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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8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高新技术促进和温瑞塘河保护管理等两件地方性法规,对义务教育等两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批准了省级财政决算和报批法规,就有关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并任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
下面,我再讲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切实抓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执行和落实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8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200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08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省政府及有关方面深化财政改革、严格预算执行、增加公共财政支出、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和实现财政收入扭降为升、渐趋向好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财政收入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低增长的格局短期内难以有效改变,财政收支矛盾和审计发现的一些问题还比较突出等。本次会议结束后,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尤其要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强化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财税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省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情況的报告。这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中的一次新的尝试。科技专项资金在政府科技投入中居于重要地位,最大程度地发挥好它的作用,对于加快科技进步,建设科技强省和创新型省份,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深入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就科技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这是服务转型升级、促进科学发展这个大局的重要体现。主任会议对做好这次专项监督工作十分重视,讨论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审议工作小组,强调要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增强实效。审议工作小组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为常委会会议深入审议做了充分准备。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体上予以肯定。也提出了不少积极的意见。会后,审议工作小组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结合前期的调研成果,认真梳理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形成审议意见后送省政府研究处理,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密切关注审议意见落实处理情况,推动栢关问题解决,确保这次专项监督取得最终成效。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为从法制上促进高新技术发展,推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保障。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在此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民事执行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民事执行牵涉面广泛,涉及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乃至公民个人,绝不是法院一家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性,体现了国家意志。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动员各级各方面共同抓好民事执行工作,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本次会议还审议作出了关于增设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任命了6名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这是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增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力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工作委员会是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常委会的领导。根据省编委的批复精神,常委会现设的8个工作委员会除代工委外,其他7个工作委员会都与省人大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合署。工作委员会与相应的专门委员会虽然没有法律上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在具体运行中,一致的目标任务,一套工作班子,要形成合力,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省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主任会议耍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工作的领导,研究讨论专工委重要工作,秘书长办公会议要发挥好统筹协调和落实保障作用,努力形成在主任会议领导下,各负其责、运转协调、和谐有序的良好工作格局。
第二,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这次会议正值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又要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通过国家政权组织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这些重要精神,为我们更好地开展人大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方向。省委对加强人大工作高度重视,今年6月召开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和具体部署人大工作,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加强人大工作的各项部署上来,切实把贯彻中央全会精神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和人大机关的自身建设,为完成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任务、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更好地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推进各级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去。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适应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推进的要求,通过有效履行立法、监督等法定职能,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执政基础。要更好地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作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同级党委请示和报告工作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对人大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教育和引导党员代表和委员、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牢固地树立党的意识,更加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履职的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当前我省经济运行呈现出“企稳回升、总体向好”的良好态势,8月份主要经济指标回升明显,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历史低位,经济回升的基础仍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各种不确定因素还很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形势不容乐观。完成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任务依然艰巨。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继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对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与分析,切实履行预决算审查监督职能,促进财税调控作用的有效发挥,支持和监督有关方面不断改进工作。要发挥好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具有的独特优势,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调研与监督,调处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安定有序。要充分利用人大联系广泛的特点,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通过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扎实开展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努力把各族各界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一心一意加快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事业上来。
三要更好地完成下一阶段工作。今年常委会工作即将进入第四季度。根据全年工作计划,除尚未完成的立法、监督、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设立常委会30周年纪念活动等任务外,还有三项大的工作需要抓紧组织开展:一是进行全年工作总结,起草好常委会工作报告;二是谋划明年工作思路,适时启动明年立法、监督计划的制定;三是组织筹备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准备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浙江代表团的前期工作。在明年1月前,还将召开3次常委会会议,穿插安排6次左右主任会议。各专工委和办公厅、研究室要按照既定的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实施,深入调研准备,按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审议和讨论相关工作,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以实际行动把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好。此外,当前,还有一项非常紧迫而又繁重的任务。就是要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开展对我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这项工作要按照年初的部署,加紧组织实施。我们在11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将审议修改和废止一批地方性法规,为全面完成清理任务奠定基础。杭州、宁波两市人大常委会也要抓紧做好这项工作。总之,要通过这次法规清理工作,努力消除发展障碍,巩固改革成果,促进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高新技术促进和温瑞塘河保护管理等两件地方性法规,对义务教育等两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批准了省级财政决算和报批法规,就有关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并任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
