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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报》近日连续报道了陕西省三原县一镇政府曾上级批准自筹资金350万建办公楼,后“自筹”未全部到位,因拖欠工程款包工头拒绝其搬入,新楼六年闲置,包工头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四处躲债。陕西省副省长潘连生近日也指出,清欠关系到政府形象,因许多连环欠款缘于政府拖欠工程款。其实全国清欠农民工工资之所以困难,很大一部分也与此情况相似。政府建楼,可想而知.从立项到施工,大都办齐了一切合法手续,所以拖欠,也大都因“资金来源”一项是“自筹”。