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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及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不断推进,在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设立国有控股公司作为国有资本的投资主体和运营主体,已成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国有控股公司对于政府是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对于企业是所有者代表,国有控股公司是“政企分开”的切入点,“政资分开”的具体实现形式。作为国有资本的投资主体和运营主体,国有控股公司必须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