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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位真正的影迷来说,岁末和年初这段日子应该是最幸福的。这一间段正好对应欧美电影届的“颁奖季”,“金球奖”“奥斯卡奖”等大家耳熟能详的重量级电影奖项相继公布提名、颁布奖项。你方唱罢我登场,好不热闹。
不过,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样一条新闻:由新华社发布的《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规定,在报道新闻事件时,要注意正确、规范使用现代汉语字词,一些现代社会广泛使用的字词由于不合规范,媒体应该予以弃用。
这一规定中的禁用词主要涉及了五方面内容,分别是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法律类的禁用词、民族宗教类的禁用词、涉及我领土、主权和港澳台的禁用词以及国际关系类的禁用词。其中,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中提到与文艺有关的规定如下:对文艺界人士,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等词语,一般可使用“文艺界人士”或“著名演员”“著名艺术家”等。
于是,很多影迷心里就有了疑问:如此一来,是不是就意味着所有新闻报道里再也看不到“影帝”和“影后”了呢?是不是很多演技出色的演员们得奖后就不能这么称呼了呢?尤其是我国影迷最喜欢拿来开玩笑的美国演员“小李”: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因超级大片《泰坦尼克号》年少成名,但在奥斯卡的道路上却屡遭败绩,先后入围多次“最佳男主角”,却始终距离得奖一步之遥。好不容易凭借新作《荒野猎人》中的卓越表演再次被提名,但难道在“小李”终于得奖的那一天,却不能再当一回“影帝”了么?
我们不妨从历史、情感、伦理等几个方面试着分析一下,新华社的这一规定是否合理呢?对除新华社以外的媒体,会产生什么约束力呢?
一般说来,那些通过自身高超的演技在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电影奖项(如华语电影三大最高奖、三大国际电影节、奥斯卡奖、金球奖)中荣获过“最佳男主角”或者“最佳女主角”殊荣的男、女演员才能被称之为“影帝”或者“影后”。不过,在“娱乐至死”的当代中国演艺圈,除了名副其实的一线演员,甚至还涌现出了“影帝级”“影后级”“准影帝”“无冕影帝”等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字眼。
中国第一位“电影皇帝”金焰,朝鲜族,1929年在上海从影,主演《风流剑客》《野草闲花》《恋爱与义务》《三个摩登女性》《大路》等著名影片,获得观众好评,被誉为“电影皇帝”。众所周知,三十年代的旧上海是个美女云集的时代,默片时代的张织云与有声电影的胡蝶、阮玲玉被公认为最出名的三位“电影皇后”。
值得一提的是,新中国成立后,各行各业风气为之一新。旧上海时期一度堪比欧美的民国电影界随之转变创作方向,从歌舞升平和靡靡之音转化为爱国、爱民、爱党的一大宣传舆论阵地。新中国出版、发行的一系列电影刊物如《大众电影》从来没有使用过“影帝”“影后”“视帝”“视后”等词汇。直到改革开放之后,受港台流行文化的影响,“影帝”“天王”一说才逐渐从广东地区蔓延到全国,从地摊小报侵蚀至报纸杂志。
不止一人会问,“影帝”“影后”之称何错之有?关于这一质疑,早在民国时期,胡适、鲁迅、郁达夫、郭沫若等大家都或多或少讥讽过。“电影皇帝”极易令人联想到封建帝制,对追求“民主共和”的当代国民而言,相当不妥。至于“电影皇后”,更是直接由“舞蹈皇后”推演而来——大家都看过姜文执导的电影《一步之遥》,舒淇在片中扮演的“花国总统”“舞蹈皇后”完颜英,看似社交名媛,可是其背后的真实职业,你懂的。
日本《朝日新闻》等超级传媒集团,就禁止用“电影天皇”等字词来称呼黑泽明等电影大师,而一贯严肃的欧美纸媒,对娱乐明星使用最多的字眼也就是“超级明星”(superstar)了。作为国家通讯社,新华社选择规范使用这类字词,于情于理,均属合适。当然,那些民营传媒集团、网络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如何使用,则又是另一个话题了。
