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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源于1984年设立的经济学系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3月,成立经济法系;1999年5月,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9月,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法学院现设法学系、民商法系、经济法系、宪法与行政法系等四个教学系和经济法研究所、比较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刑法研究所、行政法研究所等六个研究所,以及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院办公室、分团委、校友联络办公室等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