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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人社发[2018]40号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了贯彻落实《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396号),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我们制定了《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