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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并不是一个好孩子,偷喝酒、偷东西的事儿都干过。直到现在,我都感觉我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做过一些很普通的事情。
我内心深处也有些幽暗的成分,只是因为同时存在一些保守的成分,所以不至于酿成大祸。
高中时,有一次和同学喝酒,我一口气就把一大扎啤酒干了,居然都没喝死。当时我在六楼,楼下有个同学喊我,我喝醉了,要直接跳下去。要不是后面有个同学紧紧抱住了我,我可能那时就摔死了。
因为我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更加认为,人是需要家长和老师的管教、也是需要道德和法律约束的。
高考时,父母给我填报了法律专业,我当时都不知道什么叫“法律”。1995年,我来北京读大学,这也是我第一次来京。很多人会说我有讲课天赋。其实,我小时候结巴,特别害怕在别人面前说话。刚来京时,我的普通话说得很不好,经常遭人嘲笑。有同学还故意经常逗我,一逗,我就更加结巴。所以,我那时还是有点小自卑的。
1999年,我还在读研究生期间,曾给自考生讲课。讲课的目的是为赚钱养活自己,这个目的一点也不伟大。从那时起,我基本上就不用父母给生活费了。那时,所有的法学门类,我几乎都讲过,甚至还跨专业讲过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班的学生,全是北京的孩子。他们说听不懂我的普通话,我心想怎么会呢?我感觉特标准啊。后来上课时,我就把每一句话、每一个案例,都写在黑板上,写成逐字稿,甚至连“下课了”三个字也写出来。就这样,我讲课时按照稿子念,就不紧张了。语言也是相互融合的,讲得多了,自然就熟悉了。我现在说话不结巴了,普通话也好了一些。
2005年,从北大法学院博士毕业后,我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师。三年后,我入选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这是我校学生层面评出的奖项,评选结果公布那天,恰好是我31岁生日,这个荣誉也成为学生们送给我最好的生日礼物。
同學们之所以愿意听我的课,也许是因为我把一些枯燥晦涩的法律条例,结合一些曲折离奇的案例和个性化的语言,讲得尽量通俗吧。法学,尤其是刑法学,是非常严肃的。如果通过趣味性引导的方式,能够让人感兴趣,那也未尝不可。
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学习刑法?是因为凶杀、暴力、色情的内容吸引眼球吗?也许有这个因素,但这绝非关键性的原因。如果把人类的知识比作一棵大树,刑法不过是这棵大树中一根极小分杈中的枝条。但这根枝条依然有对普遍真理的追求,正是这种对真理的追求拨动了人们的心弦。
我现在带的研究生或本科生,很多都是 95后、98后甚至是00后。身为老师,回到学生中,我总感觉自己不会暮气沉沉。不知何时,学生们叫我“刑法小王子”。关于这个昵称的由来,我并不清楚,也许是讲课风格受到欢迎,也可能与我给同学们推荐过《小王子》这本书有关。我推荐此书,是想帮助他们学会如何去经营一份友谊、感情。我只是一名普通老师,算不上什么“小王子”。
我给学生们写留言时,喜欢写“希望你成为法治之光”。他们是中国法治未来的中坚力量,如果他们能够成为法治之光,就能够照亮周围的人,也照亮他们自己。这个留言,其实也是写给我的。
我对学生们也没有过多的要求,希望他们努力做到追求公平正义,不畏强者,怜悯弱者,当然,也希望他们不要过得过于清贫。
我经常反思我的不够勇敢、自恋和偏见,也反思“法律技术主义”。自我反思也成为我对学生的告诫。讲完案例后,我经常会提醒他们,学习法律时千万不要陷入技术主义,法律永远不会超过社会常识的限制,法律人千万不能有傲慢之心,这种傲慢不过是不学无术的表现。
法律要追求公平和正义,刑法更是如此,如果没有对客观真理的持守,法律必然沦为一种工具,技术主义的法学思维就可以为任何结论提供精致的论证,同时也以所谓的专业意见拒绝民众一切的意见与质疑。这正如我在《刑法学讲义》的扉页上写过的一句话:“用良知驾驭我们之所学 而不因所学蒙蔽了良知。”