下面,我再讲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切实抓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执行和落实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8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200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08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省政府及有关方面深化财政改革、严格预算执行、增加公共财政支出、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和实现财政收入扭降为升、渐趋向好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财政收入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低增长的格局短期内难以有效改变,财政收支矛盾和审计发现的一些问题还比较突出等。本次会议结束后,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尤其要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强化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财税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省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情況的报告。这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中的一次新的尝试。科技专项资金在政府科技投入中居于重要地位,最大程度地发挥好它的作用,对于加快科技进步,建设科技强省和创新型省份,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深入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就科技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这是服务转型升级、促进科学发展这个大局的重要体现。主任会议对做好这次专项监督工作十分重视,讨论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审议工作小组,强调要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增强实效。审议工作小组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为常委会会议深入审议做了充分准备。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体上予以肯定。也提出了不少积极的意见。会后,审议工作小组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结合前期的调研成果,认真梳理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形成审议意见后送省政府研究处理,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密切关注审议意见落实处理情况,推动栢关问题解决,确保这次专项监督取得最终成效。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为从法制上促进高新技术发展,推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保障。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在此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民事执行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民事执行牵涉面广泛,涉及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乃至公民个人,绝不是法院一家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性,体现了国家意志。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动员各级各方面共同抓好民事执行工作,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本次会议还审议作出了关于增设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任命了6名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这是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增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力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工作委员会是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常委会的领导。根据省编委的批复精神,常委会现设的8个工作委员会除代工委外,其他7个工作委员会都与省人大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合署。工作委员会与相应的专门委员会虽然没有法律上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在具体运行中,一致的目标任务,一套工作班子,要形成合力,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省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主任会议耍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工作的领导,研究讨论专工委重要工作,秘书长办公会议要发挥好统筹协调和落实保障作用,努力形成在主任会议领导下,各负其责、运转协调、和谐有序的良好工作格局。
第二,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这次会议正值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又要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通过国家政权组织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这些重要精神,为我们更好地开展人大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方向。省委对加强人大工作高度重视,今年6月召开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和具体部署人大工作,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加强人大工作的各项部署上来,切实把贯彻中央全会精神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和人大机关的自身建设,为完成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任务、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更好地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推进各级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中去。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适应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推进的要求,通过有效履行立法、监督等法定职能,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执政基础。要更好地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作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同级党委请示和报告工作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对人大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教育和引导党员代表和委员、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牢固地树立党的意识,更加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履职的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当前我省经济运行呈现出“企稳回升、总体向好”的良好态势,8月份主要经济指标回升明显,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历史低位,经济回升的基础仍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各种不确定因素还很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形势不容乐观。完成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任务依然艰巨。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继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对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与分析,切实履行预决算审查监督职能,促进财税调控作用的有效发挥,支持和监督有关方面不断改进工作。要发挥好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具有的独特优势,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调研与监督,调处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安定有序。要充分利用人大联系广泛的特点,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通过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扎实开展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努力把各族各界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一心一意加快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事业上来。
三要更好地完成下一阶段工作。今年常委会工作即将进入第四季度。根据全年工作计划,除尚未完成的立法、监督、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设立常委会30周年纪念活动等任务外,还有三项大的工作需要抓紧组织开展:一是进行全年工作总结,起草好常委会工作报告;二是谋划明年工作思路,适时启动明年立法、监督计划的制定;三是组织筹备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准备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浙江代表团的前期工作。在明年1月前,还将召开3次常委会会议,穿插安排6次左右主任会议。各专工委和办公厅、研究室要按照既定的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实施,深入调研准备,按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审议和讨论相关工作,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以实际行动把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好。此外,当前,还有一项非常紧迫而又繁重的任务。就是要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开展对我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这项工作要按照年初的部署,加紧组织实施。我们在11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将审议修改和废止一批地方性法规,为全面完成清理任务奠定基础。杭州、宁波两市人大常委会也要抓紧做好这项工作。总之,要通过这次法规清理工作,努力消除发展障碍,巩固改革成果,促进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