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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存在着所有权性质不明、主体虚位的弊端。现实中因土地问题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却愈演愈烈,因农村土地问题时而引发系列流血事件,掀起社会各界对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的关注热潮。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也透露出土地改革的信息,明确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本文将围绕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进行探究并试图找到矛盾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