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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2008]51号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6月4日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