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不缴、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引发的争议日趋增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司法机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处理追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上认识不一,学界也对该问题争论不休,莫衷一是。社会保险费追缴属于行政争议,这在理论和实践基本达成了共识,但对追缴社会保险费的时效问题又引发了波澜。追缴社会保险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应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追缴社会保险费时效问题进行认识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