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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保护有公法的保护与私法的保护之分,本文以私法的保护为主线,将物权的保护方式分为物权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并且分别论述了这三者与时效的关系.详细分析了自2007年《物权法》颁布施行以来,物权请求权之诉讼时效适用问题一直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颇多争议.基于物权请求权本身的特殊属性,以及时效制度设计的价值追求,对于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适用应针对于不同的请求权予以不同的适用方法.物权保护的其他方式也稍加分析并论证了与时效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