很多人提到我的名字,会与法考联系在一起。我还在读博期间,就开始做法考培训老师。2014年曾想放弃,一是觉得太累,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学术圈中有人认为,作为高校教师,从事法考培训有些不务正业。后来我之所以坚持下来,是因为有朋友说,觉得这个事情是有意义的,可以影响到更多的人。
2020年3月9日,一家视频网站邀请我入驻,并把我讲授刑法课时的一些视频“搬”上这家网站,没想到,两天之后就涨粉到百万,很快就有了上千万粉丝。此前,这家网站对我来说是陌生的,以前从未接触过。我不太懂得拒绝别人,也觉得这是一个普通的事情,也从来没想过要火。
这些视频中我讲的那些段子,有的来自于刑法学界常年累积起来的经典案例,这些案例几乎在每一个法学院的课堂中都会被教授;有的是我从书中看来的;有的是我对一些案例进行了一些特殊的加工而成;还有的就是我在上课过程中,突然出现了一时的灵感,脑洞大开说出来的。
视频中的“张三”,是我为了方便讲述案情而虚构的反派人物,因作恶多端,而被粉丝称为“法外狂徒”。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幽暗面,每个人心里都隐藏着一个“张三”。所以,日光之下,别无新事。
这些看似幽默的案例,其背后凸显的更多也是人性的幽暗,这些人性的幽暗会让我们能够审视自己的内心。其次,法律制度也在每个个案中不断地趋于完善,有些个案可能折射出当时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之处。那么当我们能够体悟到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时,便是朝向制度完善而迈出的重要一步。最后,能认识到这个社会过去曾存在部分的乱象,才会让我们更多地渴望光明,也许这就是幽默的力量。幽默是让人能够探究其背后你想嘲讽和批判的那些东西,然后让它们变得更加美好。
真正的知识就是要打动普通人的心。在授课的过程中,我一直追求可以在严肃性和趣味性之间寻找一种平衡。太严肃会曲高和寡,太庸俗又是娱乐消遣知识,所以需要寻找一种合乎中道的分寸感。
我内心深处也有些幽暗的成分,只是因为同时存在一些保守的成分,所以不至于酿成大祸。
高中时,有一次和同学喝酒,我一口气就把一大扎啤酒干了,居然都没喝死。当时我在六楼,楼下有个同学喊我,我喝醉了,要直接跳下去。要不是后面有个同学紧紧抱住了我,我可能那时就摔死了。
因为我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更加认为,人是需要家长和老师的管教、也是需要道德和法律约束的。
我只是一名普通老师,算不上什么“小王子”
高考时,父母给我填报了法律专业,我当时都不知道什么叫“法律”。1995年,我来北京读大学,这也是我第一次来京。很多人会说我有讲课天赋。其实,我小时候结巴,特别害怕在别人面前说话。刚来京时,我的普通话说得很不好,经常遭人嘲笑。有同学还故意经常逗我,一逗,我就更加结巴。所以,我那时还是有点小自卑的。
1999年,我还在读研究生期间,曾给自考生讲课。讲课的目的是为赚钱养活自己,这个目的一点也不伟大。从那时起,我基本上就不用父母给生活费了。那时,所有的法学门类,我几乎都讲过,甚至还跨专业讲过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班的学生,全是北京的孩子。他们说听不懂我的普通话,我心想怎么会呢?我感觉特标准啊。后来上课时,我就把每一句话、每一个案例,都写在黑板上,写成逐字稿,甚至连“下课了”三个字也写出来。就这样,我讲课时按照稿子念,就不紧张了。语言也是相互融合的,讲得多了,自然就熟悉了。我现在说话不结巴了,普通话也好了一些。
2005年,从北大法学院博士毕业后,我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师。三年后,我入选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这是我校学生层面评出的奖项,评选结果公布那天,恰好是我31岁生日,这个荣誉也成为学生们送给我最好的生日礼物。
