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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绿色金融以及绿色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首先对绿色金融的发展意义进行了阐述,之后重点对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策略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新常态;绿色金融;长效机制
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了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传统单一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我国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经济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以及环境压力增大等诸多问题。这几年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我国对绿色经济以及绿色金融的发展越来越重视,绿色金融已经成为我国当下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1 绿色金融发展的重大意义
1.1 绿色金融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共识
近些年世界经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资源消耗以及环境污染等严峻问题,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倡导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对环境的保护,目前这一经济发展理念已经成为全球各国的共识。绿色经济是绿色发展的基础,而绿色金融是绿色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绿色金融的发展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1.2 绿色金融发展是国家顶层战略部署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而绿色金融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驱动力。为了积极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近些年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并将绿色金融的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度。在我国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中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1.3 绿色金融发展是促进绿色增长以及绿色治理的驱动力
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新时期,绿色发展的深刻内涵既包括绿色增长也包括绿色治理。而对于绿色发展和绿色治理来说均离不开绿色金融的驱动。相关研究表明我国十三五期间绿色产业需要至少2万亿元规模的投资,但是我国财政资金只能达到10%-15%,远远不能满足绿色发展的需求。这也表明了我国绿色发展过程中只能依赖大量的社会资本。因此,通过绿色金融,将大量的社会资本引入到绿色发展过程中,对于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目前我国的环境污染与高污染的产业结构以及能源结构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对高污染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绿色治疗同样离不开绿色金融的大力支持。
1.4 绿色金融是推进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中坚力量
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结构性问题最为突出,因此国家提出了供给侧结构调整,其改革的主要方向為扩大有效供给,降低无效供给,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从发展目标角度进行分析,绿色金融与我国供给侧结构改革在本质上是保持高度一致的。绿色金融强调环境保护和可持续性发展,强调引导资金进入资源和环境友好型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节和绿色转型,淘汰污染严重以及产能落后产业[1]。因此绿色金融的发展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要素质量以及供给效率,缓解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促进供给侧结构改革进程。
2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在我国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国绿色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已经基本形成了系统完善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绿色金融参与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绿色金融产业和服务不断深化。但是由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在绿色金融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
2.1 政府方面
首先我国绿色金融相关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当前我国绿色金融相关出台文件主要停留在部门规章层面,立法层次相对较低,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体系,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绿色金融业务的法律风险。同时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的标准规范,参与主体责任不明,监管部门权责不清,导致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混乱。除此之外,我国财税政策没有及时跟上绿色金融的发展,导致在绿色金融发展中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难以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其次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由于我国当前的信用体系中基本上没有涉及到环保企业的信息,导致金融机构难以通过征信系统对部分环保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绿色信贷的开展。同时绿色金融的发展涉及到产业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等多个部门。但是这些不同部门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效的信息协调共享机制,这也限制了我国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2.2 市场方面
首先我国绿色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发展滞后。绿色金融具有发展周期长、投资规模大以及投资风险高等特点,因此很多金融机构并不情愿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将赤道原则作为评估项目发展中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管理工具,在全球范围内已有84家金融机构采用赤道原则,但是目前我国仅有兴业银行一家采用了赤道原则,相比目前我国的经济体量,我国金融机构绿色化程度较低。
其次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产品主要包括绿色信贷以及绿色债权两种类型,整体来说绿色金融产品较为单一,创新发展不足,难以有效满足绿色经济发展的需求。在我国绿色保险、绿色基金以及绿色股票等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是其规模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存在较大的差距[2]。同时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突出,导致在绿色金融市场存在大量的非法套利现象,对绿色金融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2.3 社会方面
首先社会绿色金融发展观念淡薄。我国在绿色金融发展的过程中更多强调绿色金融机构的绿色化,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对企业以及普通民众的绿色引导,进而导致我国社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缺乏绿色发展理念,难以有效引导形成绿色产业。同时我国普通公民的生态环保理念较为薄弱,社会关于绿色发展理念的宣传力度不足,导致人们没有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观念。
其次缺乏绿色金融人才。绿色金融的发展既需要国家政府的大力支持,也需要金融机构以及企业的积极配合,同时还需要专业的绿色金融人才开展具体工作。但是由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导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人才严重不足。而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短时间内难以有效改变绿色金融人才缺乏的局面,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快速发展。 3 新常态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长效机制
