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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企业运营主要通过合同来体现,加强内部控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这对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获得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管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8-0288-02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实践中,合同是现代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和对外经济交往的主要手段,企业的运营过程实际上就是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控制、调节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加强内部控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对企业健康稳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强化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应用的意义
西方有句谚语“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合同起到维系市场主体,规范、约束市场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通过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营运安全、最大范围内确保收益的实现。同时通过合同全面有效的履行,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合同管理内控体制的构建
(一)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和审批制度
企业应当根据業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合同分级管理和审批制度。对于权限划分,可以参照《股票上市规则》中9.3、9.11、10.2.6的规定,根据交易涉及合同金额来决定合同的审批层级,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应规定一律由股东(大)会审批,如公司重大对外投资、融资等合同。属于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下级单位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签订。上级单位应当重点加强对重大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强化合同管理职能
职能清晰是有效落实管理责任的保障,为防止出现多头指挥和推诿责任的现象,企业应当实行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合同管理委员会,指定法律部门等作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资格的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使合同管理工作规范、科学、合理。可根据企业人员和业务量等状况,聘请中介机构担任专(兼)职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签订、履行的法律审查,防范合同漏洞,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同时应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工作机制
合同控制的各个环节紧密相扣,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相关合同管理部门和岗位应有明确的职责与权限,合理分工,职责明确,要确保合同的拟定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形成制约和监督机制,从而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目标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制定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责权利统一
企业应为合同管理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能力提供相应的待遇,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为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提供培训和进修的机会。同时应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合同后评估,定期检查合同管理执行情况,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
三、合同业务的主要管控措施
根据财政部2010年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分别从合同的订立和合同的履行两方面要求加强合同管理控制,为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主要管控措施有:
(一)合同的订立阶段
1.程序合规。(1)按规定须经上级部门批准和授权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履行程序后才能签订。(2)按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才能签署的合同,必须取得相关决议后才能签订。(3)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企业应当及时按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4)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如涉及到国有资产转让的,要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履行相应的手续。
2.规范合同审查制度。(1)健全合同审查机制,应在合同正式订立前对对方主体资格、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合同文本形式、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2)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谈判前取得对方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通过对方单位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料,对其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做出综合判断。(3)合同形式,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4)实行合同签约人负责制,促进依法审慎签订合同。
3.建立合同会审制度。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将起草的合同文本交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和法律部门会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会同审核的重点主要包括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严密性、合法性。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指定法律、技术、财会、审计等专业人员参加谈判,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专业机构参与。
4.运用合同担保制度。(1)合同担保制度对保障交易安全以及维护合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严格遵守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来设定担保,内容、程序要符合规范,并要求及时办理登记等手续。(2)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应审查其担保资格以及用来担保的财产权利状况,并在合同中明确担保责任条款,提供保证的,应明确保证的范围和保证期间。如果是做担保人,在履行企业的审批程序、取得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批准的前提下,依法谨慎设定,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减小合同担保风险。(3)适当运用保证金条款,为保证合同有效履行,可以在合同中设置履约保证金条款,如对于工程类合同,作为发包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进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对于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可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进度保证金和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预留一部分质量保证金在一定期限后质量无问题的情况下予以返还,否则按照违约程度不予返还。 (二)合同履行阶段
1.建立定期检查和报告制度。(1)企业应当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履行义务,并敦促对方及时履行其义务。业务部门和经办人员应对其承办的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终结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控管理,一旦发现有违约行为或违约可能,应及时提示风险,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违约损失的扩大。(2)应建立合同履行情况台账。对履行时间长、标的额大的重大合同实行计划履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解决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应按照其内控机制规定成立或指定相应的合同验收职能部门,确保合同有效履行。
2.重视合同证据工作。依照民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主张权利要有证据支持。(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保全相关证据,应及时整理来往信函、文书、通知等文件并妥善保管原件,向合同对方交付标的物、款项、资料或发票时,应向对方索取收条,做到防患于未然。向对方单位发出通知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专人送达或快递邮寄,由对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后收回妥为保存。(2)要充分认识重大合同公证、鉴证的重要作用,以防范、避免合同履行风险。
3.建立合同违约处理制度。对于违约情形,应当按合同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罚则、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当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定金并存时,若对方违约,应当先比较违约金数额和损失大小确定采取违约金还是赔偿损失的方式,再从违约金、定金中选出有利于企业的责任方式,这样能最大限度地弥补企业的损失。但违约金条款是把双刃剑,要合理运用。
4.建立合同纠纷处理制度。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并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法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仲裁或诉讼方案,报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授权,不得向对方作出实质性答复。
总之,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是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相应要求。规范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朱荣恩.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与案例[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195-199.
[2] 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Z].2010-05.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9.11、10.2.6条.
[4] 合同法,第七章.