同學们之所以愿意听我的课,也许是因为我把一些枯燥晦涩的法律条例,结合一些曲折离奇的案例和个性化的语言,讲得尽量通俗吧。法学,尤其是刑法学,是非常严肃的。如果通过趣味性引导的方式,能够让人感兴趣,那也未尝不可。
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学习刑法?是因为凶杀、暴力、色情的内容吸引眼球吗?也许有这个因素,但这绝非关键性的原因。如果把人类的知识比作一棵大树,刑法不过是这棵大树中一根极小分杈中的枝条。但这根枝条依然有对普遍真理的追求,正是这种对真理的追求拨动了人们的心弦。
我现在带的研究生或本科生,很多都是 95后、98后甚至是00后。身为老师,回到学生中,我总感觉自己不会暮气沉沉。不知何时,学生们叫我“刑法小王子”。关于这个昵称的由来,我并不清楚,也许是讲课风格受到欢迎,也可能与我给同学们推荐过《小王子》这本书有关。我推荐此书,是想帮助他们学会如何去经营一份友谊、感情。我只是一名普通老师,算不上什么“小王子”。
我给学生们写留言时,喜欢写“希望你成为法治之光”。他们是中国法治未来的中坚力量,如果他们能够成为法治之光,就能够照亮周围的人,也照亮他们自己。这个留言,其实也是写给我的。
我对学生们也没有过多的要求,希望他们努力做到追求公平正义,不畏强者,怜悯弱者,当然,也希望他们不要过得过于清贫。
每个人内心都有幽暗面,每个人心里都隐藏着一个“张三”
我经常反思我的不够勇敢、自恋和偏见,也反思“法律技术主义”。自我反思也成为我对学生的告诫。讲完案例后,我经常会提醒他们,学习法律时千万不要陷入技术主义,法律永远不会超过社会常识的限制,法律人千万不能有傲慢之心,这种傲慢不过是不学无术的表现。
法律要追求公平和正义,刑法更是如此,如果没有对客观真理的持守,法律必然沦为一种工具,技术主义的法学思维就可以为任何结论提供精致的论证,同时也以所谓的专业意见拒绝民众一切的意见与质疑。这正如我在《刑法学讲义》的扉页上写过的一句话:“用良知驾驭我们之所学 而不因所学蒙蔽了良知。”
很多人提到我的名字,会与法考联系在一起。我还在读博期间,就开始做法考培训老师。2014年曾想放弃,一是觉得太累,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学术圈中有人认为,作为高校教师,从事法考培训有些不务正业。后来我之所以坚持下来,是因为有朋友说,觉得这个事情是有意义的,可以影响到更多的人。
2020年3月9日,一家视频网站邀请我入驻,并把我讲授刑法课时的一些视频“搬”上这家网站,没想到,两天之后就涨粉到百万,很快就有了上千万粉丝。此前,这家网站对我来说是陌生的,以前从未接触过。我不太懂得拒绝别人,也觉得这是一个普通的事情,也从来没想过要火。
这些视频中我讲的那些段子,有的来自于刑法学界常年累积起来的经典案例,这些案例几乎在每一个法学院的课堂中都会被教授;有的是我从书中看来的;有的是我对一些案例进行了一些特殊的加工而成;还有的就是我在上课过程中,突然出现了一时的灵感,脑洞大开说出来的。
视频中的“张三”,是我为了方便讲述案情而虚构的反派人物,因作恶多端,而被粉丝称为“法外狂徒”。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幽暗面,每个人心里都隐藏着一个“张三”。所以,日光之下,别无新事。
这些看似幽默的案例,其背后凸显的更多也是人性的幽暗,这些人性的幽暗会让我们能够审视自己的内心。其次,法律制度也在每个个案中不断地趋于完善,有些个案可能折射出当时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之处。那么当我们能够体悟到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时,便是朝向制度完善而迈出的重要一步。最后,能认识到这个社会过去曾存在部分的乱象,才会让我们更多地渴望光明,也许这就是幽默的力量。幽默是让人能够探究其背后你想嘲讽和批判的那些东西,然后让它们变得更加美好。
真正的知识就是要打动普通人的心。在授课的过程中,我一直追求可以在严肃性和趣味性之间寻找一种平衡。太严肃会曲高和寡,太庸俗又是娱乐消遣知识,所以需要寻找一种合乎中道的分寸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