
  大约是半个月后吧,他父亲痊愈出院,他兴冲冲地给我打电话,说有一袋家里种出来的稻米要给我送来,百分之百的绿色食品。我连忙婉拒,现在我对朋友都是做减法,当然不想与他在不节制的一来一往中加深情谊。我明显感觉到他在电话那头的失落,当他提出要请我吃晚饭时,我没有犹豫就答应了。
  按我的提议,我们约定在文明东路一家价格实惠的海南饭店。我带来了某个饭局喝剩的半瓶白酒,我想,与他一起吃饭没必要那么庄重,更不需要那些饭局上的假模假式。
  尽管这样,一开始他还是有些拘谨地坐在我的对面,尽量少夹菜而多听我说话。他不大的眼睛一眨一眨的,我看到了里面的纯朴和感激。我努力劝他多喝酒,因为酒是壮胆良药,况且这是他极少有机会喝到的名贵酒。不知是他不想拂我的意,还是他真的有酒量,在我的劝导下他竟一杯一杯往肚子里灌,也没怎么顾及下酒菜。不一会他的面孔开始涨红,眉心和额头都沁出细密的汗珠。他的话渐渐多了起来,还不时打出霸气的手势,说自己若不是读了技校,可能早就进监狱了——小时候他很顽皮,经常聚众打架,还三天两头去附近的村庄偷东西。决不在自己村子里偷,也算盗亦有道。我发觉他刻意对这句话加重语气,重申了他的处世原则。又仰脖喝下一杯酒之后,他的言辞更加坦荡,说后来连他自己都想不到,人生的剧情反转,在技校他就彻底变好了,父亲当然很高兴,也很夸张,常在人前竖拇指夸自己的儿子,预测出身绿林又能痛改前非的儿子一定大有前途。   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咧嘴笑了起來,说父亲可能古装影视剧看多了,对“绿林”这个词一知半解,竟骄傲地套到儿子身上。
  我忍不住也笑了起来,将一块鸡肉夹到他的碗里,劝他多吃菜,别嘴上说痛快了却亏待了肚子。他似乎憋了太久,此情此景有很多话要说。他如此仓促地不将我当外人,可能是为了套近与我的关系,也可能是他太年轻,城府不深。他又仰脖喝干了一杯酒,接着说,技校毕业后,他在一家星级酒店当服务生,有一天同村的一个童年同伴陪着他老板来店里吃饭,同伴却偷偷对他使眼色,装作跟他不相识。他心领神会,却极大地伤害了他的自尊,使他一夜未眠。
  我伸手斟满了他的酒杯,又举杯与他碰了一下,我只抿了一小口,任酒香留在唇齿间。看着他目光低垂,满怀委屈的样子,我忙安慰他,富贵轮流转,当今社会的轮换难测,说不定哪天你时来运转,立马就能改头换面。
  我知道这些是大道理,也是实实在在的套话,尽管他听得连连点头。我话锋一转,说农村里有土地,你完全可以学些技术,回农村搞副业。还不等我说完,他便连连摆手,回答说回农村是不可能了,父母都以他能在城市谋生为荣,况且他喜欢城里的高楼大厦,喜欢衣衫整洁的人群和宽敞的街道,还有夜里满街灯火亮晶晶,所有这些农村现在没有,以后也难有。
  我沉默了,他也沉默了。他的表情中有种坚硬的东西,似警惕的信号,仿佛随时迎候我不合时宜的说教。我将一盘几乎没动过筷的鸡肉默默地移到他的面前,或许他已经一吐为快,或许他为了躲避什么,这时却埋头吃得津津有味。看着他起劲地吃东西时,油腻的圆脸一副不管不顾的样子,我心里想,他在城里的谋生之路,堪比任何一条曲折的山路。只是人各有命,就连脚下的路都是命里带来的。
  我又将两只酒杯倒满,然后举杯,在他重新变得羞怯的目光下,与他干杯。这一回,我祝愿他在以后的日子里,少些坎坷,多些顺心顺意。虽然我明白,一张随时可以淹没于人群的面孔,正经历着焦虑、卑微和挣扎,所以迈出的每一步才注定无比艰辛,顾此失彼,才顺应了城市习惯将一部分人隔阂对待的嗜好。
  昨天上午,都市报的一则报道吸引了我:一个外卖小哥,为夺下一个毒幻者追砍自己妻子的刀,搏斗中英勇负伤。配图是一个年轻人左手缠着绷带,微蹙双眉面无表情的相片。我觉得相片上的面孔好眼熟,再仔细辨认,原来是他——给我送过外卖和菠萝蜜的年轻人。
  下午我去医院看他,只见他情绪低落,伤筋动骨一百天,他忧心受伤的手臂将耽误自己几个月的工作。我忙安慰他,说可以帮助他申报见义勇为奖励,奖金可以补贴他的生活。他半信半疑地瞪大眼睛,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这时他的母亲提着开水壶走了进来,即便我在场,仍是旁若无人地指责:这孩子,劣性不改,进城市了仍是喜欢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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