3.1 政府引导方面
首先政府应该针对绿色金融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健全绿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充分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绿色金融发展经验,并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从国家层面对绿色金融的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我国的绿色金融相关法律体系,在我国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增加绿色元素,为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可靠有效的法律支持。除此之外,还应该积极开展税收优惠,通过“补贴改股权投资、补贴改融资担保、补贴改风险补偿、补贴改专项奖励、税费减免”等措施来激励绿色金融的发展。
其次应该健全绿色担保机制,成立绿色银行以及绿色发展基金等。一方面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成立绿色发展银行,通过政府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金融发展另一方面成立绿色发展基金,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有效盘活社会资本。三是要加强绿色担保机制建设,与一般性担保机构进行合作,同时建立专业的绿色担保机构,设立相应的绿色项目风险补充基金,积极推动绿色担保机制的完善。
再次应该完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绿色金融发展的监督考核力度。一方面要形成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以及长效联通机制,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促使各个部门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加强对绿色金融发展的监督考核,形成系统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绿色金融的健康良性发展。
3.2 市场运作方面
首先应该进一步提高我國金融机构的绿色化程度,促进绿色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一方面要积极鼓励我国更多的银行加入赤道银行俱乐部,基于赤道银行相关原则进行业务的调整,对银行组织结构、能力建设、信息披露等多个环节进行规范,不断提高绿色金融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要积极促进绿色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具体包括绿色信用评级机构、环境风险评估机构以及绿色金融产品认证机构等,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更加专业系统的服务支持。
其次应该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断丰富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一是要基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开展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包括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股票等,通过绿色金融产品和绿色金融服务的创新更好满足绿色企业发展的需求。二是降低绿色金融的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能够参与到绿色金融发展中,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3.3 社会参与方面
首先应该加强对绿色发展理念的社会宣传,引导社会人群开展绿色消费。一是将绿色环保可持续性发展理念与我国的义务教育充分融合,做好绿色教育从娃娃抓起;同时要加强对金融机构以及企业的绿色理念宣传,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绿色发展观,为我国绿色金融和绿色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对消费者绿色消费理念的培养,通过绿色消费来改变当前市场绿色产品的价格,促使企业主动开展绿色产品经营。
其次应该加强对绿色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启动绿色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对现有绿色金融从业人员的绿色金融专业知识教育培训,加强金融机构与科研院校之间的合作,为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奠定人才基础。二是要加强绿色金融人才的国际交流,不断学习国际上先进的绿色金融发展经验,更好服务我国绿色金融建设。
参考文献:
[1]马骏. 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十个领域[J]. 武汉金融, 2017(1):10-14.
[2]刘钰俊. 绿色金融发展现状、需关注问题及建议[J]. 金融与经济, 2017(1):76-78.
关键词:新常态;绿色金融;长效机制
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了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传统单一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我国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经济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以及环境压力增大等诸多问题。这几年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我国对绿色经济以及绿色金融的发展越来越重视,绿色金融已经成为我国当下实体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1 绿色金融发展的重大意义
1.1 绿色金融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共识
近些年世界经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资源消耗以及环境污染等严峻问题,对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倡导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对环境的保护,目前这一经济发展理念已经成为全球各国的共识。绿色经济是绿色发展的基础,而绿色金融是绿色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绿色金融的发展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1.2 绿色金融发展是国家顶层战略部署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而绿色金融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驱动力。为了积极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近些年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并将绿色金融的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度。在我国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中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1.3 绿色金融发展是促进绿色增长以及绿色治理的驱动力
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新时期,绿色发展的深刻内涵既包括绿色增长也包括绿色治理。而对于绿色发展和绿色治理来说均离不开绿色金融的驱动。相关研究表明我国十三五期间绿色产业需要至少2万亿元规模的投资,但是我国财政资金只能达到10%-15%,远远不能满足绿色发展的需求。这也表明了我国绿色发展过程中只能依赖大量的社会资本。因此,通过绿色金融,将大量的社会资本引入到绿色发展过程中,对于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目前我国的环境污染与高污染的产业结构以及能源结构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对高污染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绿色治疗同样离不开绿色金融的大力支持。
1.4 绿色金融是推进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中坚力量
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结构性问题最为突出,因此国家提出了供给侧结构调整,其改革的主要方向為扩大有效供给,降低无效供给,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从发展目标角度进行分析,绿色金融与我国供给侧结构改革在本质上是保持高度一致的。绿色金融强调环境保护和可持续性发展,强调引导资金进入资源和环境友好型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节和绿色转型,淘汰污染严重以及产能落后产业[1]。因此绿色金融的发展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要素质量以及供给效率,缓解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促进供给侧结构改革进程。
2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在我国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国绿色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已经基本形成了系统完善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绿色金融参与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绿色金融产业和服务不断深化。但是由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在绿色金融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
