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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台湾的分裂势力将在行动上正式推行台独时间阻止“台独”活动将成为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人们注意到,美国在海峡两岸政策问题上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从支持台湾独立势力,妄图分裂中国,到支持台湾的中间力量,努力保持两岸现状。美国在权衡利弊,评估本国的国家利益之后,正在逐渐“抛弃”陈水扁当局,拉拢国民党负责人。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国民党的负责人将会成为美国政府的座上客,美国政府正在试图通过支持国民党的负责人,确保两岸分治的状态长期存在,从而最大限度地攫取其中的利益。
在这个大背景下,过去赞成统一的国民党主要负责人,为了争取中间选民的支持,在两岸问题上发生了摇摆。在两岸交流日益紧密的情况下,所谓“维持两岸的现状”,其实就是放缓甚至彻底“终止”两岸统一的政治谈判步伐。
一方面,“台独”分子陈水扁将会在任期届满之前作最后一搏,为两岸的政治交流制造麻烦,甚至在国际社会上造成两岸分裂的既成事实;另一方面,有可能掌握台湾政权的国民党负责人为了继续偏安一隅,会在“维持两岸现状”的幌子下,拒绝进行实质性的政治和谈。两岸之间的政治局势空前严峻。
要想走出中国统一的多事之春,必须双管齐下,全面遏制“台独”势力。
当前两岸政治交流的渠道主要是政党交流,台湾当局不断破坏两岸执政者进行政治谈判的气氛,为实现“台独”梦想创造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成立反台独民间组织,与台湾赞成统一的各党派政治力量进行广泛接触,结成祖国统一的政治联盟,通过各种宣传活动,揭穿“台独”分子的政治谎言,最大限度地争取台湾普通民众的支持。
另一方面,必须在胡锦涛主席访美之后,通过实际行动,警告岛内的“台独”分子,让他们不敢乱说乱动。这样做,既可以打击“台独”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又可以减轻赞成祖国统一的台湾有识之士受到的社会舆论压力。
过去曾经出现过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大陆对台政策强硬,催生了“台独”分子的悲情意识。现在,“台独”分子的“泼皮面目”昭然若揭了,他们已经迫不及待地违背自己的政治承诺,从实际行动上推行台湾独立的政治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采取强硬手段,见招拆招,方能防止他们得寸进尺,在推行台湾独立的路线上越走越远。
现在,普通的台湾民众已经成为“台独”分子挟持的人质。采取何种策略坚决彻底地打击“台独”势力,成为摆在全体中国人民面前的重要课题。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斩首行动”如果缺乏后续的大规模军事行动,那么,有可能为少数“台独”分子纠集残余势力,在台湾岛内或者国际社会制造麻烦提供喘息之机。有人主张通过局部性的军事行动,遏制台湾独立势力,这是一厢情愿。只要开动军事机器,被迫用非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那么,这可能是一场全面的战争。中国人民解放军不仅要考虑到“台独”分子残余势力可能进行的垂死挣扎,而且要考虑到某些国际势力的干预行动。总之,在遏制台湾独立的问题上,既不能寄希望于国际社会,同时又不能寄希望于通过有限的军事行动达到目的。这注定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我们在战略上可以藐视敌人,但是在战术上必须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性,从最坏的打算着手,进行充分的准备。
在具体策略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首先,设立祖国统一委员会,全面主导台湾事务。在短期内,祖国统一委员会应当把反对台湾独立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通过联络台湾岛内外的各种赞成祖国统一的有识之士,讨论制定祖国统一的方案,为台湾问题解决后设计蓝图。从长期来看,祖国统一委员会可以发展成为清算汉奸、实现民族和解的民间组织,最大限度地团结爱国人士,为祖国的和平发展建言献策。
其次,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应当在充分征询祖国统一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发布解决台湾问题的纲领性文件,在宪法和反分裂国家法的指导下,制定祖国统一的具体方针政策,牢牢把握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动权。针对“台独”分子的“台独”时间表,决策者应当制定祖国统一的时间表,将反分裂国家法中争取国家统一的规定落到实处。
目前在海峡两岸,赞成祖国统一的政治团体和民间组织并不少,但是这些组织缺乏合力,在关键时刻难以发挥指导性作用。祖国统一委员会可以吸收各民主党派、政治团体成员参加,可以邀请学者参与共商国是。作为祖国统一的民间组织,祖国统一委员会应当广泛接触台湾各界人士,包括坚决支持台湾独立的人士,通过听取他们的意见,制定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祖国统一方案。换句话说,只有从正反两个方面广纳善言,才能制定符合台湾具体情况的政治纲领。祖国统一委员会在反对台湾独立的过程中,可以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多做工作,在涉及到两岸同胞切身利益的通婚、通邮、通商、通航问题上,率先制定法律规则文本,然后,由海峡两岸有关人士向决策者推荐,根据两岸的法律制定程序,转化为适用于两岸的法律规则。这种民间起草、官方认可的立法模式,并非没有成功的先例。当年美国各个州的民商法并不统一,正是在美国私法统一委员会和哥伦比亚大学卢埃林教授等一大批民间学者的倡导下,美国各个州逐渐采纳了学者制定的法律文本,最终实现了美国民商法的统一。祖国统一委员会可以设立专门的法律统一机关,起草适用于两岸的民商事法律。必要的时候,可以在首先制定区际私法(冲突法)的基础上,借助民间的力量,统一大中华区的民商事法律规则。
总而言之,祖国统一委员会作为民间组织,可以通过软性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宣传祖国统一的主张;而国家的权力机关必须针对某些极端的“台独”分子,采取坚决打击的措施。祖国统一委员会的“软性”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刚性”相结合,刚柔相济,共同对付“台独”分子。
