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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建筑设计应满足七个质量特性规定的要求,即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可信性、可实施性、适应性及时间性。设计单位应将通过了设计评审的合格的设计文件交付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各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紧密协作,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观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不断加强监理工作,提高施工项目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