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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系统论原理,检视了上提一级改革的设计理念,分析了改革的基本原因,指出:由于从制度到实践存在的缺乏有效约束的刑事侦查体制及短绌的取证手段、诉讼证明中潜存的“口供中心主义”以及监督不足的逮捕羁押.催生了检察系统内部的这一改革,虽然规范了侦查程序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监督实效,但其实践效果将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