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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也随之不断增加,父母离婚时约定或者法院判决给付的子女抚养费已远远不能满足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要。在司法实践中,父母离婚后子女追索抚养费面临诸多问题,如增加抚养费请求的条件;抚养费的给付范围;是否受二年的诉讼时效限制;法院是否应当依职权对给付抚养费一方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抚养费支付到18周岁的规定是否符合我国国情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进行了法律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