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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菲撰文《文化符号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研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是由政府、市场、研究机构以及项目载体多方共同参与的过程,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存现状、文化特质以及与主流文化的对接程度有所差异,因此对传播模式以及相应的政策、技术细节的要求也应不同。但无论选择何种具体的传播设计,都应最大程度地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符号所承载着的文化价值。一是政府应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引导与管理,避免重认定轻保护的趋势,可以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存现状建立抢救性保护、维持性保护、建设性保护等多层次保护框架,使公共财政资源能够充分有效地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