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职务犯罪初查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初查的制度建设相对于初查实践活动严重滞后,如在初查的法律地位、初查的程序制度、配套制度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造成缺陷的深层次原因是没有全面贯彻法治理念、程序正当理念和制度功能理念。因此,完善初查制度必须重构初查制度理念、赋予初查以合法地位、建立初查程序制度、完善配套运行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