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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研究经历过的三种主流研究范式(语文学范式、结构主义语言学范式、解构主义范式)都未能真正揭示翻译这种交际行为的生命力。皮尔士符号学中“符号一对象一解释项”三位一体的合同性指号模式对翻译研究有着重大启示:它使研究者克服了以往三种范式对符号第一性、第二性和第三性的分别偏颇。我们也由此认识到翻译在共识性真理观下的阐释多样性,即翻译在维持其本体的前提下焕发的勃勃生机,从而“还翻译以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