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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地方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可不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层级完全对应。”即允许地方自己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地方制定补贴的标准,应该考虑行政级别、出行的成本、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社会影响、行业收入平衡等因素,重要的是前三个因素。
关键词:公务用车;公车改革;公务交通;公务交通补贴
2014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酝酿多年的公车改革终于拉开了序幕。
地方公务交通补贴发多少,怎样发比较合适呢?《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这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补贴标准,那么省市县乡村的公务用车的补贴是多少呢?《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没有明确规定,只是给了一个大致的框架:“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宜过大,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同一市(地、州、盟)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地方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可不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层级完全对应。”“不得高于”“不得超过”都是模糊词语,对某一界限而言。它所表达的是一个范围。比如“不得高于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就是说,只要地方的补贴标准在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以下,都是合法的。可以是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20%、110%、105%、100%、90%等等。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确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呢?我想,制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应该考虑如下几个因素:
1.行政级别
一般说来,行政级别越高,年岁越大,身体状况越差。也有例外,但是很少。不同年龄的人,对交通工具的适应能力是不一样的。二十几岁的年轻干部,外出办公骑一天自行车,会有些累,但是休息一个晚上,可以恢复过来;五十多岁的老干部,外出办公骑一天自行车,会累得骨头像散了架一样,第二天还恢复不过来。要使五十多岁的老干部第二天正常工作,那么就应该让其乘坐比较舒适的交通工具。当然,出行的费用相对要高一些。
行政级别越高,管理的范围越大,责任越大。尽管外出所办的事情,不是每一件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总的来说,他们所办的事情要比普通工作人员办的事情重要。比如,县委书记去省城开会,就要比普通公务员去省城送材料重要。这就要求县委书记乘坐安全系数比较高的交通工具,普通公务员可以乘坐普通交通工具。乘坐安全系数比较高的交通工具,费用也会高一些。
行政级别高,管理的事物比较多,工作忙,时间宝贵。为了争取时间,常常选用快捷便利的交通工具。比如,大型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日理万机,省教育厅又指明必须由校长参加省级会议。在这种情况下,校长就不能够像普通工作人员那样坐公共汽车或者火车,而应该租用的士。这样,校长出行的公务交通费用就要比普通工作人员高。
公车改革之前,出差的交通费是按照行政级别报销的。比如,某单位规定:“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处级和处级以下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为: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二等舱,轮船、飞机经济舱或者三等舱。”公车改革,不分行政级别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会使新旧政策之间出现断裂,产生不和谐因素。
所以,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应该考虑行政级别。级别越高,补贴越多。
2.出行成本
现在,外出办事,已经没有步行的了,都要借助于交通工具。使用交通工具,就需要花钱。坐火车需要买火车票,坐汽车,需要买汽车票,即便是骑自行车,也要支付自行车的损耗。外出办公务是需要出行成本的。所以,对外出办公务的人员应该给以公务交通补贴。但是,补贴不能够太少,也不能够太多。太少,包不住出行的交通费,会挫伤人们外出办公的积极性;太多,会造成国家资产的流失,也会使没有出差的人心里不平衡。因此,公务交通补贴,要稍微高于出行的实际交通费用。
交通补贴和出行报销是不一样的。交通补贴是随工资发放的,出行报销是以车票、机票、船票为依据如数返还的。所以,交通补贴不可能是出行的实际交通费,而是一个大致的交通费。应该是同一级别人员月出行成本的最大值。比如,某单位有5个科长,都有外出办公事的经历。近三年,出差次数最多,历程最远,交通费最多的科长,平均每月公务交通费300元。那么科长公务交通补贴,就可以定为310元。这样,对于出差多的科长来说,没有赔钱,略有小赚;对于出差比较少的科长来说,也没有吃亏。如果把公务交通补贴定为299元,那么外出多的科长就会有怨气,影响以后外出办公。
3.地方经济
中国有句俗话“量入而出”,就是说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决定支出。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也要量入而出。
公车改革,国家允许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但是不能不考虑地方的财政承受能力,借机滥发钱。要在地方财政允许的范围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过多地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会增大地方财政压力,挤占其他方面的资金,从负面影响地方经济的建设,降低社会发展的速度;会给外出办公务者以较大的实惠,刺激人们外出办公的积极性,导致本不该外出的事情,非要外出办理,本来一次外出就可以办理的事情,分几次外出办理,人为加大公务成本,使得下一次公车改革不得不进一步提高公务交通补贴的标准,造成交通补贴的恶性循环。
所以,一定要控制公务交通补贴的总额,使之在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之内。