[责任编辑 魏 杰]
关键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管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8-0288-02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实践中,合同是现代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和对外经济交往的主要手段,企业的运营过程实际上就是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控制、调节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加强内部控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对企业健康稳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强化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应用的意义
西方有句谚语“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合同起到维系市场主体,规范、约束市场交易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通过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营运安全、最大范围内确保收益的实现。同时通过合同全面有效的履行,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合同管理内控体制的构建
(一)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和审批制度
企业应当根据業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合同分级管理和审批制度。对于权限划分,可以参照《股票上市规则》中9.3、9.11、10.2.6的规定,根据交易涉及合同金额来决定合同的审批层级,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应规定一律由股东(大)会审批,如公司重大对外投资、融资等合同。属于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下级单位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签订。上级单位应当重点加强对重大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强化合同管理职能
职能清晰是有效落实管理责任的保障,为防止出现多头指挥和推诿责任的现象,企业应当实行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合同管理委员会,指定法律部门等作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资格的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使合同管理工作规范、科学、合理。可根据企业人员和业务量等状况,聘请中介机构担任专(兼)职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签订、履行的法律审查,防范合同漏洞,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同时应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工作机制
合同控制的各个环节紧密相扣,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相关合同管理部门和岗位应有明确的职责与权限,合理分工,职责明确,要确保合同的拟定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形成制约和监督机制,从而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目标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制定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责权利统一
企业应为合同管理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能力提供相应的待遇,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为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提供培训和进修的机会。同时应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合同后评估,定期检查合同管理执行情况,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
三、合同业务的主要管控措施
根据财政部2010年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分别从合同的订立和合同的履行两方面要求加强合同管理控制,为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主要管控措施有:
(一)合同的订立阶段
1.程序合规。(1)按规定须经上级部门批准和授权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履行程序后才能签订。(2)按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才能签署的合同,必须取得相关决议后才能签订。(3)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企业应当及时按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4)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如涉及到国有资产转让的,要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履行相应的手续。
2.规范合同审查制度。(1)健全合同审查机制,应在合同正式订立前对对方主体资格、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合同文本形式、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查。(2)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谈判前取得对方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通过对方单位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料,对其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做出综合判断。(3)合同形式,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应当进行认真审查。(4)实行合同签约人负责制,促进依法审慎签订合同。
3.建立合同会审制度。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将起草的合同文本交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和法律部门会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会同审核的重点主要包括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严密性、合法性。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指定法律、技术、财会、审计等专业人员参加谈判,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专业机构参与。
4.运用合同担保制度。(1)合同担保制度对保障交易安全以及维护合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严格遵守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来设定担保,内容、程序要符合规范,并要求及时办理登记等手续。(2)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应审查其担保资格以及用来担保的财产权利状况,并在合同中明确担保责任条款,提供保证的,应明确保证的范围和保证期间。如果是做担保人,在履行企业的审批程序、取得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批准的前提下,依法谨慎设定,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减小合同担保风险。(3)适当运用保证金条款,为保证合同有效履行,可以在合同中设置履约保证金条款,如对于工程类合同,作为发包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进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对于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可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进度保证金和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预留一部分质量保证金在一定期限后质量无问题的情况下予以返还,否则按照违约程度不予返还。 (二)合同履行阶段
1.建立定期检查和报告制度。(1)企业应当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履行义务,并敦促对方及时履行其义务。业务部门和经办人员应对其承办的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终结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控管理,一旦发现有违约行为或违约可能,应及时提示风险,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违约损失的扩大。(2)应建立合同履行情况台账。对履行时间长、标的额大的重大合同实行计划履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解决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应按照其内控机制规定成立或指定相应的合同验收职能部门,确保合同有效履行。
2.重视合同证据工作。依照民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主张权利要有证据支持。(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保全相关证据,应及时整理来往信函、文书、通知等文件并妥善保管原件,向合同对方交付标的物、款项、资料或发票时,应向对方索取收条,做到防患于未然。向对方单位发出通知时,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由专人送达或快递邮寄,由对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后收回妥为保存。(2)要充分认识重大合同公证、鉴证的重要作用,以防范、避免合同履行风险。
3.建立合同违约处理制度。对于违约情形,应当按合同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罚则、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当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定金并存时,若对方违约,应当先比较违约金数额和损失大小确定采取违约金还是赔偿损失的方式,再从违约金、定金中选出有利于企业的责任方式,这样能最大限度地弥补企业的损失。但违约金条款是把双刃剑,要合理运用。
4.建立合同纠纷处理制度。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并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法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仲裁或诉讼方案,报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授权,不得向对方作出实质性答复。
总之,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是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相应要求。规范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朱荣恩.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与案例[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195-199.
[2] 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Z].2010-05.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9.11、10.2.6条.
[4] 合同法,第七章.
[责任编辑 魏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