2.1 政府方面
首先我国绿色金融相关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当前我国绿色金融相关出台文件主要停留在部门规章层面,立法层次相对较低,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体系,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绿色金融业务的法律风险。同时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的标准规范,参与主体责任不明,监管部门权责不清,导致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混乱。除此之外,我国财税政策没有及时跟上绿色金融的发展,导致在绿色金融发展中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难以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其次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由于我国当前的信用体系中基本上没有涉及到环保企业的信息,导致金融机构难以通过征信系统对部分环保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绿色信贷的开展。同时绿色金融的发展涉及到产业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等多个部门。但是这些不同部门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效的信息协调共享机制,这也限制了我国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2.2 市场方面
首先我国绿色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发展滞后。绿色金融具有发展周期长、投资规模大以及投资风险高等特点,因此很多金融机构并不情愿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将赤道原则作为评估项目发展中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管理工具,在全球范围内已有84家金融机构采用赤道原则,但是目前我国仅有兴业银行一家采用了赤道原则,相比目前我国的经济体量,我国金融机构绿色化程度较低。
其次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产品主要包括绿色信贷以及绿色债权两种类型,整体来说绿色金融产品较为单一,创新发展不足,难以有效满足绿色经济发展的需求。在我国绿色保险、绿色基金以及绿色股票等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是其规模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存在较大的差距[2]。同时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突出,导致在绿色金融市场存在大量的非法套利现象,对绿色金融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2.3 社会方面
首先社会绿色金融发展观念淡薄。我国在绿色金融发展的过程中更多强调绿色金融机构的绿色化,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对企业以及普通民众的绿色引导,进而导致我国社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缺乏绿色发展理念,难以有效引导形成绿色产业。同时我国普通公民的生态环保理念较为薄弱,社会关于绿色发展理念的宣传力度不足,导致人们没有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观念。
其次缺乏绿色金融人才。绿色金融的发展既需要国家政府的大力支持,也需要金融机构以及企业的积极配合,同时还需要专业的绿色金融人才开展具体工作。但是由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导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人才严重不足。而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短时间内难以有效改变绿色金融人才缺乏的局面,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快速发展。 3 新常态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长效机制
3.1 政府引导方面
首先政府应该针对绿色金融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健全绿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充分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绿色金融发展经验,并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从国家层面对绿色金融的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我国的绿色金融相关法律体系,在我国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增加绿色元素,为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可靠有效的法律支持。除此之外,还应该积极开展税收优惠,通过“补贴改股权投资、补贴改融资担保、补贴改风险补偿、补贴改专项奖励、税费减免”等措施来激励绿色金融的发展。
其次应该健全绿色担保机制,成立绿色银行以及绿色发展基金等。一方面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成立绿色发展银行,通过政府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金融发展另一方面成立绿色发展基金,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有效盘活社会资本。三是要加强绿色担保机制建设,与一般性担保机构进行合作,同时建立专业的绿色担保机构,设立相应的绿色项目风险补充基金,积极推动绿色担保机制的完善。
再次应该完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绿色金融发展的监督考核力度。一方面要形成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以及长效联通机制,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促使各个部门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加强对绿色金融发展的监督考核,形成系统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绿色金融的健康良性发展。
3.2 市场运作方面
首先应该进一步提高我國金融机构的绿色化程度,促进绿色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一方面要积极鼓励我国更多的银行加入赤道银行俱乐部,基于赤道银行相关原则进行业务的调整,对银行组织结构、能力建设、信息披露等多个环节进行规范,不断提高绿色金融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要积极促进绿色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具体包括绿色信用评级机构、环境风险评估机构以及绿色金融产品认证机构等,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更加专业系统的服务支持。
其次应该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断丰富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一是要基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开展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包括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股票等,通过绿色金融产品和绿色金融服务的创新更好满足绿色企业发展的需求。二是降低绿色金融的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能够参与到绿色金融发展中,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3.3 社会参与方面
首先应该加强对绿色发展理念的社会宣传,引导社会人群开展绿色消费。一是将绿色环保可持续性发展理念与我国的义务教育充分融合,做好绿色教育从娃娃抓起;同时要加强对金融机构以及企业的绿色理念宣传,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绿色发展观,为我国绿色金融和绿色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对消费者绿色消费理念的培养,通过绿色消费来改变当前市场绿色产品的价格,促使企业主动开展绿色产品经营。
其次应该加强对绿色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启动绿色金融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对现有绿色金融从业人员的绿色金融专业知识教育培训,加强金融机构与科研院校之间的合作,为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奠定人才基础。二是要加强绿色金融人才的国际交流,不断学习国际上先进的绿色金融发展经验,更好服务我国绿色金融建设。
参考文献:
[1]马骏. 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十个领域[J]. 武汉金融, 2017(1):10-14.
[2]刘钰俊. 绿色金融发展现状、需关注问题及建议[J]. 金融与经济, 2017(1):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