人们注意到,美国在海峡两岸政策问题上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从支持台湾独立势力,妄图分裂中国,到支持台湾的中间力量,努力保持两岸现状。美国在权衡利弊,评估本国的国家利益之后,正在逐渐“抛弃”陈水扁当局,拉拢国民党负责人。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国民党的负责人将会成为美国政府的座上客,美国政府正在试图通过支持国民党的负责人,确保两岸分治的状态长期存在,从而最大限度地攫取其中的利益。
在这个大背景下,过去赞成统一的国民党主要负责人,为了争取中间选民的支持,在两岸问题上发生了摇摆。在两岸交流日益紧密的情况下,所谓“维持两岸的现状”,其实就是放缓甚至彻底“终止”两岸统一的政治谈判步伐。
一方面,“台独”分子陈水扁将会在任期届满之前作最后一搏,为两岸的政治交流制造麻烦,甚至在国际社会上造成两岸分裂的既成事实;另一方面,有可能掌握台湾政权的国民党负责人为了继续偏安一隅,会在“维持两岸现状”的幌子下,拒绝进行实质性的政治和谈。两岸之间的政治局势空前严峻。
要想走出中国统一的多事之春,必须双管齐下,全面遏制“台独”势力。
当前两岸政治交流的渠道主要是政党交流,台湾当局不断破坏两岸执政者进行政治谈判的气氛,为实现“台独”梦想创造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成立反台独民间组织,与台湾赞成统一的各党派政治力量进行广泛接触,结成祖国统一的政治联盟,通过各种宣传活动,揭穿“台独”分子的政治谎言,最大限度地争取台湾普通民众的支持。
另一方面,必须在胡锦涛主席访美之后,通过实际行动,警告岛内的“台独”分子,让他们不敢乱说乱动。这样做,既可以打击“台独”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又可以减轻赞成祖国统一的台湾有识之士受到的社会舆论压力。
过去曾经出现过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大陆对台政策强硬,催生了“台独”分子的悲情意识。现在,“台独”分子的“泼皮面目”昭然若揭了,他们已经迫不及待地违背自己的政治承诺,从实际行动上推行台湾独立的政治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采取强硬手段,见招拆招,方能防止他们得寸进尺,在推行台湾独立的路线上越走越远。
现在,普通的台湾民众已经成为“台独”分子挟持的人质。采取何种策略坚决彻底地打击“台独”势力,成为摆在全体中国人民面前的重要课题。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斩首行动”如果缺乏后续的大规模军事行动,那么,有可能为少数“台独”分子纠集残余势力,在台湾岛内或者国际社会制造麻烦提供喘息之机。有人主张通过局部性的军事行动,遏制台湾独立势力,这是一厢情愿。只要开动军事机器,被迫用非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那么,这可能是一场全面的战争。中国人民解放军不仅要考虑到“台独”分子残余势力可能进行的垂死挣扎,而且要考虑到某些国际势力的干预行动。总之,在遏制台湾独立的问题上,既不能寄希望于国际社会,同时又不能寄希望于通过有限的军事行动达到目的。这注定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我们在战略上可以藐视敌人,但是在战术上必须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性,从最坏的打算着手,进行充分的准备。
在具体策略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首先,设立祖国统一委员会,全面主导台湾事务。在短期内,祖国统一委员会应当把反对台湾独立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通过联络台湾岛内外的各种赞成祖国统一的有识之士,讨论制定祖国统一的方案,为台湾问题解决后设计蓝图。从长期来看,祖国统一委员会可以发展成为清算汉奸、实现民族和解的民间组织,最大限度地团结爱国人士,为祖国的和平发展建言献策。
其次,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应当在充分征询祖国统一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发布解决台湾问题的纲领性文件,在宪法和反分裂国家法的指导下,制定祖国统一的具体方针政策,牢牢把握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动权。针对“台独”分子的“台独”时间表,决策者应当制定祖国统一的时间表,将反分裂国家法中争取国家统一的规定落到实处。
目前在海峡两岸,赞成祖国统一的政治团体和民间组织并不少,但是这些组织缺乏合力,在关键时刻难以发挥指导性作用。祖国统一委员会可以吸收各民主党派、政治团体成员参加,可以邀请学者参与共商国是。作为祖国统一的民间组织,祖国统一委员会应当广泛接触台湾各界人士,包括坚决支持台湾独立的人士,通过听取他们的意见,制定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祖国统一方案。换句话说,只有从正反两个方面广纳善言,才能制定符合台湾具体情况的政治纲领。祖国统一委员会在反对台湾独立的过程中,可以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多做工作,在涉及到两岸同胞切身利益的通婚、通邮、通商、通航问题上,率先制定法律规则文本,然后,由海峡两岸有关人士向决策者推荐,根据两岸的法律制定程序,转化为适用于两岸的法律规则。这种民间起草、官方认可的立法模式,并非没有成功的先例。当年美国各个州的民商法并不统一,正是在美国私法统一委员会和哥伦比亚大学卢埃林教授等一大批民间学者的倡导下,美国各个州逐渐采纳了学者制定的法律文本,最终实现了美国民商法的统一。祖国统一委员会可以设立专门的法律统一机关,起草适用于两岸的民商事法律。必要的时候,可以在首先制定区际私法(冲突法)的基础上,借助民间的力量,统一大中华区的民商事法律规则。
总而言之,祖国统一委员会作为民间组织,可以通过软性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宣传祖国统一的主张;而国家的权力机关必须针对某些极端的“台独”分子,采取坚决打击的措施。祖国统一委员会的“软性”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刚性”相结合,刚柔相济,共同对付“台独”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