中央和地方有很大差别。地方公务交通补贴不能够生吞活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应该参考该方案,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只有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才能够制定出人人乐于接受,又能够行得通的公务交通补贴方案。
作者简介:李勉,女,本科,湖北财经学院会计专业毕业,现任南阳广播电视大学助理讲师。研究方向:会计核算。
关键词:公务用车;公车改革;公务交通;公务交通补贴
2014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酝酿多年的公车改革终于拉开了序幕。
地方公务交通补贴发多少,怎样发比较合适呢?《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这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补贴标准,那么省市县乡村的公务用车的补贴是多少呢?《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没有明确规定,只是给了一个大致的框架:“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宜过大,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同一市(地、州、盟)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地方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可不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层级完全对应。”“不得高于”“不得超过”都是模糊词语,对某一界限而言。它所表达的是一个范围。比如“不得高于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就是说,只要地方的补贴标准在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以下,都是合法的。可以是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20%、110%、105%、100%、90%等等。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确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呢?我想,制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应该考虑如下几个因素:
1.行政级别
一般说来,行政级别越高,年岁越大,身体状况越差。也有例外,但是很少。不同年龄的人,对交通工具的适应能力是不一样的。二十几岁的年轻干部,外出办公骑一天自行车,会有些累,但是休息一个晚上,可以恢复过来;五十多岁的老干部,外出办公骑一天自行车,会累得骨头像散了架一样,第二天还恢复不过来。要使五十多岁的老干部第二天正常工作,那么就应该让其乘坐比较舒适的交通工具。当然,出行的费用相对要高一些。
行政级别越高,管理的范围越大,责任越大。尽管外出所办的事情,不是每一件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总的来说,他们所办的事情要比普通工作人员办的事情重要。比如,县委书记去省城开会,就要比普通公务员去省城送材料重要。这就要求县委书记乘坐安全系数比较高的交通工具,普通公务员可以乘坐普通交通工具。乘坐安全系数比较高的交通工具,费用也会高一些。
行政级别高,管理的事物比较多,工作忙,时间宝贵。为了争取时间,常常选用快捷便利的交通工具。比如,大型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日理万机,省教育厅又指明必须由校长参加省级会议。在这种情况下,校长就不能够像普通工作人员那样坐公共汽车或者火车,而应该租用的士。这样,校长出行的公务交通费用就要比普通工作人员高。
公车改革之前,出差的交通费是按照行政级别报销的。比如,某单位规定:“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处级和处级以下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为: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二等舱,轮船、飞机经济舱或者三等舱。”公车改革,不分行政级别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会使新旧政策之间出现断裂,产生不和谐因素。
所以,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应该考虑行政级别。级别越高,补贴越多。
2.出行成本
现在,外出办事,已经没有步行的了,都要借助于交通工具。使用交通工具,就需要花钱。坐火车需要买火车票,坐汽车,需要买汽车票,即便是骑自行车,也要支付自行车的损耗。外出办公务是需要出行成本的。所以,对外出办公务的人员应该给以公务交通补贴。但是,补贴不能够太少,也不能够太多。太少,包不住出行的交通费,会挫伤人们外出办公的积极性;太多,会造成国家资产的流失,也会使没有出差的人心里不平衡。因此,公务交通补贴,要稍微高于出行的实际交通费用。
交通补贴和出行报销是不一样的。交通补贴是随工资发放的,出行报销是以车票、机票、船票为依据如数返还的。所以,交通补贴不可能是出行的实际交通费,而是一个大致的交通费。应该是同一级别人员月出行成本的最大值。比如,某单位有5个科长,都有外出办公事的经历。近三年,出差次数最多,历程最远,交通费最多的科长,平均每月公务交通费300元。那么科长公务交通补贴,就可以定为310元。这样,对于出差多的科长来说,没有赔钱,略有小赚;对于出差比较少的科长来说,也没有吃亏。如果把公务交通补贴定为299元,那么外出多的科长就会有怨气,影响以后外出办公。
3.地方经济
中国有句俗话“量入而出”,就是说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决定支出。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也要量入而出。
公车改革,国家允许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但是不能不考虑地方的财政承受能力,借机滥发钱。要在地方财政允许的范围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过多地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会增大地方财政压力,挤占其他方面的资金,从负面影响地方经济的建设,降低社会发展的速度;会给外出办公务者以较大的实惠,刺激人们外出办公的积极性,导致本不该外出的事情,非要外出办理,本来一次外出就可以办理的事情,分几次外出办理,人为加大公务成本,使得下一次公车改革不得不进一步提高公务交通补贴的标准,造成交通补贴的恶性循环。
所以,一定要控制公务交通补贴的总额,使之在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之内。
中央和地方有很大差别。地方公务交通补贴不能够生吞活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应该参考该方案,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只有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才能够制定出人人乐于接受,又能够行得通的公务交通补贴方案。
作者简介:李勉,女,本科,湖北财经学院会计专业毕业,现任南阳广播电视大学助理讲师。研究方向: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