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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民事私诉是指私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各类社会组织)为原告,依据反垄断法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原告资格的确认是反垄断民事私诉的重要环节。本文通过比较中外反垄断民事诉讼原告资格制度,认为我国我国确定反垄断民事私诉原告资格的主要问题是消费者、竞争者、以及社会团体的诉讼资格还不清晰、完善。我国应该建立完善反垄断民事私诉原告制度,为建立高效、公平和充满竞争活力的市场经济环境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