不过,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样一条新闻:由新华社发布的《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规定,在报道新闻事件时,要注意正确、规范使用现代汉语字词,一些现代社会广泛使用的字词由于不合规范,媒体应该予以弃用。
这一规定中的禁用词主要涉及了五方面内容,分别是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法律类的禁用词、民族宗教类的禁用词、涉及我领土、主权和港澳台的禁用词以及国际关系类的禁用词。其中,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中提到与文艺有关的规定如下:对文艺界人士,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等词语,一般可使用“文艺界人士”或“著名演员”“著名艺术家”等。
于是,很多影迷心里就有了疑问:如此一来,是不是就意味着所有新闻报道里再也看不到“影帝”和“影后”了呢?是不是很多演技出色的演员们得奖后就不能这么称呼了呢?尤其是我国影迷最喜欢拿来开玩笑的美国演员“小李”: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因超级大片《泰坦尼克号》年少成名,但在奥斯卡的道路上却屡遭败绩,先后入围多次“最佳男主角”,却始终距离得奖一步之遥。好不容易凭借新作《荒野猎人》中的卓越表演再次被提名,但难道在“小李”终于得奖的那一天,却不能再当一回“影帝”了么?
我们不妨从历史、情感、伦理等几个方面试着分析一下,新华社的这一规定是否合理呢?对除新华社以外的媒体,会产生什么约束力呢?
一般说来,那些通过自身高超的演技在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电影奖项(如华语电影三大最高奖、三大国际电影节、奥斯卡奖、金球奖)中荣获过“最佳男主角”或者“最佳女主角”殊荣的男、女演员才能被称之为“影帝”或者“影后”。不过,在“娱乐至死”的当代中国演艺圈,除了名副其实的一线演员,甚至还涌现出了“影帝级”“影后级”“准影帝”“无冕影帝”等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字眼。
中国第一位“电影皇帝”金焰,朝鲜族,1929年在上海从影,主演《风流剑客》《野草闲花》《恋爱与义务》《三个摩登女性》《大路》等著名影片,获得观众好评,被誉为“电影皇帝”。众所周知,三十年代的旧上海是个美女云集的时代,默片时代的张织云与有声电影的胡蝶、阮玲玉被公认为最出名的三位“电影皇后”。
值得一提的是,新中国成立后,各行各业风气为之一新。旧上海时期一度堪比欧美的民国电影界随之转变创作方向,从歌舞升平和靡靡之音转化为爱国、爱民、爱党的一大宣传舆论阵地。新中国出版、发行的一系列电影刊物如《大众电影》从来没有使用过“影帝”“影后”“视帝”“视后”等词汇。直到改革开放之后,受港台流行文化的影响,“影帝”“天王”一说才逐渐从广东地区蔓延到全国,从地摊小报侵蚀至报纸杂志。
不止一人会问,“影帝”“影后”之称何错之有?关于这一质疑,早在民国时期,胡适、鲁迅、郁达夫、郭沫若等大家都或多或少讥讽过。“电影皇帝”极易令人联想到封建帝制,对追求“民主共和”的当代国民而言,相当不妥。至于“电影皇后”,更是直接由“舞蹈皇后”推演而来——大家都看过姜文执导的电影《一步之遥》,舒淇在片中扮演的“花国总统”“舞蹈皇后”完颜英,看似社交名媛,可是其背后的真实职业,你懂的。
日本《朝日新闻》等超级传媒集团,就禁止用“电影天皇”等字词来称呼黑泽明等电影大师,而一贯严肃的欧美纸媒,对娱乐明星使用最多的字眼也就是“超级明星”(superstar)了。作为国家通讯社,新华社选择规范使用这类字词,于情于理,均属合适。当然,那些民营传媒集团、网络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如何使用,则又是另一个话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