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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本中央与地方财政关于事权与财权的划分问题一直备受瞩目,尤其是在我国财政收入有了巨大提高之后,本文通过介绍日本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分析当前日本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财权划分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进而对我国如何进行中央与地方进行事权与财权的划分提出建议。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财权;转移支付
一、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
日本的财政体制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与国民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共事业,但是二者在税出和税入方面有着明显的分工。日本财政的特点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中央占据主导地位,掌握大部分权利指导并监督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拥有独立经济主体的地位和职权。中央与地方财政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事权和财权两方面:第一,事权的划分。事权的划分主要体现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负担建设对象的不同,地方政府需服务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而中央政府只负责大的方面。明显地,地方政府需要做的工作要比中央政府琐碎繁多,事权相对较大。第二,财权的划分。财权主要体现在税收方面,中央政府主要征收国税,地方政府征收地方税,由于征收税源的不同结果导致日本的国税税收远远高于地方税收入,地方政府财权相对较小。虽然中央政府又以地方交付税等形式向地方进行了转移支付,弥补地方财源的同时又带来了诸多问题。
二、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问题
1、地方事权大财权小,严重影响地方的经济独立性。
由于地方政府自身税收有限,筹措区域开发资金发行大量地方债,在振兴地方经济的同时大量的地方债越滚越多,需要大量的资金填补,也成为了地方财政的沉重负担。即使有中央的拨款,但是仍无法弥补建设资金的需要以及庞大的地方债的空缺,致使地方财政赤字持续加剧。地方事权大财权小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地方的经济独立性。
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负面效应。
中央主要以地方交付税和国库支出金的形式向地方进行转移支付,这虽然有利于平衡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也强化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但是也给地方带来了许多负面现象。一是中央的转移支付削弱了地方政府为增加税收积极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中央的转移支付作为地方政府的后备,严重影响地方政府开发新的税源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区域经济的创新和发展效率。二是中央的转移支付养成了地方政府的惰性,一些地方政府仅依附于这部分资金,致使地方经济毫无生气。
三、日本中央与地方财政改革建议
我国的财政体制经历了三次改革之后,自1994年开始实行中央集权与分税制相结合的财政体制,但是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弊端。我国的财政税收主要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近几年由于经济迅速发展也带来了税收收入的增加,尤其是2012年税收总额突破十万亿,从财政部2013年1月22日年发布的数据可以看到,2012年1至12月累计,我国公共财政收入117210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中央财政收入56133亿元,比上年增长94%;地方财政收入(本级)61077亿元,比上年增长162%。在支出方面也是不断增加,中央财政支出64148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8765亿元,比上年增加2251亿元,增长136%;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5383亿元,比上年增加5462亿元,增长137%。地方财政用地方本级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等安排的支出106947亿元,比上年增加14214亿元,增长153%。由此可见,我国的财政状况还是不错的,但是财政税收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还要加以考量。就此情况在对日本的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分析中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1、强化地方交付税和国库支出金等转移支付的作用
日本中央集權地方分权的财政体制决定了地方事权大财权小,地方交付税和国库支出金的转移支付是为缓和这一弊端,一方面为避免转移支付的不足致使落后地区经费不足,从而呈现区域发展不平衡,拉大贫富差距;一方面又要防止地方财政对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过于依赖,形成坐吃等的局面,进而影响经济的发展。
2、缩小国债的发行规模。
日本的国债发行数量是发达国家中最多的,为避免重蹈欧债危机覆辙,日本政府必须考虑缩小国债的发行规模。如果国债规模持续增大,高额的利息负担将使财政状况更加不堪,稍有不慎就会酿成财政危机,导致经济更加萧条。虽然人为的通货膨胀可以减轻国债的负担,对解决财政赤字非常有效,但是这一方法的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也很高,最重要的是降低政府的信誉,影响人们对政府的信心。
3、创新税源
创新税源的最终目的还是增加税收,虽然日本政府已经提高了消费税,但是对于庞大的财政赤字来说不过尔尔,所以开发新的可持续的税源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对于开发项目投资应进行客观实际的评估,不应只注重眼前带来的利益,而且强调其可持续可循环发展,这样不仅可以是税收可持续,也会提高经济的效益。
四、对我国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启示
1、严格界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
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应该相互平衡,使其在拥有一定事权的基础上相应的可以行使一定的财权。且财政支出的划分应以事权的划分为基础,使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从日本的经验看,事权划分是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所以我国应在保持中央相对优势的前提下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源。财源划分的重点是划分税源,合理的税源划分既能鼓舞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又能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所以说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关键在于事权与财权的合理划分。
2、合理增加中央财政收入
从税种方面看,我国分为四大类仅有28个税种,远远少于日本的税种,从而税收收入上升的空间非常大。合理的增设税收,增加中央财政收入,一方面可以满足中央自身的需要以及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从日本的经验来看,中央财政收入一般占到总收入的百分之六七十,这样对于不论是地方调节分配的需要还是宏观经济的需要都是非常有利的。
3、适当控制转移支付的数量规模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的数量规模由二者的事权责任范围、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可行的补助标准等因素来加以控制,应保持在一个适度的水平上。在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进行转移支付时,从日本的经验看,我们既要考虑地方申请补助项目和数额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又要考虑中央政府对其支出的承受力,从而使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平衡发展。(作者单位: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王朝才.日本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及其借鉴意义[J].广东商学院学报,2005,5.
[2]陈硕峰,吕晓聪.浅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8,1.
[3]张季风.挣脱萧条:1990-2006年的日本经济[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4.
