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腐≠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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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曝光的一系列贪污腐败案,让人生恶痛绝,“仇腐”已成为全民共识。与此同时,或许是“腐”“富”谐音的缘故,关于“民企原罪”的七嘴八舌,却着实让人感觉到了忧虑。
  
  所谓民企“原罪”,按坊间流言可如此定义:那些在制度不完善且法无禁止的情形下积累财富的过程,即在法律灰色地带成长致富的现象。不过,从法律角度而言,钻点空子,打打擦边球并不构成犯罪。“原罪”是一种伴随历史进步性和必然性的经济现象,我们忽然发现,“民企原罪”论,和国人近几年渐涨的仇富心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笑林和李国盛的相声段子中有一句:“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我就受不了”。虽说只是一种讽刺,但相声艺术来源于生活,这的确也是国人仇富心态的一种体现。
  日前媒体披露中国乒乓球队总教头、前世界冠军刘国梁购置了一辆价值129万的奥迪Q7 ,被煞有介事的国人喷出一大堆“反腐”言论。以刘国梁同志的今时昨日,这笔钱还是有能力自己埋单的。退一万步说,以刘国梁对中国乒乓球事业作出的贡献,就算是体育总局替他埋单或某些企业赞助又如何?对于功臣的特殊回报与奖励和腐败完全应该区别开来。无法区别的理由恐怕也是仇富心理在作祟。
  近日好事的媒体公布了一个所谓“作家富豪榜”,在个别挂靠作协的“二奶作家”穷得沿街讨乞的时候,发这样一个榜单,真是唯恐天下不乱。作家辛辛苦苦熬了无数个日夜出版的大作,就算抽了再多的版税,也是他的正常劳动所得,根本就不值得张扬,媒体究竟出于一种什么心态来制作这个榜单,值得思考。罗琳女士靠《哈利·波特》系列赚的天文数字版税,要在中国不知道许多人要如何来承受。余秋雨、韩寒等人那点可怜的版税曝光之后,又一次把他们推到了舆论无谓的风口浪尖。不但仇富,还有仇文之嫌。
  想想也不足为奇,新浪成为“第一门户”的时候,出现了“支那”事件;丁磊成为中国首富时,爆出“亲日”丑闻;马云收购雅虎中国,成了“全民公敌”。这算什么?“SHINA”,连中山先生都用这个称呼中国,新浪为什么不能用“SINA”?我们无法评估一个正确对待财富的态度,于国于民到底有多么重要。但是,可以想象一个错误的态度会有多么可怕。当大家都对财富敬而远之,都不屑一顾,都嗤之以鼻,那我们这个社会离返祖也就不远了。
  改革开放,让一部分有眼光、有见识、有勇气的人先富了起来,我们相信大部分人都是通过合法方式艰苦创业富起来的。长久以来对“原罪”的溺爱和唠叨,对大部分兢兢业业的创业者简直就是一种亵渎。我们应该更进一步地“反腐倡廉”但绝不能“杀富安贫”,“富”不是“腐”,国人可以“明目”地“仇腐”,请不要“盲目”地“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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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中有“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之句,屈原在《离骚》中有“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之句……其实,早在先秦时代,花的意象便广泛出现在《诗经》、《楚辞》这两大中国文学的源头中。历代文人喜欢借花抒情,在诗词这类体裁中尤为明显。  从自然界的角度来说,花是客观存在的物体,但若将其置于文学范畴中,它就成为了诗人主观意識上的自我。因为有不同的人生体验和情感经历,不同的人写花往往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