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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乘警宁可被打死也不敢开枪的案例来看,警察不敢开枪有其主客观原因.其中刑事法律缺乏对警察履行职责行为的特殊保护,警察使用武器的有关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实践中警察无法准确掌握依法使用武器的法定条件,是警察有枪不敢开的客观原因;一些警察因为违法使用枪支而被追究法律责任,则使警察主观上不愿和不敢使用武器.应完善有关法律和制度,确保民警敢于依法正确使用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