[4]孙执中.战后日本丛书之五——战后日本财政[M].航空工业出版社,1988,12.
[5]日本交通省.2012年日本地方财政白皮书[R].総务省,2012.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财权;转移支付
一、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
日本的财政体制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与国民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共事业,但是二者在税出和税入方面有着明显的分工。日本财政的特点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中央占据主导地位,掌握大部分权利指导并监督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拥有独立经济主体的地位和职权。中央与地方财政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事权和财权两方面:第一,事权的划分。事权的划分主要体现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负担建设对象的不同,地方政府需服务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而中央政府只负责大的方面。明显地,地方政府需要做的工作要比中央政府琐碎繁多,事权相对较大。第二,财权的划分。财权主要体现在税收方面,中央政府主要征收国税,地方政府征收地方税,由于征收税源的不同结果导致日本的国税税收远远高于地方税收入,地方政府财权相对较小。虽然中央政府又以地方交付税等形式向地方进行了转移支付,弥补地方财源的同时又带来了诸多问题。
二、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问题
1、地方事权大财权小,严重影响地方的经济独立性。
由于地方政府自身税收有限,筹措区域开发资金发行大量地方债,在振兴地方经济的同时大量的地方债越滚越多,需要大量的资金填补,也成为了地方财政的沉重负担。即使有中央的拨款,但是仍无法弥补建设资金的需要以及庞大的地方债的空缺,致使地方财政赤字持续加剧。地方事权大财权小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地方的经济独立性。
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负面效应。
中央主要以地方交付税和国库支出金的形式向地方进行转移支付,这虽然有利于平衡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也强化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但是也给地方带来了许多负面现象。一是中央的转移支付削弱了地方政府为增加税收积极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中央的转移支付作为地方政府的后备,严重影响地方政府开发新的税源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区域经济的创新和发展效率。二是中央的转移支付养成了地方政府的惰性,一些地方政府仅依附于这部分资金,致使地方经济毫无生气。
三、日本中央与地方财政改革建议
我国的财政体制经历了三次改革之后,自1994年开始实行中央集权与分税制相结合的财政体制,但是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弊端。我国的财政税收主要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近几年由于经济迅速发展也带来了税收收入的增加,尤其是2012年税收总额突破十万亿,从财政部2013年1月22日年发布的数据可以看到,2012年1至12月累计,我国公共财政收入117210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中央财政收入56133亿元,比上年增长94%;地方财政收入(本级)61077亿元,比上年增长162%。在支出方面也是不断增加,中央财政支出64148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8765亿元,比上年增加2251亿元,增长136%;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5383亿元,比上年增加5462亿元,增长137%。地方财政用地方本级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等安排的支出106947亿元,比上年增加14214亿元,增长153%。由此可见,我国的财政状况还是不错的,但是财政税收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还要加以考量。就此情况在对日本的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分析中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1、强化地方交付税和国库支出金等转移支付的作用
日本中央集權地方分权的财政体制决定了地方事权大财权小,地方交付税和国库支出金的转移支付是为缓和这一弊端,一方面为避免转移支付的不足致使落后地区经费不足,从而呈现区域发展不平衡,拉大贫富差距;一方面又要防止地方财政对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过于依赖,形成坐吃等的局面,进而影响经济的发展。
2、缩小国债的发行规模。
日本的国债发行数量是发达国家中最多的,为避免重蹈欧债危机覆辙,日本政府必须考虑缩小国债的发行规模。如果国债规模持续增大,高额的利息负担将使财政状况更加不堪,稍有不慎就会酿成财政危机,导致经济更加萧条。虽然人为的通货膨胀可以减轻国债的负担,对解决财政赤字非常有效,但是这一方法的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也很高,最重要的是降低政府的信誉,影响人们对政府的信心。
3、创新税源
创新税源的最终目的还是增加税收,虽然日本政府已经提高了消费税,但是对于庞大的财政赤字来说不过尔尔,所以开发新的可持续的税源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对于开发项目投资应进行客观实际的评估,不应只注重眼前带来的利益,而且强调其可持续可循环发展,这样不仅可以是税收可持续,也会提高经济的效益。
四、对我国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启示
1、严格界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
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应该相互平衡,使其在拥有一定事权的基础上相应的可以行使一定的财权。且财政支出的划分应以事权的划分为基础,使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从日本的经验看,事权划分是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所以我国应在保持中央相对优势的前提下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源。财源划分的重点是划分税源,合理的税源划分既能鼓舞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又能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所以说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关键在于事权与财权的合理划分。
2、合理增加中央财政收入
从税种方面看,我国分为四大类仅有28个税种,远远少于日本的税种,从而税收收入上升的空间非常大。合理的增设税收,增加中央财政收入,一方面可以满足中央自身的需要以及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从日本的经验来看,中央财政收入一般占到总收入的百分之六七十,这样对于不论是地方调节分配的需要还是宏观经济的需要都是非常有利的。
3、适当控制转移支付的数量规模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的数量规模由二者的事权责任范围、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可行的补助标准等因素来加以控制,应保持在一个适度的水平上。在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进行转移支付时,从日本的经验看,我们既要考虑地方申请补助项目和数额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又要考虑中央政府对其支出的承受力,从而使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平衡发展。(作者单位: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王朝才.日本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及其借鉴意义[J].广东商学院学报,2005,5.
[2]陈硕峰,吕晓聪.浅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8,1.
[3]张季风.挣脱萧条:1990-2006年的日本经济[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4.
[4]孙执中.战后日本丛书之五——战后日本财政[M].航空工业出版社,1988,12.
[5]日本交通省.2012年日本地方财政白皮书[R].総务省,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